全是黑色的药汁。他穿着上官焕的衣服,药汁滴在衣服上。孟雨萱见状,心里舍不得。毕竟一件衣服就要几十文,这还是最便宜的衣服。她现在穷得买不起衣服,当然得省着用。
“姑娘……刚才你说你是我的债主。”那男人继续说:“可否告诉我,我欠了姑娘什么?”
“请叫我夫人。刚才你不是见过我儿子吗?我成亲了,怎么能叫姑娘?还有,你现在这么客气,刚才干嘛去了?就算你现在说得再好听,我也不能留下你。你刚才差点杀了我儿子。”孟雨萱不高兴地说道:“我可不想留一个危险人物在身边。”
“我要杀你儿子?这……这是为何?夫人有所不知。我得了一种病,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刚才我一定是犯病了。”男人说道:“夫人,谢谢你救了我。为了不给你添麻烦,我很快就会离开。”
“……”孟雨萱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面前的人。
难道换了一个人?
怎么和刚才的态度差别这么大?
刚才那幅气死人不偿命的状态也是因为一种奇怪的病吗?那这个人……倒也是个可怜人。
“你叫什么名字?”孟雨萱坐在床边,与男人平静地交谈。
这才是救命恩人和被救之人正确的相处方式。刚才那幅拔剑相对的场面像是两个积怨已深的仇人。
“沈琛之。”男人说道:“夫人如何称呼?”
“我姓孟。”孟雨萱不想多谈。“看来你的精神不错,应该没有大碍。好好休息吧!休息好了可以离开。”
“孟夫人,我有个不情之请。”沈琛之看着孟雨萱,苦恼地说道。
“既然是不情之请,那不说也罢。你也说你有病,犯起病来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刚才你又差点害死我儿子。我如何留你?怎敢留你?”孟雨萱说道:“我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你,还为你熬了药,已经仁至义尽。”
“是我贪心了。多谢夫人的救命之恩。”沈琛之垂眸,苦涩地说道:“既是如此,在下很快就会离开。”
“我已经熬好粥,你喝点粥吧!”孟雨萱说着走出去。没过多久,她端着清粥回到房间里。“粥已经放冷,你可以直接吃。家里没有什么好菜,你就随便吃吃吧!”
“夫人之恩,沈琛之铭记在心。”沈琛之抱起拳头做了个揖。随着他一动,两只手臂受伤的地方刺痛,让他缓了动作。
“不用了。我只是不想见死不救。”孟雨萱淡道:“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从来没想过。只要你别恩将仇报就行了。”
照他刚才的状态,还真有可能恩将仇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恢复到那种状态,想想就觉得瘆人。
孟雨萱走出房间后,沈琛之打量四周。破败的房子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连他家的茅房都比不上。可是这么破败的地方,居然藏着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宫里的贵妃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与之相比,此女远远胜于她。若是被宫里那好色的君王见到此女,只怕又会做出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出来。
可惜,佳人居然已经成亲生子,而且夫君还是一个乡野之人。这么美丽的女子,真是糟蹋了。
呵!沈琛之!你现在自身难保,却还在想这些有的没有的。你是不是活腻味了?沈琛之自嘲地想道。、
他现在应该想想如何离开这里,而且不能被追杀的人发现。一旦被发现,那就蛋了。
可是,他的伤势那么重,想要离开这里谈何容易?马儿和包袱丢失,里面重要的官印不知所踪,这可如何是好?
孟雨萱吃完饭,回到房间里,然后钻进空间。她把今天买的种子洒在空间里的土地上,然后浇灌空间水。
“这是什么东西?”孟雨萱看着地里长成的蔬菜。那东西结的果实是紫色的,长长的,像是黄瓜的形状。
上次她从酒楼老板那里得到的种子已经差不多成熟了。只是长得奇奇怪怪,几乎都是不认识的。看来她应该去书房找本蔬菜种植的书籍来看看。书房里的书籍不知道出自什么地方,有些书上面有图样描述。只看一遍,她就能懂得其中的含义。
孟雨萱从书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她一页一页地翻找,然后与土里的蔬菜对比。
“原来这个叫茄子……这个叫刀豆。这个是……苦瓜。好奇怪的名字!为什么叫苦瓜?难道是苦的吗?”孟雨萱一边对比一边自言自语。“反正上官焕不在,今天晚上就尝尝这些菜。溪儿再聪明也是个孩子,又不懂五谷杂粮。想必他不会怀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