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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剧烈运动后吹了空调冷风,还是几天下来实在太累的缘故,当晚,苏俊枫不负众望地发烧了。只是他自己却丝毫不当回事一般,回到酒店后,一如既往地缩在床头柜旁的地板上,抱膝坐着,半个身子都藏进窗帘里。
“怎么办啊,虎哥?”秦逸辰想要摸他的头,意料之中地被躲开了,只好转头去问陆金虎。
其实谁都知道,进入这种状态的苏俊枫,基本是任何人都无法靠近了。秦逸辰有点懊恼,就不应该接那个采访。
齐云翔拿了药,但眼下也没办法接近,苏俊枫将头埋在臂弯处,其实他也并没觉得难受,自幼体质比大多数人略差的缘故,寻常的小伤小病他早已习惯了。只是今日奔波了一整天,此刻晚上安静下来,他忽然就想起了适才那个采访。由于是群访的缘故,在现场他有几个夹在中间的问题没有记住,也就没有回答,然而现下他记起来了,人家问的是:
“你还会举办演唱会么?”
“你还会唱新歌么?”
可是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有举办过演唱会,也不记得自己唱过歌。曾经那大段的记忆空白,他想知道自己到底都干了什么啊。
入夜,许是烧得又厉害了些的缘故,他昏昏沉沉不甚清醒,朦胧间似乎有人给自己灌了什么药,又把自己拉到床上躺下。这么些年来,无论是身体上的不适还是精神上的崩溃,他一向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地,从日落等天明。
午夜,整个酒店套房安静下来,秦逸辰睡了,齐云翔睡了,陆金虎也睡了,只有他苏俊枫,在无人知道的角落,依然清醒如同白日。退烧药的效果不大,他额头依然烫手,该穿短袖的天气裹着棉被,却依旧冷得发抖。他太清醒,清醒得不像一个发着高烧的人,即便是在黑夜中起身,摸索着穿戴整齐的动作也从容得像是曾经每一场游刃有余的演出。
他只想出去走走。
悄无声息地打开门,门口走廊的地上,东倒西歪地睡了三五个裹着外套的姑娘,也不知是秦逸辰的粉丝,还是他苏俊枫的粉丝,为了不错过爱豆第二天的行程,她们就睡在这套房的门口,以便早上能够第一眼看到她们的爱豆进出。其中一个姑娘身上的外套滑落一旁,露着整条白皙的大腿,就在这冰冷的地面上。
苏俊枫弯下腰,捡起墙边跌落的外套,轻手轻脚地盖在她身上,然后悄无声息地从一旁走过。
走廊里静极了,他不知道通向何处,也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何方,仿佛就像是一个独行的旅人,找不到过去,也没有未来,就这么行走在看不到光明的远方。这样状态的苏俊枫,全然不是白天里那个目光澄澈的天使,此时的他,只想找到一把刀,然后,让它染上自己的鲜血。
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好受一些。
只是,这里没有刀,走廊的尽头,是一间酒店自带的ktv活动厅,厅里同样空荡荡的,只有透过窗子洒下的月光。
这里虽然没有刀,但是,有话筒,月色清辉下,那透着金属光泽的话筒,无疑是刻在他心里的一把刀,至于为什么,他不知道。
俯下身轻轻拿起那话筒的时候,那种熟悉到心安的感觉,就像是侠客拿着他的武器,浪子伴着他的情人。只是,那话筒上冰冷的金属触感,冷到了他心里,从前多年的拍摄与训练中,即使吃再大的苦,受再重的伤,他也没有像此时这般,难受得想掉眼泪,至于为什么,他依然不知道。
抬眸的刹那,在月光找不到的角落里,依稀站着人影。
是个女子,穿着清秀婉约的连衣裙,长发梳成了辫子。
谭小然来到这里的时候,房间里的江铃已然睡了,于是,她带着装了蓝牙键盘的ipad,悄悄出门。她是一个写手,无论做编剧也好,写小说也罢,亦或是码公司的宣传稿,归根结底,她是一个写手,文字,是她纪录生活的最重要方式。她总是觉得,每一次见过苏俊枫的情景,倘若不及时记下来,写点什么,用不了几天就会淡忘了,甚至只有看着照片,才能够描摹出他的轮廓,她想,自己许是年纪大了。
于是,窗边角落的她,借着ipad反射在墙面镜子上的光芒,一抬头便看到了镜中的人,一步步,一点点,朝她走来,有点憔悴,有点落魄,有种灯火阑珊处独属于他苏俊枫的冷冽风骨。
只是,她下一眼便看到了他手里拎着的话筒,金属质感的,银色的话筒。他轻轻巧巧地提着,就好像那早已与他的手融为一体,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话筒在他的手里,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巅峰王者,无论他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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