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扭曲的脸,耳中隐隐听见王不凡咬牙切齿地挤出的话:
“剁了你个勾引二嫂的王八蛋”
金镝转头看了一眼捂着嘴,瞪大眼的筱倩,手指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而后眼前一黑,躺倒在地。
门口的保安已经惊慌失措地冲了出来,来往的人群几乎是惊叫着如潮水一样四避而开。
王不凡没有任何惊慌,只是冷静地看着自己这个曾经的兄弟躺下。瓶底厚的镜片下,已经是一片冷漠。
不知过了多久。刺耳的警笛声响彻整个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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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你查身份证吧!”
“性别”
“如果可以,我想是女人。”
“为什么杀人?”
“我喜欢”
“你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吗?”
“废话。老子读了四年大学法律,这个都不懂你干脆去问问教育部长好了!”
“那你还杀人!?”
“吃油条还得癌症呢,那你还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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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王不凡的所有供词。
无礼,蛮横,一点没有原先斯文的样子。有的只是一心求死和顶撞的语气。如果不是手脚都被拷着,王不凡还有心袭警来着。
鉴于金镝被重伤致死,加上王不凡家里可没有任何背景和靠山,比钱更是比不过金家,所以法院的判决也就注定了。
“死刑!”
临上刑场的时候,有专人过来询问王不凡还有什么遗言要说。王不凡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不想见见那个叫筱倩的姑娘吗?”
王不凡一愣,还是摇头。
不是王不凡不想见筱倩,而是他压根不想知道关于她的任何消息。因为王不凡突然想到金镝看见自己时眼神里的那丝喜意,似乎这里面有什么隐情。
可王不凡不想知道。
他害怕自己错怪了金镝。
是的。王不凡就是这样的人。宁愿错,也不愿意知道自己做错。
其实这又何尝不是现代人的通病呢?
每个人往往都知道自己犯了错,可却不想去探究自己为什么错。宁愿一错再错。在心底最深处保留最后一丝希望,好以此安慰自己本已悔恨的心。
蒙上黑纱那一刻。王不凡都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想见的人。他是家中独子。双亲早在读大三那年就出意外亡故。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光棍。
当黑纱罩住眼睛,隔绝了阳光之后,王不凡才真正体会到无边的孤寂和黑暗。他突然好想再看看筱倩。
哦,不。不单单是筱倩,哪怕是任何一个人他都愿意见。
隐隐中,他听见有人在喊他。
“不凡,王不凡我欠你的牙膏下辈子还你啊!”是邻居杨璐!
王不凡想回头,忽然后脑一疼,然后才是一声枪响。
“原来中枪是先有感觉然后才能听见枪声。”
都说任何人在死之前都会有短暂的知觉,因为脑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而大脑要彻底死亡,需要十九秒的时间。
对中枪的看法,是王不凡最后的念头。
好吧,我承认,没有写手写都市小说会一出来第一章就让主人公被枪毙的。可事实就是这样。王不凡被枪毙了,子弹准确地灌进后脑,却在前额出现了一个大洞!
足有拇指那么大的洞!
他生的不光荣,死也不伟大。他没有穿越。也没有被穿越因为,他压根就没死。
或许大家不相信。可事实就是事实。连法医都不相信的事实。
在这里必须解释一下,死刑执行时,执行者会头戴黑色头巾蒙住面容,然后在死刑犯的脑后开枪。按照迷信的说法是怕死刑犯在临死前记住执行者的面容,死后灵魂出来报仇。
但哪怕再多次经验的执行者都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在子弹灌进后脑后会从前额再穿出爆裂开。
死刑时使用的子弹可不是狙击手使用的强力爆裂弹,它只是一颗普通的火药弹而已。这样的子弹是不可能将人彻底爆头的---毕竟死刑犯也是人,还是要收拾的。如果将人的脑袋爆开跟糨糊一样,未免显得太没有人性了。所以死刑时使用的子弹会在人的脑袋内部爆炸,弹头会卡在人脑内。前额应该是看不见伤口的。
但射进王不凡脑子里的那颗子弹却偏偏穿脑而过,在前额裂开了!
法医说,他当时都不敢肯定,一个后脑模糊,前额也在汩汩流血的犯人到底算不算死亡。他只是按照程序,仔细地翻开王不凡的眼睑,用灯光刺激他的眼球时发现,王不凡的瞳孔竟然还没有散光,而是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甚至还调皮地冲他眨了眨眼
“他日后绝对不凡!”
法医事后心有余悸地说。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主人公的确从头开始了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