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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如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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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炎已经走了,他这会儿应该在店里忙着招呼客人,或者,在厨房里炒菜?我不愿意去想这些了。这日子就像一场谈不上一点美妙的梦一样,可耻,可恶。

    电话铃一直没有响,赵总肯定没有想到,我这会儿披着一头乱发盯着电话看,我还是希望他会打来一个电话,哪怕只是简约的一句话,说你怎么样了,明天来上班吗?这样也行。

    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的。我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助理,一个无所事事的助理,每天穿着干净的白色长裙在办公区如幽灵般地晃荡一圈,再一圈,然后挎上小包,踩着中跟皮鞋嗒嗒地消失在花岗岩的尽头。

    像上班的日子一样,外面的天色还算好,城市的蓝天永远都是这样浅浅的,浊浊的,呼吸时总会觉得滞涨,很费力。

    我的手很酸,手腕横着一圈紫里透青的淤血,刘炎的胳膊上大概给刀划伤了,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他是怎么去店里的?可能只是用袖子挡住伤罢了。

    我再次躺下了,起床根本没事可做,穿过纱窗户的那一点点风吹得还算舒服,我干脆再睡一觉好了。

    但还是睁着眼睛,很可耻,我心里只有这一个词,睡觉可耻,爬起来无所事事也可耻,这样的生活本身就是可耻的,最可耻的是我睡不着,躺在这里暗自诅咒自己的可耻。

    电话铃叮铃响了一声,然后就是滴滴答答落水花的声音——这是我房间里的分机声音,这个话机是赵总前两天收到的礼物,据说是从新加坡带来的,他拆开来只是扫了一眼,就隔着屏风把盒子一扔,这个两滴水形状的电话就被扔到了我身后的沙发上,他连头也没抬一下,只是略微挑了挑眉毛,用一口苏北口音说,”给你,我不要。”猛然听起来这句话有点儿像割礼,我不要。我当时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我是一贯注意自己形像的,女孩子在外要端庄得体落落大方自尊自爱——这都是爸爸说的,他总是指着天花板重重地说,气质,文化,这是我们家人和小市民最大的区别!

    拿起话机,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不同的是,她的声音有点病态的兴奋,低低的,沉沉的,嘶哑,却不时地飞扬起一个尾音,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现在给你打的是国际长途。我正在一个天台上,对面全是沙土和玻璃的颜色。”

    “你在土耳其?”这是我对沙土和玻璃的条件反射,我承认我很无知。

    “不是。我在北京。风沙很大。这楼很高,树又很小,看不见绿色。对面也是座大厦。它的玻璃是蓝色的,风沙罩了一层,很土。沙子迷了我的眼睛,你等一下。”然后我听到一个男人叽哩咕哝地说话,还有羡梅轻轻的笑,没有激情的笑声,不知怎的,我竟从这笑声中找到一抹压抑的暗红色来。

    “你相信吗?今天我很不同。”羡梅发出奇怪的嬉笑声,一个像她这么严肃且无聊的女人兼记者一般都只关注社会问题,我从没听过她这么不严肃过,这笑轻佻得像在勾搭野男人——我爸爸说,女人的贞洁与操守价值连城,就连笑的样子也能透露你的放荡——这句话是我准备嫁给刘炎时他说的,他还说,刘炎猪狗不如,跟他不如去卖淫,至少还能得到。

    “我站在三十层楼的阳台上,上午十点钟,阳光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从来没有这样直接而又全面地感受阳光——我的肌肤被阳光穿透打开,汗毛都镶成了嫩嫩的黄色,身体对温暖的吸收力让我惊讶,我从来没有这样发现过自己——我是个黄种人,很柔和很柔和的那种黄色,和阳光落到地球上时的颜色如此接近——我一定是太阳的女儿。我脚趾头都松软了,踩在被太阳烘热的水泥地上,还有,我的头发披在肩上,刚刚干洗过,很轻盈,像萤火虫一样闪着微亮”

    我打断她的话,”你没穿衣服?”

    她哈哈笑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手机特有的嗡嗡声,有两秒钟的样子,还有一段空白,无线通信若不是噪音,就是干脆无音。她的笑声突然变成了急促的短音,她挂机了。

    我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狗屁不通,竟然把北京和杭州之间的通讯称之为国际长途。记得香港刚刚回归的时候,同事就对香港电话仍然属于国际长途极为不满,他到处说电信行业首先进行了分裂祖国的活动,应该统统拉去枪决了,我对此表示理解,因为当时他的太太在香港大学进修。

    放下电话我的目光落在了电视机旁边,一个小小的透明相框,里面夹着一张大学时舍友们的合影——这很奇怪吗?许多人一进门就惊讶而又沉默地盯着照片狠狠地看,然后装作不在意地样子把视线移开,直到羡梅第一次来我才算明白了他们目光中隐藏的涵义。她没问我,只说了一句,”把照片换到别处去吧,卧室里没挂结婚照,只有这张照片,明显让人家以为你们婚姻不幸福。”

    那么,我的婚姻幸福吗?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哥哥的话,他说,下等人,猪狗不如的下等人懂爱情吗?你算是被便宜卖了。上份工作就是为这个丢掉的,哥哥打电话到公司来,对总机说,我找一个下等人的老婆,嗯,是厨师的婆娘。我因此而出了名,接到他的电话没说两句就挂了,但挂了电话之后就开始觉得全公司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她们的眼睛里混杂了许多的表情:同情、渺视、不解?反正其中任何一种情绪的来源都是摆出的高姿态的一种俯视态度。

    我不得不因此辞了职,公司里没有人知道我结婚了,甚至有男朋友,可是我哥哥的一个电话,就把一切精心掩埋的东西全部从芬芳的花朵下挖了出来,这东西散发着臭气吗?我不清楚。只是,我真的,不想让谁知道。我知道我外表的素养与雅致能够掩饰这一切的卑微与市俗,它们就像花香一样扰乱了人的味觉,没有知道这中间原本应该是什么味道。

    2.

    羡梅在我结婚前曾经花费了大力气来劝阻我对婚姻的尝试,就是在结婚以后,她也多次拒绝到我的新家来看看,唯一一次进门,她形容古怪的望着刘炎,一脸悲天悯人的同情,弄得刘炎坐立不安,没半小时就借口买东西出门不归,直到十点以后才回来。那一夜,我们无话。

    羡梅是我的朋友,她是个很怪很怪的人,她和我同舍的时候就显得很怪,每天抱着些闲书在宿舍里苦读,年轻的女孩子们忙着化妆交男友时她却几乎能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别因此以为她是贤淑的旧式女人,她的观点个性都相当激烈,大部分时候,她只是觉得懒得操心管些小事罢了。

    有一年暑假,羡梅在学校里没有回家,后来听人家说她这个暑假除了到宿舍区门口的小店买面包食品以外都没有出过宿舍门,别提学校的大门了,而且,每天只是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短衫和红条纹的短裤在傍晚准时出现在小店,头发蓬松纷乱,一脸的茫然无知——男生背后说,这个女人比梅超风还邪怪。这么说下去似乎是在破坏她的形像,但事实上,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甚至,在系里,也是屈指可数的美女——灵秀的眸子,飘洒的长发,高挑的身材,还有白色的长裙或宽松的牛仔裤,这是校园里风靡至今的美女形像。

    羡梅在不断地恋爱,但她在学校的爱情没有哪场持续过三个月以上,约会也没有超过十次的,她对这些话题很避讳,从来都是闭口不谈,但从男生那里的传言我多少知道了些端倪:她对身体的接近有极度的反感,牵手可以,一旦男生试图搂抱她,她立刻就会脸色苍白,念念有辞地声称这种行为玷污了纯洁的爱情。

    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接近她的吧,我想,我对男生们粗鲁不堪的样子也有极大的反感——他们穿着拖鞋就在操场上走来走去,头不梳脸不洗背心裤衩一套就拎着饭盒进了食堂。我坚定地相信,在爱情产生之前或是之初,这种与肉体的对面接触破坏了爱情的纯洁美好,就是这种毫无掩饰的身体暴露及低俗行为破碎了我们对爱情的憧憬。

    但我一直是有个男友的,当时,他在上海读大学,是我高中时的笔友。我当时极为坚定地相信他的爱情,并且以他为骄傲——我们的爱情纯洁无瑕,甚至没有多见过几次面,他比我大两岁,在我们初通信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试图问我要照片,而在信件来往之后渐渐产生爱恋,他也只来了两趟。每次只在一起花几小时散步,从东到西,再从西走到东,我还记得他匆匆过街走到岗亭边塞给我他的照片时的模样,羞涩困窘,抓耳挠腮,满脸通红。

    他和我的爱情像水流一样不急不缓地滋润着大学时的日子,每次他来,在校园里的树荫下散步时碰见同学,他总会显得比我还尴尬,一脸的焦迫不安,总像要拔脚而逃。

    羡梅成了我的好友之后,对他总有些说不清的猜疑,她曾经悄悄地在一次抵足夜谈中问我,他怎么爱得没有激情?我反驳了她一句,我们一直牵手的,怎么没有激情?

    他死后,我去他的坟看过,很寂寞的角落里,水泥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它只能告诉路过的人,他活了二十五年。

    他死以后,我突然在分手有两年的情况下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已经埋藏了肉身的人的所有过去,我会在半夜哭醒,想他红着脸大睁着眼睛看着我的模样,想他那年离开时灰色的大衣裹在漫天的雪花里面,他厌倦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那个不自然的冬季——我们无缘无故地分了手,因为他坚持他的厌倦,他说他会窒息在我的热情中,而我的热情只是占有欲,并非是爱情。

    分手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又落了雪,我半夜被冻醒的时候看见窗户外面一片明灿灿的银灰色,凑近才知道那是已经积了半夜的雪,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我就在往窗外看的时候突然明白了当初他坚持分手的理由——他对我毫无休止的索取关爱厌烦了,因为他那时也想索取,分手就是他想要索取的一个暗示和契机,但是我错过了它。

    那个夜晚我哭得很厉害,我想起来我失去了一颗心,这个现实让我痛苦难忍,我身边有许多男人,他们约我出去喝茶聊天,还没有一个小时就想把手放在我的腿上,为我补习高等数学的老师坚持给我上了两堂课就在学校后山把我紧紧地按在了树上,腾出一只手来胡乱往我胸前伸去——这些男人的心不是我的,而他的那颗心却真的曾经很忠诚地属于我。

    我第二天清晨打电话时知道了他的死讯,他医院的同事说他得了肝癌,已经去世半年了,并且说他的女朋友可以接我的电话。我”啪”地挂断了电话,当天就到了他工作的城市——苏州。事后我淡淡地对羡梅说,他死了,我的心也死了,我知道他爱我。我没有告诉她他在临死前正操办婚事,而他的女友,已经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太太了。

    我说,真后悔伤害了他。心底却空落落的。我知道,他死时的那颗心不是我的,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了,所以,所谓的伤害不伤害其实并不是对他重要,而是对我重要——我以为,若自己还能算得上伤害了他,那么他必定是爱我的。但我一口咬定他只爱过我,我拒绝相信他会真心爱上别人,我也绝不相信,那个女人会比我强。

    3.

    昨天是赵总开车送我回来的,他黑黑瘦瘦的脸在车里晦暖的灯光下竟然还有几分英俊,至少那鼻子还是挺直,就连他平时总显得有些皱巴巴的西服也在不清不楚的车里看得不太分明了,一点也没了平时的土气十足。

    他把我送到楼下就开车回去了,笑着说了句,”以后晚了叫我送你好了,或者通知司机一声,省得你爸爸妈妈操心。工作辛苦嘛,有时要加班的。”而事实是,我还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时候,平时我根本就没有事可做,一到下班就像获释的囚犯一样拔脚就走,除非公司里有饭局。赵总的车子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如同飞尘一样卷荡而过,我眼里一片璀璨的红色悬浮不去,车灯在夜色中的视觉效果原来是如此粘稠的,我突然闪过这样的想法。

    进屋的时候看见刘炎正皱着眉头看一张纸片,他抬头看见我时还是收起了不开心的严峻神情,把手中的纸片丢在了抽屉里,”吃饭吧,我替你热一下。”

    我听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声音,然后是哗哗的水声,他在放水好让我吃完饭洗澡,我把包挂在门背后,斜靠在沙发上,那张纸落入了我的视线,上面是哥哥的笔迹,我把它取了出来,看见上面写着:”一个大厨就等于一头猪,没有知识没有教养,他的大脑和案板上摆着的猪脑袋没有区别,和大厨上床也就像和猪上床一样丢人”

    我把信扔在一边,这已经是寄给刘炎的第十封信了,也是我们结婚的第十个月,这种事对我来说已经不稀奇了,我唯一奇怪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哥哥文字能力是如此的单薄,想象力如此的匮乏,如果是我想同样描述这样的事情,那么一定会说,”大厨和猪的思维方式出奇的近似,以直线形式延伸,一般其形式为管状,它们的脑袋同样可以摆在案板上任对方宰割,在理论上,这应该算是一种可以交叉行为的职业,要谈到他们的求偶行为”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从床上跳了起来,狠狠地向废纸篓里吐了口痰。

    正在烦乱之中,我注意到刘炎的钱包就在桌子上,顺手就抽了一张一百元的,”喂,我拿一百块钱,明天到超市买点零食。”

    “噢,知道了。”他的语气很淡,没什么不满。我和他结婚了,自然应该花他的钱,这个道理他不会不懂的。何况他根本就配不上我——这也就是我爸爸妈妈哥哥想尽办法来阻挠谩骂的缘故,我是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大学生,而刘炎则是一个出身小市民家庭的小厨师,自己开了家小饭店,这多少会让一向以高贵自讦的父母失望,毫不奇怪。

    我把钱塞进钱包里,思绪却顺着赵总的车飞弛,飞弛到了似乎不算太久远的过去,但却恍如隔世的过去。

    4.

    和刘炎认识前,我正在疯狂强烈地爱着那个已经被黄土埋掉的男人,虽然他已经不能算是我的男人了,但死人以及距离遥远的人是容易被霸占的,也极容易得到无私的爱,那时候的我巅狂地陷入了回忆之中,我天天会有半个小时发呆甚至落泪,我注视着他曾经送给我的信物,一朵干掉的花,一张顺手压在自行车后座的纸条,他丢在我宿舍的灰条子手绢,我强迫自己相信自己已经被埋葬在这段逝去的情感中不能自拔——而我的心会随他死去死去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样我就可以为自己身边没有男人唐皇地找到借口,这简值是太自然的一件事了,别人不会怀疑是没人追求,而是以为我热爱伤逝,这是有关于面子的大问题。

    刘炎的征婚启事就登在晚报的一个角落,上面写着某男,二十八岁,英俊体贴,自营为生,有经济实力及资产,愿与品貌皆好之女性为友。必复。

    我是孤独了吗?还是想嫁了?更或者是觉得嫁爱情不如嫁钱了?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过去,说了自己沉浸在对死人的感情中无以自拔,很快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还有电话号码,就这样,我们约在市中心广场上见了一面。

    那天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骑着辆轻便摩托,我站在路边看着他停车走过来,心里就明白了,就是这个男人——这是种直觉吗?我们不过是陌生人罢了,却在第一眼相见时都认出了对方。这或许就是我对他的职业没有一点满意的地方,却一直没有狠下心来拒绝他的一个原因罢,这种浅淡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多多少少打动了我的孤独——羡梅说,爱情是一种机缘巧合,它可能跟你今天决定在哪里吃饭有关,也可能跟你上不上自习有关,更可能和你随口的一句话有关,就是和计划无关。

    但无论如何我承认,在此之后的日子是我的虚荣与自负得到最大满足的日子——刘炎对我可谓是有求必应,只要我一撇嘴一挑眉毛,他就会立刻将我的愿望当成动力——这在一个以男人为支点以金钱为杠杆的社会,未必来的容易。

    而正是因为坚信了他的这种可贵品质,我似乎怎么也下不了分手的决心,就这样一天天地继续着我们时好时坏貌合神离地相处,也就是这样,竟然毫无知觉地懵懵懂懂步入了婚姻——没有鲜花,没有宴席,没有亲朋好友的祝愿,我就在领了证,拍了一套根本看不出来新郎新娘是谁的婚纱照以后搬进了他装修一新的房子。结婚后,他几乎成了我的贴身佣人,用他的话来说,白天出去挣钱养家,晚上回来侍候小姐,上床了要做性奴隶——但我得事先声明,我们的关系简单极了,几乎是半个月才会有一次性生活,我觉得,这是可耻的,而他,似乎也不是个欲望强烈的人。之所以他要这么说,也只是对自己地位的一种认识罢了,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理所当然地,爸爸妈妈从来就没有同意过我和刘炎的交往,他们说,他是个什么东西?连大学也没上过,那只能是猪,怎么可能是人?一家人几代都在街上摆小摊,那叫下三滥!他们的态度被哥哥更为激烈地继承并发扬了,哥哥持之以恒的骚扰让刘炎几次皱着眉头问,”你哥什么意思?怎么像失恋一样?他变态了?”我对他的话矢口否认,并被他暗示我哥的乱伦倾向气得怒火中烧,他从此也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了。

    回头来想在这么严峻的情势下,我为什么这样倔强地把自己的衣服整理好了就跟着刘炎进了家门?我不愿意在人前承认我曾经犹豫过,虽然我明知自己在回避问题。在踏进街道办事处大门之前,我问刘炎,如果离婚了,你给我什么?刘炎当时的目光有点哀伤,但语气很淡,没有片刻的迟疑,就说,房子你拿走吧,这是我唯一的财产了,其它的,我也无力提供了。反正只要有我,就不会少你吃少你穿。

    就是这句话,使我在那一瞬间下定了决心走到了一脸无聊的办事员身边,忍受她们恭喜的话语中公式化的不恭。至少我离婚了会有一套房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催化剂,让我当天开始挥发愉悦的激情——现在的社会,房价和工资根本就不成比例,就算是上了大学,也不容易在三十岁之前弄到一套房子,通过也许不如意的婚姻得到一套,也算是划算了吧。

    可是爸爸不这样想,他恶狠狠地把水杯扔在墙上咆哮道,滚!你就是卖一年淫,或者给人包一年,也能拿比这套房子多!这种在小市民区的破房子,有什么好!

    我并不知道爱情的价码,更不知道婚姻贞操又值多少,就在这样的心理驱动下,我明着就把所有能省下来的钱放进了自己的存折里,从来不用自己的工资,每次要买东西就伸手问刘炎要钱,或者,把他当钱包带出去,反正这样合情合法合理,谁也无权指责我什么。

    我有时也会怀疑,我怀疑爸爸口口声声说刘炎下贱的同时自己的心理也并不高尚到哪里去,否则也不会动不动用卖淫来衡量女儿婚姻的得到付出,并以此公式计算婚姻质量——妈妈在婚姻中得到了什么呢?不过是夹杂在小市民区的一座平房,是爸爸他们中学分的,两间砖房,就连上厕所都要走上五分钟的路才可以到。那么,妈妈的婚姻岂不是极为亏本,她得到了什么?一个中学老师作为知识分子的荣耀感和自我吹嘘?自我的价值是不是能从这种优越中得到实惠?而这种实惠如何与荣耀感相互折算?

    要控制住自己的不平衡感真的是太难太难了,特别是在接到哥哥的电话或信后,特别是每个星期回家的时候,我会听见妈妈跟邻居打招呼,”是啊,女儿从单位回来了,单位远啊,平时住宿舍。”

    每到这时候,爸爸就会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鄙夷的哼,然后从眼镜下面瞅我一眼,又低下头看报纸了,如果到这时我还不乖乖溜走,爸爸就会在三十秒钟后放下报纸,冷冰冰地说上一句,”你是我的女儿,我不想看着你后悔唉”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低垂的眼睛里常会因为他的一声叹息不自觉地冲出泪水来。爸爸小时候便对我和哥哥灌输这样一个道理:这世界分了许多层,就像一个千层糕一样,每一个人都应该严格地与自己那层交往交流并努力向上走,尤其是女人,一旦下滑就完全丧失了恢复原有地位的机会,因为通常来说,一个家庭的社会地位是由男性决定的,女人的教育程度与职业对家庭地位的影响充其量也就是个辅助作用。

    爸爸是如此小心地维护这种地位。我记得很清楚,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也就是刚从学校毕业上班第二个月,有一天加班到了九点,就叫出租车回家,爸爸在门口看见我下车立刻将脸挂了下来,阴森森地就像要下雨的天色,我一进家门他立刻把门关好,紧张不安与愤怒同时在抖动的肌肤上揉合,参差地冒出皮肤表面来,”那司机有没有碰你?”

    我惊愕地没说出话来,张大了嘴呆呆望着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个问题。爸爸可能也意识了这个问题的唐突,忙补充道,”以后千万不要坐出租车,那些司机都是下等人,万一是强奸犯或是拐子怎么办?把你卖到农村当农民的婆娘去了。”

    5.

    我的回忆又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那边还是羡梅,”姜若若,你猜我现在是什么姿势?”

    “你怎么了?国际长途是什么意思?”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没什么,这个电话是一个美国记者的,在北京是国际漫游。”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一下挑亮了,”你旁边那个男人?”

    “对啊。”她的语气没有犹豫,”我们在阳台上晒太阳,喝可乐。”

    我突然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吞吞吐吐地问,”你穿衣服了吗?”

    “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你把我们当狗男女?”她还是一样轻松,伴着阵笑声,”你猜”

    “我不猜,这种事真下流。”我听到她顿了一下,声音立刻冷淡了许多,”谁也不上流,在做ài的时候。”

    “你怎么能说这个词,这种话”

    “唔,对不起,忘记你是个良家妇女了。”她打了个哈哈,”我从来没发现晒太阳这么棒,在高高的阳台上光着身体,俯视人群,没有人像我一样轻闲轻松无牵无挂”

    “一丝不挂?对不起,真不该这么说。”我立刻发觉自己的话过分了,爸爸说好女孩不应该说任何生理方面的东西,我猜他是在暗示:性这个话题是不正经的人才挂在嘴上的。

    “没关系,我觉得这话没什么,你真不知道躺在阳光里,旁边靠着个一身阳光暖洋洋的男人是什么滋味,我以前不知道一夜情是这么棒的!”

    “你疯了?”我打断她的话,”一夜情?”

    “我不像你,你喜欢找个男人养一辈子。”羡梅从来都很尖锐且刻薄,让我下不了台,”对了,我碰见岳祥了,他现在不要混得太好哟,上千万家产,成企业家啦。这次会议就有他,天天我们这些记者就围着他们转。”

    她的话好像有点晦涩难解,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她怎么突然说起了极不相干的事情,但只是三秒钟,我就被她所诉说的事实狠狠戳到了要害——有人叫这毛病叫胃气痛,我想我犯病了,我脑子中泛起的岳祥和现实极不融合,它们把我的心压低了扔进了一种味道酸酸的液体中,我难受极了。

    这个名字,曾经在我生命中占据了几个月,其实这段日子并不像现在的感觉一样难受,它反而更像洒落在皮肤上的花露水,散着一股清凉宜人的味道。岳祥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是爸爸大学同学的儿子,和我又是校友,我们双方的爸爸妈妈都希望我们会理所当然地相爱结婚,而岳祥,他对我则充满了绅士风度的关切与包容——我的直觉告诉我他这一切表现来源于父母的愿望,而不是他的情感,于是,在正式约会了三个月之后,我们保持一贯的作风,以身体距离为一米的精确亲和力进行最后的道别。我记得,他当时不过是一家私营企业的技术员,月入不超过八百。

    这个消息对我的震动是可以想象的。羡梅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用自己的一本正经击溃了她放纵的自尊后,她传递给我这个不知是好是坏的消息让我独自消化——其中滋味只有我能明白,她,只是不动声色地挂断了电话。

    6.

    刘炎七点半才回来,看见我时有意将脸撇到了一边:他穿着长袖衬衫,胳膊上的疤痕被挡住了。刘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猥琐?他的脸黝黑,尖尖的下巴,小心翼翼的眼神和动作,他走路的样子轻手轻脚,更像一个小偷而不是这家的主人。

    我记得当初不喜欢岳祥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外表,瘦小,宽宽的下巴和额头和身体完全不成比例,一脸枯木逢春似的灰绿,他要是长得最起码算得上端正再加上他的体贴当时也不至于让我和他相处总有些淡淡的遗憾,但是他偏生长的根本对不起人民——我那时和他出去常自卑得想市容部门会不会把他抓走。人是这样注重外表的,我对自己这种庸俗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是错的,还是克服不了。

    可是现在,我竟然,觉得刘炎其实长得并不比他强一点,我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绕了一个大圈后只是和熊掰玉米棒子落入了一种心理圈套。更何况,事实证明,刘炎没有他有钱。有钱的人一般都会打扮自己的,像赵总那种土财主并不算多,他农民气质并没有因为他的企业成功而改善多少。而岳祥不一样,他一直是城里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专业当时就是很热门的,经济管理,不像我,除了一脑子钢筋水泥,对经济一无所知——这年头,似乎只有学经济的才能赚钱。

    刘炎在烧饭,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我的肚子开始咕咕乱叫了,但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昨天是赵总的车,今天是岳祥的千万家产,我和刘炎还有没有机会融洽相处呢?

    刘炎把我的内衣放进了卫生间,”洗澡吧,洗完澡正好吃饭。”

    我没有回答,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他叹了口气,摸摸我的头,出去了。门在他身后晃了一下,又开了,门锁昨天被我用斧头砍坏了,就连门边上的木头也成了一朵开了苞的花,根本关不上了。

    我的恨意渐渐爬满了脑海,一言不发地拎起桌上的酒进了卫生间。

    水汽温热地飘浮在身体四周,就像有人在我身体四周呵气,暖暖的唇和暖暖的气流,体贴地抚弄着我,毛孔轻轻舒展开来,热情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湿意。我大睁着眼睛,努力想看清镜中的自己,可是潮湿的空气不断地扑向镜子,刚刚抹开的一片冰冷的洁净就在短短的瞬间便被白色笼罩上薄薄的一层暖意。

    我的身体是温暖的,我啜了一口酒,热辣辣的味道立刻蹿进了喉咙,弥漫开来。

    我闭上了眼睛,任身体内外的热流迅速蔓延,爬满容纳我的所有空间。我是怎样构成的?这样一个身体,可以被男人侵入,可以被暴力侵入,可以被语言侵入,可以被思维侵入,这所有的一切,将我撕裂毁损成一片片大小不均的肉肠,落入不同的口中,被不同的人定义成不同的滋味——我可以是下贱的,爸爸说的,他说我对男人的品味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也可以是圣洁的,刘炎看见初夜的血时这么说,他的眼睛里含着泪水,他说,我将一生对你好,你为我做了这么多的牺牲;我也可以是呆滞而庸俗的,羡梅总带着嘲讽对我说,用传统把你变成呆子,用价值把你变得庸俗,你这个自以为是的标价商品;我竟也可以是纯洁的,虽然我已婚,赵总递给我抽屉钥匙时,我下意识地将手缩回去,示意他丢在桌子上,他愣了半天说,这个纯洁的姑娘,我能把你的手弄得多脏?

    我在卫生间醉了吧?否则我会记得很多事情,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刘炎抱进屋子了,也忘记了如何和刘炎再次争吵撕打,更忘记了如何拨通羡梅的电话和她哭诉自己的不幸,这又一天过去了,我却忘记了这一天的结局。

    7.

    半夜我被冻醒了。

    天还是很黑,我只穿着件棉布长上衣,凉凉的布料贴在光溜溜的腿上,毯子已经被踢到了脚下,我用手环抱住自己的腿,凉凉的,表面上浮起一层疙瘩。

    刘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怎么回事?他竟然没有上床睡觉。外面的路灯透过薄薄的布帘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镶了一片片极为面目可憎的斑驳。

    我的头还是有些隐隐的疼痛,但神经令人惊异的清醒——我从来没有在哪天的半夜如此清醒过,我看见了残破的门,还有裂成四滴水形状的电话机,这儿一定发生过打斗,我努力地回想,应该是有过场斗争的,否则不会一地撒落的东西,我的照片,他的衣服,零乱地躺在地上,摆出一个个奇怪的姿势。

    刘炎被我下床的声音惊醒了,我一脚把放在床下的小书架踢得滑过老远,木头和木头的撞击声在夜半的静寂中显得如此惊天动地,我的心脏猛烈地开始收缩,自己制造的恐惧吓得我半天没有动。

    他回过头来看看我,眼光有些奇怪,冷淡,不以为然,还有一丝坚决,只是那么一眼,他就又回过头去了,往桌上一趴,似乎又要睡着了。

    我的无名火立刻往上蹿,他竟然这样对待我!我放弃了家庭,放弃了自尊,忍受着来自包括我自己的所有压力和他睡在一起——这是代价,这是我婚姻的代价——女人能有多大价值?一旦结婚,一旦丧失了贞操,还会有多大的价值?而这就是我得到的,冷淡的一瞥!

    可就在我要嚷出来的时候,一个镜头突兀地钻进了我的脑海:那是结婚约四个月的时候吧,我流产,刘炎当时很不情愿流掉这个孩子,可是我能怎么办?家里一直不承认我的婚姻,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几天,我不知道一个孩子会给我带来多少额外的机会损失,更不知道为了一个并不受欢迎的孩子,我还得付出多少年不幸和折磨的代价!我硬着心肠坚持不要这个无辜的生命,苦口婆心加脆弱的眼泪,他在沉默之中妥协了,可是脸色极为难看。我以为他不会陪我去医院了,做手术的当天早上,他自顾自地连招呼也不打就去了店里,但当我在婆婆的陪伴下做完手术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时,我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我看见了刘炎!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惶,用力推开拦着他的两个护士,大叫着我的名字就冲到了我身边,众目睽睽之下怔怔地望了我半天,说,对不起。

    事后他告诉我说他跑了好几间病房,没有见到我,心里就发怵了,护士们在他身后不断地抱怨,”乱闯妇科病房!你怎么乱来?!”听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地眼泪就往下掉——哥哥怎么污辱我,我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可是每当看到刘炎的柔软和爸爸的哀伤,我就忍不住要哭——我哭我们都如此委屈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哭我们除了爱还需要如此之多。

    突如其来的记忆让我的脚步也变得柔软起来,我怀着一腔的柔情向刘炎走去——我自己都快被自己感动了,就在还没有打扫干净的战场上,四处都还残留着斗争的纷乱,我竟然放低自己的优越感向一个明显实力不如我的人投降示弱,似乎有些弃明投暗的隐意在里面。

    但我没想到的是刘炎并不领我的情,还没有走到他身边时,我就发现他的肩在微微地耸动,似乎是在哭泣,等我静悄悄地站在他身后时试图弄清楚他是不是在掉眼泪时,他恰如听到我的声音般即时抬起眼睛,和他的声音一样漠然的眼神,一滴水光也没有,”离婚的话,我不会给你房子的,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不起你,我也记得我曾经答应过你,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8.

    刘炎出去了,他抱着一床被子和衣躺在了沙发上,淡漠地面对着沙发背睡了,像死去一般动也不动。

    我在注视着他沉静的行走之后并没有掩上门,更没有像昨晚一样扛着斧头冲锋的过激行为,我的头脑开始翻飞着各种关于未来的景像,它和过去巧妙地勾结在一起,把我的人生连接成了几十幕丰富多彩的戏剧片段。

    那个死去的人,曾经苍白着脸忍着胃痛从苏州赶到杭州为我过生日,我们沿着湖边的栏杆注视着在风雨在飘摇的云彩和柳树,面目狰狞的乌云被风吹成了一小团一小团肮脏的棉花,它们紧紧地排列在一起,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夏天时哥哥身上密集的扉子,还有上面一片片摇摇欲坠悬挂着的行将脱落的皮屑子。

    岳祥的脸偶尔也会闪着动人的金色光芒出现在我的记忆中,他似乎只留下了一个在空中悬浮的脑袋和我走在灵隐寺的石子路上,山洞里滴水的声音敲打着我已经变得模糊不清的记忆,我始终想不起来他的衣着,应该是符合一个月入八百的技术员,更或者已经飞跃到现在的荣耀,所以,他在这短暂的回忆中始终只是保留着一张淡然微笑的脸,却没有作为身份标识的身体和衣着。

    一个人恐怕很难去整理一场爱恋能够保存下来的碎片的,在每次回忆中总会拎出些鲜活的片段来,这种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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