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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向往平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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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咔..咔..”在非洲一个小国边界的原始森林里传的枪声,树林中的鸟忽的全飞了起来。

    “轰”手雷声又传了出来。接着枪声接连不断的传了出来。

    在一颗大树的树干上爬着一名身穿泥彩服的军人。衣服的左胸口出锈着一把滴着血的匕首。他很潇洒的开着枪,每一枪响后对面的敌人会倒下一人,每个倒下的人都是额头眉心处中枪。

    树下的军人就没有他那么好了,身处原始森林里的丛林战可不是很轻松的。这批军人只是一些雇佣兵。只要出的起钱,他们会帮你解决一些事或是人。而他们正在埃塞俄比亚国,是受埃塞俄比亚国总统邀请清理一些恐怖份子。世上有那么多雇佣兵团为什么会选中他们呢,因为他们是世上最好的雇佣兵团。

    这个雇佣兵团的老板是一个中国人。雇佣兵团里基本上什么国家的人都有,就是没有日本人。这个兵团叫’’血刺兵团’’。血刺完成任务的比例是百分百。兵团的人数外人根本不知道,只知道每一个队员都是经受了地狱式训练的军人。一次一个国家闹兵变,血刺消灭掉最后一个敌人时兵团只剩下不到四十人。从此血刺在全世界雇佣兵团的排名从三十多直接升前三。成为全世界公认的最好最有信誉的雇佣兵团。

    其实在双方第一次交火时血刺的人都感觉到这些人并不是一般的恐怖份子,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可以看出他们也是经过正规训练的军人。他们集合和散开作战都很有秩序,不像一般的恐怖份子一样杂乱无章。这次血刺两面夹击他们,费了好多工夫才把他们困在丛林里。现在已经困住他们三天多了,不知他们突围多少次了,每次突围都被血刺强大的火力逼了回去。

    又一次把他们逼了回去,血刺兵团也没有进军的意思,他们在等,等自己的军需品。血刺的弹藥和食物都不多了。已经派队员出森林了,估计现在也差不多该回来了。(丛林里在先进的对讲机也使用不了,根本就没有信号,要不美国能在越南战役里吃亏吗?)除了树上的狙击手还在放哨,地下的队员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抽着烟聊着什么,根本看不出他们有什么担心。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兵团是最优秀的没有他们克服不了的困难。格外惹人注意的是一颗大树下的五六个队员,有吃有喝的大声聊着天。脸上画着彩条看不出年龄,但说话的声音可一听出来年龄都不大。

    远处轰轰的声音慢慢向这里靠近。一名军人从地上站起在点燃了空地上早就准备好的树叶,青烟滚滚向空中飘起。直升飞机在空地上徘徊着,从飞机上接连不断的抛下来木箱,木箱上都栓着降落伞。两名身穿血刺军服的士兵从直升飞机上用降落伞降落下来。直升飞机抛完物品飞走了。

    两名士兵收好降落伞,来到那名军人的面前行了一个中国式的军礼。那军人也回了一个礼,双方什么也没说,一切全用眼神表达了。

    半个小时后一声枪响在次揭开了战争的序幕。

    “轰”一颗火箭炮轰在一个小哨楼上。“妈的,这东西真爽啊。”一个脸上画着彩条的人用英语骂着,脸上画着彩条看不出年龄有多大。他扔掉手里的火箭炮拿起背上的冲锋枪,疯狂的向前冲去。

    “妈的,让我们在这里受罪,都出来让我给你们一人一枪。”边说着边开着枪。谁傻啊,出来让你打一枪。

    由于这回火力加强,十分钟后。血刺的队员拿着刀解决战场上还没死的恐怖份子。一个身穿血刺军服的人拿着手枪向一群俘虏走去,俘虏手绑着一字排开跪在地上,一个个裤裆都已经湿了。

    那名军人什么废话也没说,在每一个俘虏的头上留下了一个血窟窿,脑浆和血液一起喷在他的脸上身上,他连眼都没眨一下。他来到最后一个人的背后,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鼻,他不禁的邹邹眉,一脚踹在那个俘虏身上,那俘虏向前跄出三四米,脸上的皮都都跄没了,由于害怕身体不停的哆嗦着。那军人抬手一枪打在俘虏的大腿上“啊...啊”那俘虏哭喊着,用另一条腿蹬地向前爬着。那军人嘴角微微上扬,又一枪打在他的另一条腿上,又一声惨叫。那名军人仰天哈哈的大笑着。那俘虏用歹毒的眼神看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应该说他已经不是人了,脸上的彩条被脑浆和血液弄花了,向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魔。那俘虏的眼神从歹毒慢慢的变成恐惧了。

    其它人向这面看了一眼又各自干着自己的活,这种事情见的多了也就正常了。每次战斗结束后都会发生这种事情。那军人把枪别在腰后从脚腕处抽出一把匕首,微笑的向那俘虏慢慢走去。那俘虏用肩膀无力的蹭着地向前爬去。一只脚踩在俘虏的背上,俘虏浑身一哆嗦。那匕首在俘虏的手腕处慢慢的划过。两只手的手筋就这么断了。

    “天,给他个痛快吧,我们该撤退了。”那个点火放烟的军人看着折磨俘虏的军人,用汉语说着话。身后跟着那个拿火箭炮的人,笑着看着他。

    “呵呵,你总是这么心软。我马上就过去。”那名军人看了一眼地上被折磨的只剩下半口气的俘虏,转身走了。那个叫天的军人抓着俘虏的头发提了起来,唐天微笑着看着俘虏“你应该感谢他。”一声枪响后那军人慢慢的向集合的部队跑去。

    在中国的s市的一个酒吧。这是一间很普通的酒吧。酒吧不是很大,也称不上什么豪华,和其他酒吧一样,喧闹嘈杂。

    酒吧的一个角落坐着三人,一个留着长发的英俊少年和一个头发染的花花绿绿的胖少年还有一个乌黑长发的少女。正是唐天张影和洪伟,洪伟是洪亮从孤儿院领养的,洪亮认他做弟弟,从小也就是血刺队员。喜欢重型武器,拿着火箭炮的军人就是洪伟。

    后来坤萨有让唐天、洪伟还有一个美国人和自己拜把子喝血酒成为了兄弟。也不知道那个美国人是干什么的,坤萨只说对唐天有好处,其它的什么都不说了。

    今天三人因为无聊就出来到s市放放假。洪伟随着音乐摇晃着头。唐天喝了口啤酒“小影,我想过平常人的平凡生活,杀戮的生活过腻了。这么活太没有意思了”洪伟停下摇晃的脑袋,看着唐天“天哥,我的命是你救回来的。我是应该跟着你走,但我答应过团长在血刺呆上十年的,可现在还有一年呢!”

    “没事,在熬一年你也和我一样自由了,记得把命保住了。”唐天和洪伟碰了一下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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