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烟,说道:“你知道我不抽烟的,看你这样子八成不是去玩,怕是遇到什么难解决的事了吧。”
红毛尴尬的挠挠头,收回烟放到自己嘴边点上火,深吸了一口吐了个烟圈,说道:“看来还是兄弟你了解我,是这样的,昨天手下几个小弟在城东区收保护费。你也知道,那本来就是我红毛管的地盘,想不到收得好好的,半路却杀出了几个rb人,硬说这是他们的地盘。你也知道,我们这些混混虽然都是无良之辈,但是骨子里却是铮铮爱国的汉子。我那几个手下一看外国人在我们地盘撒野,而且还是rb人,一怒之下群起而上。结果,唉不提了。”
红毛懊恼的将烟扔在地上,重重跺了一脚泄愤。
“猜都不用猜,你们一定是输了吧。”叶祥回道。
红毛继续点上根烟,道:“不怕兄弟你笑话,确实是输了,而且输的很惨,那几个哥们都躺医院去了,最严重的都脑震荡,现在还昏迷中,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出手竟然这么的狠,那他们是什么来历,你有没有查过,怎么敢在城东区来撒野。”叶祥的眉头皱的有点紧,道。
红毛回道:“我派人去查过了,那几个rb人是另外一帮的,专门和我帮会作对,叫黑手帮。那几个rb人就是他们老大从rb专程请过来的柔道
专家。你也知道sh是什么地方,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崇洋媚外的,发生这种事也不稀奇。”
叶祥狠狠一挥手,锤在车顶上,险些砸出了一个坑来,道:“妈的,老子今天有够郁闷的。就拿这些小杂碎出气了,竟然还骑在我们z国人的头上来,还是他妈的rb人。今天老子就要他们知道,儿为什么那渺。走,上车。”
红毛虽然心疼自己的车子,但看见叶祥如此的爽快答应自己,顿时喜悦之情更多了一些,欢快的钻进车子,一踩油门,车子便唰的开动了起来。
要说红毛和叶祥的关系,那就真可谓的不打不相识了。那是在酒吧的一天,叶祥正悠闲的喝着嘉士伯,这酒的口感属于典心欧洲式larger啤酒,酒质澄清甘醇,正合叶祥的口味,而且还不贵。不巧的是,那家酒吧的老板正好得罪了红毛,那天红毛就带了一批人蕾场子。
开先,叶祥还不在意,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拿着啤酒一个人躲到角落里喝了起来。但是双方可能调解不当发生了冲突,两边的人马都大打出手了起来。酒吧内所有的人都大叫逃跑,各个恨不得自己多生几条腿,唯独叶祥悠然自得,自顾自的在那品着啤酒。不巧的是,双方扔出的一个啤酒瓶正好落在了叶祥的那桌上,散开的酒泡沫溅得他一身都是,而那个酒瓶的始作俑者正是红毛。
面对挠了自己雅兴,破坏自己形象的红毛,叶祥当然是很气愤,后果非常的严重。扬起铁手就左右开弓,横直十数巴掌下来,直打得红毛有了进气没了出气,那一张惨遭蹂躏的脸,直接变成了车现场,甚至被叶祥一度认为,这张脸小时候绝对被猪亲过。
不过后世对于这个事件也非常的纳闷,红毛招惹谁不好,偏偏要去招惹叶祥,而叶祥还击也罢,为什么偏偏下手那么的狠,甚至有点淀不饶人的态度。
不过后世两人出的回忆录揭示了这一事件的原委。
在我是红毛,我怕谁的书中指出:
当时太他妈的操蛋,大家都知道我平生最恨的就是帅哥,偏偏那小子帅得令人发指。起于不平衡的心理,我打算用酒瓶子教训一下那个小白脸。结果,我被打得令人发指
在我的一生这本书中,叶祥说道:
记得当初第一次和红毛认识,是在一个酒吧里,那时浪漫的歌声曼起,略带苦味的啤酒划过我的喉咙,本该是件非常惬意的事情。但是那一刻、在人生之中,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出现了,一个人挑战了我的权威,他很丑,甚至可以说——妈的,就没见过这么丑的。哦,不好意思我讲粗话了。于是我打算对他进行一项伟业——整容,事后我和他反到成了好朋友,并且受他之邀,跟他去见伯母的时候,他妈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直夸我的手艺
虽然红毛吃尽了苦头,但他又不是傻子,叶祥的身手已经向他展示了一切,宁可要这样的朋友,都别要这样的敌人。于是乎,红毛开始千方百计的巴结叶祥,深信着有钱能使磨推鬼的原则。而叶祥则是秉承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高尚风格,两人一拍枷,就这样成为了一丘之貉,非常要好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