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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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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找到遗迹,都还没来得及向基地报告自己的位置,哪儿来的直升飞机?况且就算是坐上了直升飞机来的这儿,可其它人呢?这附近除了惨遭不幸的江峰外,完全没有其他人的任何踪迹。

    他想起了那道模糊不清的拱门,当时狂猛地气流一吹,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被狂风吹得向后跌去。当时自己的后方,就是那道闪烁着奇异光芒,中间模糊不清的拱门,而自己的意识,似乎就在落入那个拱门后才完全地消失的。看来一切的关键,都落在那座神秘拱门的身上。

    杨谦越想心里越乱,偏偏身边又完全没有人可以分担半点压力。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疯狂地冲着天空大喊了起来:“这到底是哪儿?”他狂吼着,不住发出野兽般的撕吼。突然,远方的天边传来了一阵血色的光芒。他惊恐抬起头来,竟然发现除了正当头顶的有一轮烈日之外,另一轮无比巨大的血色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射出了万丈高的血色光芒!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绝不可能是原来那个属于他的世界地球!

    愣了好久,杨谦才回过神来。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不知为了什么,或许是被江峰那血淋淋的可怕惨状深深地刺激到了,生物求生的本能猛地爆发了开来,杨谦口中喃喃自语,却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强行冷静了下来。

    脱下上衣,用衣服重重地将仍然流血不止的伤口包扎好,杨谦观察了下四周,确定周围不再有危险之后,才象只猴子一般,灵活地溜下了大树。

    他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杨谦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工作繁忙,他自小便跟着爷爷奶奶在剑阁的深山中长大。深山古树是日常所见,进山打猎对他毫不陌生,孩时的顽皮让他成了爬树的好手。这技能虽然十几年没用,但一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却仍然非常地熟练,就像镶进身体里的本能一样,想忘都忘记不了―――――――

    恨恨地拿了块大石头,将死得透了的豹子尸体砸了个稀巴烂。发泄完愤怒后,杨谦将有用的东西收在一处,然后用步枪的枪刺在丛林中挖了个坑,将江峰的残骸小心地掩埋起来。三寸长的枪刺并不适合挖土,但丛林中土地湿软,帮了他大忙。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这个绝对马虎不得。

    片刻之后,一座小小的土包出现。插了根树枝权做墓碑,从怀里掏出早已被压扁的两只香烟插在泥地上,用打火机点燃。

    冉冉升起的青烟中,杨谦的视线不由有些模糊,仿佛看见了同伴们的笑脸。刚才生死一线间还不觉得,眼下天地之大,就只剩下一个人了。江峰死得早,至少还有自己给他收敛。自己的葬身之处,又会是那只野兽的肚腹中呢?

    算了,日他先人,操他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眼下关键的是,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他开始清点剩下对自己有用的物资。

    刚开始清点,杨谦便悔青了肠子,刚才不知不觉中,一个弹卡里三十二发步枪子弹被他挥霍得干干净净,存放物资的背包显然没有跟着他们来到这个奇异的地方。也就是说他眼下手上最犀利的武器,弹尽粮绝了。

    一颗子弹在关键时刻就是一条命啊!

    刚才自己竟然为了泄愤,将自己最后三十多条命射了出去!

    操他老母的,**也不是这个射法啊!

    没有子弹的步枪,连烧火棍都不如,哪怕枪头上装上枪刺,也只能当红缨枪耍了。

    这已经是他唯一的武器。

    杨谦发现自己在片刻间便由火器时代倒退到了冷兵器时代。

    比鲁迅宾好点,不用自己做石刀。

    不过要是这枪刺掉了,大丛林里连石头都没有,恐怕就会只落几十个时代的差距,直接跃过铁器,青铜,石器,跃入**的社会,原始得用牙齿和爪子解决问题的不知道什么时代了。

    除了烧火棍外,其它有用的东西不过是一个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一个小小的便携指南针。嗯,还有一把半寸长的指甲刀,刃口倒也锋利。

    完了,杨谦傻傻地看着手里的玩意。

    这不是特种部队丛林特训的标准配备么?

    人家至少还配有一小包盐,还有点伤药什么的。

    不顾背上的伤痛,他倒头栽倒在铺满厚厚落叶的林地上。

    痴痴地望着重重树木中透落的金色阳光,被枝叶切割得支离破碎的蓝天白云。

    自己的小命,难道就交代在这里了吗?

    软弱是短暂的,生命是现实的,求生的本能是强烈的。

    很快,杨谦就开始了他的终极野外生存大训练。

    三个月后,莽莽林野中,一个敏捷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前进。他的动作象猴子般灵活,走路象狸猫般轻巧,不带一丝声音,任何时候都会把自己置身于上风的有利位置,随时注意着附近是否有猛兽粪便尿迹脚印等可能会带来危险的东西。而他自己现在就是一只猛兽,手中寒光闪闪的枪刺就是他的獠牙,粗大血槽中幽幽的烤蓝掩盖不住干涸的鲜血,那是失败者的残骸。

    从林也给他带来了独特的印记,黝黑的皮肤,杂乱不齐的毛发,整个野人一般,脖子上还用红绳子挂了几颗兽牙,兽牙的中间串着一小颗在洞里拣来的红宝石,估计杨谦的父母看到自己秀气的宝贝儿子变成这副尊容,立马会背过气去。

    杨谦自己可不会在乎这个,他只关心自己脸上一周前被那只半大豹子临死前留下的伤口会不会化脓发炎,在无医无药的丛林里,任何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都是致命的。幸好他的身体远比想象中争气,深深的伤口不到一周便已经愈合,面颊上淡淡的伤痕更增添了几许成熟男人的奇异魅力。

    这三个月里,杨谦靠着自己的能力坚强地活了下来。渴了就喝清晨的露珠,饿了就抓点小动物吃,连甲虫蜗牛都被他吃了不少。第一个月,他在死去黑熊与豹子的地盘间度过了一段有惊无险的时间。充分熟悉了丛林中基本的生活技能,他决定凭借指南针走出这片丛林。去哪儿不知道,或许找个有人烟的地方会让他找到回家的办法。

    这里虽然不是地球,但以杨谦所见,那些他见过的动物种类似乎与地球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或许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以他贫乏的野生物学常识,同与不同还是很值得疑问的。如果江峰还活着,想必便能看出很多奇异的地方。

    事实证明,离开黑熊的地盘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快便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可惜在丛林中混了一个月的杨谦早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双方谁也没有贡献出自己**的意愿,便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天昏地暗的一场大战后,杨谦终于把这只不幸流落在丛林中的半大小狼干了个半死。嗯,最后还让它跑了。

    杨谦感到十分失望,但也总结了不少经验。红缨枪是个没用的玩意,枪刺握在手中威力远比装在枪头大。

    就这样打打跑跑,遇到大的猛兽杨谦就爬上树,遇见不如他的便武力相向,时不时还弄个火把之类的威慑性武器防身。杨谦凭借着指南针的方向不断北行。为什么朝北走?因为他小时候听老人说过,在丛林里地形不明的化,一般是北方林木较稀疏,有较大的机会走出丛林。

    直到他一星期前碰到那只半大不小的豹子。

    那混蛋竟然不怕火。

    当凶猛的豹子迎着火光扑来时,杨谦着实被吓了一跳。奶奶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豹子,难道是火堆旁长大的么?

    将火把往豹子的方向胡乱一扔,杨谦随便找了棵树胡乱爬了上去。

    可没想到混蛋豹子倒也是个爬树好手,这下倒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被逼得无路可逃的杨谦被激发了凶性,脱下上衣,向豹子盖了过去,借豹子视线被挡的瞬间猛扑过去,锋利的军刺没有丝毫偏差地扎进了豹子的颈部。

    **的鲜血浇了杨谦一头一脸。

    不让老子生,你也别想活。

    满脸鲜血的杨谦显得颇为狰狞。

    终于,历尽艰险的杨谦等来了回报。

    三天前,林木便已经变得颇为稀疏,由丛林向树林转化中。

    眼下,前方竟然传来了犬吠声,隐约还有人类的吆喝声。

    人类,终于找到人类的踪迹了么?

    有人,就能活下去!

    杨谦激动了!丛林中危险的生活早已让他厌倦,每晚紧抓着军刺才能勉强入眠的生活让他疲惫。

    他对这种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毫不留恋,如果能找到人,那就意味着能够回归社会,意味着有机会能够安全地活下去。

    活下去,杨谦眼下的目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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