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你能在十五分钟内干掉她?”
“嘿嘿。我尽量。”
“你这是什么屁话,什么叫尽量”方信牢騒还没发完。就看到轩墨忽得从他身上跳起。一个飞身就来到血将身前,手上拿着一把明晃晃地刀。刀上还冒着热气儿?一看就知道一把火性的武器。轩墨之所以不用瞬移,是不想过早得暴露自己的实力,要知道伏诛阵内发生的一切都会印入布阵者的心中。
血将本来就防着他们有这一手,一见他身形不对,赶紧跳开,倒是她身边两个血奴反映慢了些,手被砍了一道口子,裂出一条十厘米长的缝,无数条血虫就在那缝下蠕动着。
“靠!”方信下意识得伸出了中指。这玩竟儿无论见几次他都不会习惯。像这么恶心的东西他还是从心里抗拒着。
“爷爷来帮你们解脱吧。”他可难得当一次好人。他拿出青蜇,打算也将这两只血奴冻成冰砣,等轩墨解决掉血将之后再一刀斩之焚烧干净。不过有一点他不知道,就算是血奴也会有等级之分,一共分为三等。最开始遇到的那两个只是凡人之躯所炼,只能算是下等;而眼前这两个不但是修真者,而且还是血将身边的护卫,血奴之中可谓算是上等。
所谓上等也就是有了一定的智力,他们虽不明白敌人拿琴出来是何用意,但至少清楚一定会对他们不利,两人二话不说,夹击方信。
惯性思考某些时候很坑人。方信被两个血奴杂在中间,血奴坚长地指甲向他抓来,抓在护甲上发出刺耳地声音。好家伙,这两人的指甲还是铜铁做得不成,居然还能抓出火星来。要不是有凤炎麒麟甲在身,他肚上地肉多半就被抓了去。
如今一边一个血奴,他想玩单手拨琴也不行,只好靠着凤炎麒麟甲硬抗。这两个家伙很棘手。一时间竟打得方信毫无招架之力,幸好血虫怕火,不敢在方信身旁逗留太久,每攻一次就跳开,然后再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消耗了他们地体力。只可惜在退进之间并没有给方信弹琴的时间。
后来他也想通了,带着两只血奴在楼梯口东跳西窜,反正他只要拖住时间等轩墨解决掉血将,这两只小血奴还不是乖乖趟下,他地力气可是要留给炙炎的。
唉!没想到好好的一个青年,带着轩墨在身旁居然也沾染了他那付懒人习气,要不得呀要不得,作为祖国的栋梁,美丽的花朵,自然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名话怎么说来着,哦对,近猪者吃,哦不,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和尚者头发没轩墨不是猪,但是名字里却偏偏有个“墨”从恶容易从善难啊(你在感慨个啥?)
咱小信多纯洁的一颗心呀,现在也污秽了(方信:污秽你个头!众人:他纯结过吗?)。
确定了心思,方信也不再急,一边应付两个血奴,一边还能分出一部分神识探查轩墨和血将的情况,这不看还好,一看又把自己恶心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