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开车外出旅行。在路上,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两部撞毁的汽车。有时,我会在现场一片凌乱、尚未清理之前就赶到现场。每当我看到人家车毁人亡居然毫无触动,我常常自责自己是一个心肠冷酷的人。
可是,一天傍晚,在宾西法尼亚州的公路上,我发现以前对自己的判断的错误。那晚缓缓地驶过一辆停着的救护车、两辆公路警察巡逻车旁,从灯光中,我看到一幕很难令人忘怀的景象。
她很年轻,不会超过十六岁或十七岁,不过她再也无法长大了。她身上穿的是t恤衫,牛仔裤,脚上却是高跟鞋,衣着不太相称。一头金色的直发,嘴唇涂得很红,蓝镜片的太阳镜吊在一只耳朵上。
不过,她并不是平静地躺在路边,她歪歪斜斜地悬挂在十尺的高空。电话线柱从她的背部刺入,穿透了她的胸膛。当两位穿白衣的医护人员把她从上面卸下来放到地面上时,警察们的眼睛不是看鞋子,就是看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那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如果看到现场,你就会很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路边有一辆撞坏的小汽车,一只轮胎爆了。一个面色惨白、泪流满面的男孩坐在前座。在警方带探照灯来之前,这一带漆黑一片,这对年青男女把车停在路旁,修理坏的轮胎。一辆经过此地的汽车撞上那女孩,其力量之猛,把她撞上了半空,附近没有其他车,那人闯祸后,逃走了。
现场两百码开外,几个驾车的人停车在路旁,弯腰不停地呕吐。我嘴里也开始出现一股酸味,我放下车窗,清清喉咙,吐出口唾沫,可并没什么益处。
我开车一向很谨慎,从不超速,现在由于肇事者逃离现场,我的车速进一步减到每小时十八英里。警方会全面出动,四处搜索,我可不想被他们拦下来。我有个秘密,我不想和他们纠缠。我估计如果警方不详查的话,我可以顺利过关。
我向前开了三、四十英里路,决定在一个加油站停车,加点油,吃点东西。当时是凌晨两点。我的目的地是费城,离得还远。我告诉加油员加满油箱,然后把车停到餐厅旁,下车,仔细地锁上车门。
我在吧台旁,喝着咖啡,考虑到费城的安排,就在那时,我感到有人在注视我。我转过身子,发现身后的卡座里坐着一位衣着考究、两鬓斑白的人。透过他旁边的窗子,可以看到我那辆挂犹他州牌照的车子。
那人的兴趣似乎并不在我身上,他衣着也太好,不会是警察。
单是他的西装、袖扣、手表和钻石,粗略估计一下,价值不会低于五千元。我的脸整过型,他也不可能认得我。我不再管他,喝我自己的咖啡。
我起身离开时,注意到他随后跟出。我转向右边,他则向左转。我停下来装作看礼品橱窗,同时我瞄到他停在后面的一辆红色的、昂贵的外国跑车。
上了通向干道的弯道时,他没有跟着我,我留心后视镜中的车头灯,也没有跟踪的车的影子。
我把速度保持在四十英里,舒服地开着车,偶尔看看后视镜,心里总觉得餐厅里的那个家伙不对劲。
大约开出两三英里路之后,我注意到一个黑影急速地向我追来。那是辆车,时速至少八十英里,但熄着灯。它并不想超车,而是以我的车尾灯为目标,两辆车就要撞上的时候,我猛踩油门,身子使劲往座椅背上靠,来减少撞击时的震动。
那样可能没什么帮助,不过总得想法子不让脖子被扭断。我的车失去控制,被撞出了路面,开进附近的排水沟,右边轮子泡在沟里,左边轮子则还在路面上。另外那辆车继续跑了两百码,沿路洒下水、油,还有引擎碎片,停住了。
司机跳下车,慢慢冲我走过来,手里拿着电筒,步态活像一个老妇人在清晨散步。可以预料,是餐厅里那个衣着考究的家伙。
我解开安全带,从撞坏的车里出来。我的车身后面至少撞凹了一英尺深,油箱也破了,油料漏进水沟里,在汽车下形成一滩,汽油味很重。
“你没受伤吧?”他问。
我没理他,我是气得说不出话来。我在心里发誓,在我把东西从车里搬出来之前如果汽油燃起来的话,我一定要拿生锈的铁条把他打死。
警车到时,我已经从车厢里拿出衣箱、样品箱和布袋子;舒舒服服地坐在样品箱上,没人怀疑到我正想杀人。
当警车停下时,衣着考究的人立刻跑过去,大叫:“警官先生,警官先生,逮捕那个人,他超车,他故意撞坏我的车。”
我抬起头,看见他正用一只手指着我,眼里有一种挑衅的神“情,好像在挑逗我来反驳他。
“冷静,安伦先生,我们会处理的。”一位警察说。
如果我打算争论一番,那看来我得改改想法了,变得识相一点。警察认识他,他是“安伦先生”他的话当然有力得多。
“别信他说的话,”安伦先生又说:“他可能喝酒了,他一定是个疯子。”
我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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