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的外袍,说道。
如今的风潮,是女子着男装或胡服出行,既洒脱大方,又糅合了中性之美,但像她穿男装穿得这般扭捏,这般矫情的,还真是让人看了便牙根发酸!
片刻后,妇人又有了新的发现她袍子下遮掩的里衣已然被撕成布条了。
是被强人所掳,落了个衣不蔽体的窘境?所以,必须得找这个小郎借袍子救急?
还是一门心思的想勾搭小郎,故意不穿外袍,顺手把里衣也撕了,跑到他面前来晃悠,好气走那漂亮的小娘子呢?
妇人直觉是后者。
因为,没有哪个正经的闺女在被强人所掳后,还能保持着一脸的春情荡漾,还能有心思拐着弯的挑拨献媚。
“你说谁呢?”
宝珠哪受得了她的挤兑,立刻横眉斥道。
“当然是在说你这个小浪蹄子啊。”
妇人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哪会被她的阵势所惊,当即眨了眨眼,满月般的脸庞上露出了轻蔑的笑容,字正腔圆的撂下了这一句,随后也不等她做出反应,便大摇大摆、趾高气昂的离去了。
“你!”
宝珠气极,却又不好当着凌准的面,直接去揪着那个泼辣货的头发争吵。
那样做实在是太难看了,会让他对自己产生不好的观感。
“你不用回许二那边了。”
凌准整理了下袍子的袖口,忽地转过脸,郑重其事的说道。
“十一公子”
宝珠一愣。
待得回过神来,她从妇人那儿受来的闲气便悉数散了个干净,面上泛起了云霞般的赤红。
不用回小宅里去了?
那,自己接下来能去哪儿呢?
只有
跟着他去了。
宝珠的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与其待在一个只会些旁门左道,又惯爱惹是生非、连累下人、且性情喜怒不定的小娘子身边,当然是跟着一个青壮英武、前途大好的英俊郎君,日子会更有盼头些。
况且,就算他没什么前途,自己也是愿意跟着他的。
戏文里不都是这样唱的么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昨夜他如天神般降临,从黑暗的地牢里救出了自己,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于情于理,自己都是该拿清白之身来答谢他的。
他应该,会很温柔的吧?
想到这里,宝珠的脸愈发的红了,像是要滴血一般。
也许这并不是自己的妄想。
他年岁不小了,身边的确该留个人来伺候了。
正巧,伺候人是自己的强项。
除了自己,他还能找到更合适的人选吗?
没有。
至于他和娘子的事,宝珠并不上心。
娘子除了一张皮相生得好了点,便没有旁的地方能比得上自己了。
她能为他缝缝补补、浆洗衣裳么?
她能为他端茶递水、烧饭做菜么?
她能为他安分守己、操持家业么?
不能。
就算她愿意去做,也未必能比自己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