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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他的高度,无法企及【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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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潘奕脸肿的跟猪头似的,扭头喷出一口血就晕了过去。

    就他晕过去的时候,两只手还没松开她。

    救护车将两人拉到医院,她没什么问题,在急诊处理了一下伤口,潘奕却直接进了抢救室,断了两根肋骨造成肺部大出血,一条腿差点废掉,脑部还受到不小的撞击,浑身上下都没几处完好的了。

    她是孤儿,从小到大没有过被人这么保护的时候,在手术室外哭得稀里哗啦。

    潘奕的手术很成功,可受伤太重,ICU里住了三天,出来后又转普通病房里住了几十天,那几十天里她一直待在医院里照顾他,哪怕他清醒后很不耐烦地说自己认错了人。

    就算他认错了人,那他奋不顾身地救了自己是事实。

    她心里对他的感激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在发现他也压根没人管的时候,越发心疼他。

    一晃三年过去,她早已将潘奕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而潘奕也在经历了最初的抗拒、别扭、疏远之后,无奈地认下了她这个阴魂不散的便宜姐姐。

    平生第一次,她心里感谢顾振华。

    哪怕他毁了她的人生,哪怕她因为他无意中犯的错留下了心理阴影无法成婚,哪怕他的老婆一直将她当成眼中钉,她却可以凭借他的人脉,在潘奕私自出院后,轻而易举地又找到了他。

    许是因为他比自己小了十几岁,许是因为他的舍身相救,总归,因为他的出现和存在,她对男人的恐惧慢慢地就那么消失了,而顾振华也在这件事后动了大怒,和他老婆达成了某种共识,解除了她的危险。

    她和潘奕,就这么成了姐弟俩,在偌大的云京,彼此帮扶。

    至于他说的认错了人,她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可潘奕不乐意说,她也不强求。

    哪曾想,他今天主动地开口了……

    他话都说到这种份上了,宋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点点头笑说:“那行吧,回头我找人和她谈。”

    “你真是我亲姐。”

    潘奕扯扯唇,语调颇有些如释重负。

    宋襄剜了他一眼,随口道:“具体什么个情况,你先说说看。”

    “宋湘湘,跟你同名。”

    “……”

    包厢里足足安静了好几秒,宋襄看着他,“你说谁?”

    “宋湘湘,襄襄。”

    “你这人——”

    看着他唇角玩世不恭的笑,宋襄顿时觉得自己被人坑了,她甚至因为激动放下了交叠在一起的双腿,不可思议地道:“你不要告诉我就是盛世那个宋湘湘!她才签约一年多,你让我找人挖她,违约金算谁的!”

    “姐——”

    潘奕拖长了调子唤她。

    “离我远点!我不是你姐!”

    宋襄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精彩极了,“这事儿我得想想。”

    “想什么啊想!”潘奕起身砰一声坐进了她所在的那个沙发里,动作之大将她差点弹起来。宋襄一手按着身侧沙发刚坐稳,就瞧见他俊脸凑得老近,一脸不满地说,“你看看她现在那个经纪人,整天就晓得靠炒作饭局博关注拉关系,能力就那么屁大一点儿。再这样下去,她那名声还要不要了?我可告诉你,这辈子我就认准她了,那她就是我老婆你弟妹,你忍心看你弟妹在那么一个傻逼经纪人手下走到死路上去?”

    宋襄:“……”

    “姐——”

    “好了好了。”

    宋襄简直拿这人没办法。

    混起来混不正经那就跟个地痞没什么两样,偶尔卖起乖来也是让人全无招架之力。

    她先前怎么就想不通,动用顾振华的人脉将他给挖地三尺找了回来?

    简直找回来个祖宗,眼下还买一送一的!

    *

    翌日,清晨。

    甄明珠跑完步回家吃了个早餐,上楼洗澡。

    洗澡时,一直惦记着时间。

    程砚宁约的上午十点在市中心,她得从香林公馆打车去地铁口,再坐地铁过去,满打满算的话,时间也不会超过一小时。

    可他一套西装,得用光自己身上所有钱了,哎……

    浴室里水声戛然而止。

    甄明珠怀着一股子无法形容的心情裹了浴袍,拿过吹风开始吹头发。

    两个月时间,她的头发比刚剪完那会长了些许,发梢扫在脖颈处,痒痒的,却有一股子温软的味道。吹完头发的时候,甄明珠看着镜子里女孩吹弹可破的那张脸怔了几秒,突然拿了个发圈,随意地将头发绑了起来,开门出去找衣服。

    云京这一年雨水比较多,九月底的时候,秋意便很浓重了。

    也因此,李娇带着她早早地采购了换季后的衣服。

    甄明珠在一柜子衣服里翻看了半天,选了烟灰色的外穿毛衣,小皮裙和黑色打底裤换上了。全身镜里的女孩,高挑纤瘦,配上她随意扎起的头发,显露出一种慵懒的时尚感。

    她歪歪脑袋,左看右看低头看,半晌,抿着唇又重新找。

    长风衣+小脚裤,夹克+紧腿裤,抓绒卫衣+铅笔裤……

    总归,等她一套又一套换过去的时候,时间也不知不觉地,无情地流逝而过。

    九点十分了?

    拿手机看时间的时候,甄明珠狠狠地愣了一下。

    她竟然花了四十多分钟换衣服?

    就为了去见程砚宁?

    意识到这一点,甄明珠整个人都不好了,下意识又抬眸,看向了镜子里。

    镜子里的女孩身上穿了一件大翻领的秋款长裙,长裙腰线收得很紧,褶皱式样的裙摆却很大,走动间袅娜多姿,显露出一种典雅高贵的名媛气质。

    用李娇的话说,像欧洲皇室里的小公主。

    这裙子一般人很难驾驭。

    要想穿出味道,身高、气质、身材、脸蛋缺一不可。李娇看见的时候爱不释手,说什么都要让她试试,等她试过之后二话不说便付了款,带回来到现在,她都根本没穿过。

    胡思乱想着,甄明珠只觉得心头横亘着一团乱麻。

    人常说女大十八变,她一日一日地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当然晓得她是漂亮的。可即便这样,每次想到程砚宁还是下意识地去仰望他,想要在他跟前,不动声色地展现出自己最好最漂亮的那一面。

    事实上,哪有不动声色的漂亮呢?

    所有的精心装扮,总会在聪明人的眼底泄露出痕迹。

    蓦地,甄明珠抬手按上了长裙的拉链,很快将它换下来,卷成一团塞进了衣柜里,紧接着又随手从柜子里扯了件白色卫衣出来,一手捞起散落在柜边的一个牛仔背带裤,低头换上。

    这一套衣服换完,九点二十了。

    她深吸一口气,随手关了衣柜推拉门,拿了包就赶紧下楼。

    楼梯拐角,差点撞上了要上楼收拾房间的阿姨。

    “小姐要出去?”

    保洁阿姨被她急匆匆的样子吓了一跳,站稳了出声问。

    “嗯。”

    甄明珠只应了一个字,蹬蹬蹬跑了。

    保洁阿姨难得看见她这副样子,忍不住笑笑,抬步上楼去收拾房间。

    “哎呦——”

    走进卧室衣帽间的时候,她被横七竖八几双鞋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她大惊小怪,明珠小姐一贯非常爱干净,她每天进来打扫卫生的时候也就擦桌子拖地收拾一下垃圾筒,还实在没见过她将衣帽间弄成这副样子呢。

    阿姨一边叹着气一边将几双鞋子归位,直起身的时候,又发现衣柜门没有关严实。

    她走过去,想要将夹在柜门开合处的那件衣服给挂好了。

    哪曾想,门一开,一堆衣服滚了出来。

    她顿时:“……”

    *

    十点二十。

    甄明珠急匆匆地出了地铁站。

    站在扶梯上的时候,她松口气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迟到了。

    程砚宁没给她打电话。

    纠结了两秒钟,她主动给他拨过去,刚一接通便道:“我马上出地铁站,你在哪呢?”

    “中元国际,一号门入口处。”

    程砚宁的声音四平八稳,淡淡地说。

    甄明珠哦了一声,“那你再等几分钟,我很快就到。”

    “嗯。”

    电话里传来嗡嗡的忙音。

    甄明珠回想着他刚才的语气,只觉得牙疼。不过本来就是她迟到了,人家有点不高兴也挺正常的,虽然他这不高兴没有怎么表现出来,她还是能感觉到。

    一路走,一路胡思乱想着,很快,甄明珠到了地方。

    周末这种时间,市中心各大商场一般都人满为患,中元国际算是个例外。

    也许还有刚上班的原因,反正一眼看去可以用门可罗雀四个字来形容,偶尔过去几个人,也是目不斜视行色匆匆的,因而甄明珠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落地玻璃门外,颀长挺拔的男生。

    她抬步往过走,还没走到他跟前,程砚宁便转过身来。

    四目相对,甄明珠扯出一个笑,走上前去道:“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

    程砚宁挑眉,“你不是坐地铁来的吗?”

    甄明珠:“……”

    愣了一秒之后,她语调平常地说:“地铁是不堵,可今天地铁不好坐,排队得一会呢,而且我也不是直达的。出门之后先坐了一会儿出租车。”

    这人还和以往一样,找借口的时候一套一套的。

    程砚宁牵起的唇角泄出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微微点头,“行了,进吧。”

    闻言,甄明珠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两个人进了门,站在扶梯上的时候,程砚宁的目光落在前方,突然问她:“带了多少钱?”

    三万……

    甄明珠想要脱口而出的时候突然犹豫了一下。她比程砚宁低了一个台阶,因而仰头看去的时候,视线正好扫在他线条利落的下颌上,那冰冷白皙的弧度,透露出一股子高高在上的矜持意味。

    “一万。”

    她思绪一转,脸色平平地说。

    程砚宁哦了一声。

    甄明珠:“……”

    她懒得去猜测他的心思了,心情却因为省出了那两万块,莫名地好了一些。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转了好几个扶梯,到了四楼男装区。

    程砚宁站在宽阔的走道上,左右顾盼。

    甄明珠说出了一万这个数额,也就懒得再去考虑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走到他边上提醒说:“我身上统共就一万块零花钱,多了没有。”

    程砚宁垂眸,“好。”

    好?

    这意思反正要花光她的钱?

    甄明珠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好说话了?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先前自己花费他的那些都数不清有多少呢,哪怕他富,那钱也不是自己的。眼下他就让自己买一套衣服而已,和以往那些比起来,九牛一毛都算不上,罢了罢了。

    再一想,两个人眼下都不是男女朋友了,她先前欠他的那么多,是不是应该还上?

    她就再多做一个兼职,那也遥遥无期啊……

    烦……

    她胡思乱想着,鼻子嘴巴都皱成了一团,不自觉地,就流露出几分少女期的娇憨。

    程砚宁一回头就看见她这副样子。

    甄明珠穿着白色圆领套头卫衣+牛仔背带裤,这一身虽然随意却非常减龄,衬着她细胳膊细腿,雪白脸蛋儿,看上去有几分现在难得一见的俏皮灵动。

    “咳。”

    他轻咳了一嗓子,状若随意地问:“想什么呢?”

    “四中外面那个房子,怎么样了?”

    甄明珠突然问。

    云京四中那个房子是程砚宁大费周折买的,相当贵,眼下她都不在四中念书了,他肯定也不可能过去住,那房子岂不是就那么闲置出来了?

    甄明珠是在想着还他钱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下意识地问出口了。可也就问出口这工夫,她对上了程砚宁的视线,倏地又抿紧了唇,低头去看自己鞋尖。

    那个房子里,有许多两个人不愿意去触碰的回忆。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胡思乱想,许久才听到程砚宁回答说:“租出去了。”

    甄明珠哦了一声。

    租出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云京四中教学质量好,多少家长砸锅卖铁也愿意送孩子进去读书。她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了,好些人放着自己家不住,而是租住在学校外面给孩子做饭陪读,望子成龙。

    那一片的房价,贵的离谱。

    甄明珠低着头胡思乱想,都没发现,他们两个人在店铺外面转了一圈又一圈。

    程砚宁走在她里侧,觉得不说话的她简直就跟个蘑菇似的。

    他本来就是话少的人,两个人先前在一起,永远都是甄明珠叽叽喳喳没完没了,跟个麻雀似的在他身边扑腾,眼下这小麻雀转了性,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交流简直少得可怜。默默地走了一会儿,他先有点受不住了,扭头朝甄明珠说:“进了。”

    甄明珠一抬头,程砚宁已经迈开大长腿进了店。

    Armani……

    上万块跑不了了。

    叹口气,甄明珠认命地跟了进去。

    “欢迎光临,要看西装吗?”

    店面的导购员第一秒便瞧见了程砚宁的目光所向,快步迎上前笑着问。

    程砚宁嗯了一声,侧眸用余光瞥了眼甄明珠。

    得,这下像个晒干的蘑菇了。

    他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先没叫她,自己跟着导购看衣服。

    两个女导购都挺年轻,看上去也就不到三十的样子,给他介绍衣服的时候,显露出一种超乎寻常的热情。

    甄明珠眼看着他被两个热情洋溢的女人一左一右围着,也没上前,心情复杂地坐在了店内的沙发上,目光扫过衣橱里的衣服配饰,默不作声地打量着四下的一切。

    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她真的很少想这个问题,最近却越来越多地去想这个问题。

    很多人说,钱不是万能的,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世上吃穿住行所有的一切,几乎都要靠它来支撑。从小,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对钱都没什么概念,没因为钱发过愁,没尝过没钱的苦。因为父母的缘故,她甚至在家逢巨变又一无所有之后,还能遇到韩志新这样的伯伯,还能继续过着看似富裕丰足的生活。

    可事实上呢。

    偶尔半夜醒来的时候,总会忘了身处何地。

    别人家再好,不是自己的那个港湾。

    别人家的床再柔软,她也不可能永远赖在上面不起来。

    她已经开始挣钱了,可她做一个月兼职,收入也不够买这里一件衬衫的。

    程砚宁却可以,轻而易举。

    他在还没有步入社会的时候,都俨然成了成功人士,站在了一般学生难以企及的高度上。他有自己的房产商铺轿车,还有那样一个位居国内富豪榜前列,目前都还没有继承人的舅舅。

    他那个舅舅,应该都年过半百了。

    她闭着眼,都能想到程砚宁以后的生命轨迹。一出校门便是行业新秀,他那样漂亮的履历,走到哪都将受到重用和追捧,不出几年,他可能成为业界翘楚,若是有幸能继承舅舅的公司,便会直接走上人生巅峰。

    那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无论如何都追赶不上的人生……

    再看自己呢?

    毕业的那一天,便是应该搬出韩家的那一天。

    甄文那个时候应该已经出狱了,他有前科,她便有一个有前科的父亲。

    她可能会找一份在别人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作,挣着每个月大几千的工资,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职场女性一样,穿着笔挺的职业装,踩着显高显漂亮的高跟鞋,白天出入写字楼,晚上挤地铁回租住的小区卸下一天疲惫,每天就那么忙忙碌碌的,攒钱,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不见尽头,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在这城市站稳脚跟。

    其他的,都好像成了奢望了。

    或许她也可以回安城,那里节奏没有这么快,她可以稍微轻松一些,却仍旧避免不了平凡和奔忙。

    这些先前一直觉得遥远的事,突然就好像近在眼前了。

    时间走的太快,让她惶恐又害怕。

    程砚宁走的也很快,无论如何她都追不上。

    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定数,他们已经分手了,她不用再去追逐他的脚步,也避免了让他目睹以后她所有的狼狈和不堪,只要四年后她回安城,终其一生,他们也许都不会再见了。

    猛地想到这里,心口突然传来一阵撕扯般的疼,让她如梦初醒。

    “明珠。”

    这时,她听见了程砚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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