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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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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30年的一份乡村调查显示,在民国年间的华北地区,由于科技落后,没有现代化农业系统,搞不到化肥和农药,即使是最好的上等土地,拥有最好的浇灌条件,每亩地的粮食产量也只有大概100公斤,约200斤,仅仅相当于现代华北地区平均粮食亩产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

    所以,如果没有工商业之类的额外收入,只靠地里刨食,也没有办法逃避捐税的话。那么当时的地主家里,最起码要有200亩以上的好地,才能顿顿都吃白面馍馍,逢年过节吃一顿肉。

    而在这个标准线之下的地主和富农,自家种的小麦就算磨成了白面,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卖钱缴税,以及换一些火柴、食盐、布匹之类的必需品,只留下棒子面、高粱面之类的粗粮来给自己果腹。

    只有在每一年的初夏季节收了麦子之后,这些人家才能吃几顿白面做的面条,在他们看来,这已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能够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经极其稀少,更不用说吃上一年了。

    至于更穷的贫农,每天能喝上两碗掺着树叶的番薯稀饭就算老天开眼了。

    我们现代的农村常常摆设宴席,虽然菜肴不甚精美,但也是鸡鸭鱼肉一应俱全,还有香烟和好酒供应。而民国年代的华北地区,根据冯玉祥将军的回忆录描写,乡村里遇有喜庆丧祭之事,待客的席面却多半是“白菜豆腐泡席”,只有素菜而已——白菜、粉皮、粉条、豆芽、豆腐泡等。饭是掺有很多细砂子的大米蒸的,吃时一不小心,就会把牙齿震掉(感觉很像古埃及人的伙食)。冯玉祥将军在河北清苑县住了十余年,也只吃过一次荤席,然而就算是那所谓的荤席,也不过每碗里盖了两三片极薄的猪肉而已。

    当时算是小富之家的冯玉祥将军家里,吃饭的配菜也只有大葱、萝卜、咸菜,从来舍不得用油做一碟炒菜,荤菜自然更不用提了。更穷的人家连咸菜也舍不得吃,只临时泡点咸水下饭。

    第三、民国时代的北方,一直在接二连三地爆发着可怕的灾荒。

    例如从1920到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亡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5000万。

    从1928到1930年,北方八省再次连续大旱,蝗、风、雪、雹、水、疫并发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此次灾情延续3年,造成的逃荒人流无法数计,倒毙在荒原上的饿殍最起码高达1000万。

    陕西原有人口1300万,但在这三年大荒中,沦为饿殍、死于疫病的高达300多万人,流离失所者600多万,两者合计占全省人口的70%。根据某些外国记者的描述,饥民的尸体经常在埋葬之前就消失了,在一些村庄,人肉甚至被公开售卖。

    1942年,中原爆发大饥荒,“水旱蝗汤”四大灾害轮番袭击中原地区,1000万人口的河南省,有300万人饿死,另有300万人西出潼关做流民,人口瞬间削减三分之二。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贫苦农民固然是九死一生。地主们的日子也是惨淡无比。纵然家里屯着些粮食和银钱,也得首先拿出来招募家丁,购买武器,加高院墙,修筑土堡,抵御土匪和流民的劫掠,以及贿赂前来打秋风的军阀部队。能够维持生存就已是极端不易,更别提什么奢侈享受了。

    最后,哪怕在.诞生之前,乡下的农民也是整天抗租闹事,百般拖欠,想要把租子十足地收齐,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尤其是收成很差的时候,常有人卷了粮食弃田而逃,让地主家里什么都收不到。

    这样一来,地主家就不得不养上一群打手,用以催逼佃农缴纳租子,于是又多了很大的一笔开销。

    更要命的是,这些打手的忠诚心有时候也非常可疑,如果主人家表现的过于软弱或过于苛刻,有些没良心的打手甚至还会背地里串通土匪,里应外合干掉地主全家,然后自己把财产分了,当个小地主享福——所以民国地主必须能打,正如当今的很多村干部一样。

    鉴于上述这些情况,像电视剧里那种仿佛《红楼梦》里那座大观园的山寨版,宅院深深,丫鬟成群,锦衣玉食的奢华地主生活。至少在兵荒马乱、灾害频繁的华北地区,光靠从田地里收租子是很难维持的。

    那些能够在乡下过着奢华生活的人,要么是另外有工厂、商行、矿山、鸦片之类的非农产业额外收入,要么就是最起码有上万亩地的顶级大地主。

    但是,一旦某人的地盘大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手里没有一支过硬的兵马,那么根本就看不住场子。而有了上万亩田地,又拉起了大票兵马的人,通常就已经是军阀而不是地主了。一旦被其他军阀击败,这些好不容易弄到手的土地,最后也别指望还能保得住。

    所以,一旦穿越到北方的地主家庭,你想要学功夫高手整天跟人斗殴,倒是从来不愁缺少对手,基本上每年都有流民和土匪前来串门,地主土豪们也时常拉起团练彼此攻打。那年头每一个能够保住家业的地主,几乎都是打出来的。如果你特别能打,又有本事拉起一帮兄弟,那么就算是要像“樊哈儿”(电视剧《傻子师长》的原型)一样晋身军阀大帅,也是有一定希望的。

    但是,如果你对打打杀杀之类的事情兴趣不大,只是想要过上比较现代化的生活,那么可就非常困难了——根据1930年的一份统计,在河北清苑县11个村2000多户人家上万口人之中,总共只有自行车7辆、手电筒6个、热水瓶2个,而收音机则是一台都没有。

    电灯和电话自然是不用想了,因为乡下一般根本没有电力,此外也没有自来水。如果还要自己弄发电机的话,似乎只有那些大军阀的家里,才能拿得出这许多款子。例如清末的袁世凯,在老家乡下退隐之时盖的别墅,里面就不光有电力供应,还拉了电报线,连私人电报房都有。

    甚至就连普通的金属制品,在当时也是相当昂贵的东西——直到1949年,中国还是一个纯粹的农业国,全国钢铁产量只有15万吨,刚刚够造北京奥运村的那个鸟巢。因此,当时乡下的普通人家里很少见到钢铁制品:农具往往只在最关键部位包上一层铁,独轮车的车轮是木头的,富人的马车才有包铁轮子。家里的水桶是木头的,水瓢就是一个大葫芦一剖两半。买一把菜刀就能让一户农民掏空一年时间节省下来的积蓄。

    跟清朝相比,北方农村在民国年间唯一比较明显的“现代化”标志,就是较为普遍地用上了煤油灯,农村照明已基本被煤油取代——在此不得不佩服一下美孚公司的推销能力。要知道,在当时的北中国农村搞什么煤油灯的市场营销,几乎跟在现代的索马里做小商品生意一样危险。

    然而,跟之前的清朝相比,普通农民的生活条件非但没有更加的现代化,反而大幅度地恶化了——为了转嫁军阀们的苛捐杂税,地主们普遍把种地的租子上涨到了六成至七成,若是只收五成租子的话,就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了。在缴纳了地租之后,佃农的余粮通常已经不够维持生计,为此不得不去借高利贷,从而陷入“借了新债还旧债”的螺旋陷阱,从而负债越来越高,最终家破人亡。

    就算是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在承受了沉重的赋税剥削之后,同样也很难避开高利贷的陷阱,从而踏上破产之路。而且,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越是小块的土地,就越是不容易保住——遇到旱灾和蝗灾,军阀们自然会用刀枪逼迫你卖了田地缴税,而地主们则趁机压价强买;遇到大雨天,往往也会冒出几个很有良心的地主,组织狗腿子扒开大堤淹了你家田地,让大水冲走界标,然后再花几个小钱到衙门里活动一番,于是你的地就变成他们的祖业了。接下来若是不想被那些狗腿子打死,就还是早点收拾包裹跑路吧!

    最近总是有人吹嘘说什么民国时代的地主个个乐施好善、济贫济困,一边自己啃窝头一边却给长工送肉送白面,佃农的日子比地主老爷还要阔绰……对于这些“历史发明家”的颠倒黑白,我已经真是不知该说啥才好了——如果旧社会的地主当真那么仁慈豪爽,又为何要收六七成的地租,把农民活活逼死呢?

    总之,民国年间的地主,固然已经是不好当,但民国年间的农民,更是当都不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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