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
细雪缤纷的银色世界。
扮伦比亚大学的大学城内,白色的雪花如棉花糖般地覆盖在树梢,屋瓦上,石砖道上的积雪被推至两旁。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家家户户开始妆点门面,迎接圣诞,店家也纷纷摆出应景的商品。
席凯茜穿着一袭鸽灰色羊毛长大衣,独自在路上走着,冰冷的寒风将她的脸蛋吹得泛红,乌黑直亮的秀发在她身后翻飞飘扬。
她一手抓紧肩上的背包,一手拢拢大衣的领口,缓缓往老橡树酒吧前进。
“老橡树”位于哥伦比亚大学城附近,是席凯茜的父母十几年前移民美国后所开的小酒馆兼民宿,一开始是卖些咖啡、三明治等简单吃食,后来因为他们对于故乡游子的热情招待“老橡树”成为台湾留学生最常流连的所在,不管是同乡会、生日派对,圣诞节或是农历新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台湾留学生们都会自动聚集在这儿,享受来自故乡的温暖。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席凯茜也从当初安静羞涩的小女孩,变成哥伦比亚大学生物系四年级的高材生。
即使如此,过去四年的大学生活并未将她带入多采多姿的缤纷世界。她的生活除了到学校上课、在图书馆写报告,再来就是回“老橡树”帮忙顾店。
有时她也会暗自羡慕其他女同学,可以尽情打扮、约会、谈恋爱放纵挥洒年轻岁月。可是,她恼人的内向性格,却让她不会、也不敢展现自己。
在校园里,她只是个不起眼的丑小鸭,永远一身朴素暗沈的衣裳,大大的眼镜掩住秀丽的瓜子脸,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她。
推开“老橡树”厚重的木头大门,席凯茜走入温暖的室内,木门在她身后“咿呀”一声自动关上。
这是一间两层楼外加一层小绑楼的房子,一楼开酒吧,还有两间客房出租当民宿,二楼是席凯茜父母的起居室,小绑楼则是专属于席凯茜的空间。
呼!外面真是冷死人了。
席凯茜在玄关脱下长大衣和皮手套,习惯性地推了推眼镜,很快地将店内扫视一遍。
现在是下午,并不是用餐时刻,所以店内的客人不多,只有两桌而已。
其中一桌是一对情侣,而另一桌席凯茜的视线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
另一桌,有五、六个男生围着圆桌正在打桥牌,每个人手边各摆一罐啤酒,谈笑的声音传入她的耳内。让她目光稍滞的,是那个坐在中间位置的高大男子。
庞烨,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专攻外科及脏器移植。从大学时起,便是校园内的风云人物,不但是足球队的队长,后来更以第一名毕业,直升研究所。
他是每个女孩目光追逐的焦点、每个男孩妒羡的对象,有一双足以电死人的深邃黑眸,黑眸下是高挺笔直的鼻梁和充满魅力的薄唇,浓密微鬈的黑色短发自然地服贴在他脑后,整个人散发令人难以抗拒的阳刚魅力。
只是,那双迷人的黑眸中,除了狂佞锐利之外,总是冷冷清清,让人瞧不见什么温度。
这冷酷的一面,也是他最吸引女人的部分。
每个女人都飞蛾扑火般地想靠近他,幻想自己能够改变这狂妄淡漠的男人,让他对自己露出温柔的笑
席凯茜很快地收回目光,低垂着头往柜台走去,加快的心跳在耳际怦咚、怦咚地响着。
“凯茜,回来啦!快去里头洗把脸,休息一下。”柜台后方,席凯茜的母亲微笑地说。
“妈,我不累,你进去休息,这边交给我吧!”席凯茜把大衣和背包放在柜台后方,半推半拉地将母亲往楼梯那边推。
等母亲上楼之后,席凯茜才又走回柜台后方,再次抬眼偷偷望一眼庞烨。
她偷偷暗恋他好几年了。
那时,他大一吧!而她,不过是个青涩的中学生,和现在一样,下课时间就帮家里顾店。
第一次看见他时,她惊讶地想着,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男人?而且,那么好看的男人,竟然会出现在他们家这间小店里!
久而久之,她的视线越来越无法从他身上离开,她的心,也被他的身影满满占据。
席凯茜拿起柜台上的玻璃杯心不在焉地擦拭着,看见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不禁露出一个落寞的浅笑。
他身旁的女孩总是一个换过一个,起初,她会感到隐隐的心痛,但最后,她连心痛也麻木了。
她并不觉得庞烨真的爱那些女孩,或许他只是喜欢她们的陪伴。否则,爱一个人,不是应该长长久久的吗?
那些被他换掉的女孩,个个比自己美丽、比自己活泼,席凯茜有些厌恶地看着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像她这样的丑小鸭,只能够站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爱着他。
虽然对她而言,能够一直这样站在角落偷看他,也算是一种酸楚的幸福。
只可惜,这样小小的愿望再过不了多久,也得落空了。
她悄悄再偷看他一眼,轻轻吞下一声叹息。
圣诞节之后,庞烨将离开学校至西岸的知名医院实习,那时想再见到他,怕是难上加难了。
早晨,医学院的研究室内,庞烨打开自己的置物柜,准备将昨晚打好的报告放进去,才拉开柜子,便发觉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纸袋端放在里头。
他若无其事地先把自己的报告放好,才将纸袋拿出来,顺手将柜子关上。
瘪子里出现神秘爱慕者送的小礼物,对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他边往门口走,边抽出纸袋上所附的小卡片。
这次是谁呢?
他没费神多看卡片上密密麻麻表达爱意的文字,直接瞄一眼最后的署名。
翩翩他默念这个名字,想起她好像是医学院大学部的学妹,印象中是个颇可爱的女孩。
他不是个纵欲贪欢的男人,可是对于自己送上门的美女也来者不拒,只是她们都有一定的赏味期,一旦新鲜感过了,他绝不会流连。
对他而言,学位、名声和未来可预期的杰出前途才是最重要的。他要成为有钱的医生,更要成为功成名就的佼佼者。
爱情,不过就是在追求这个目标时的调味料,虽具有调剂的功用,但无足轻重。
所以,他挑女朋友的首要条件,就是得玩得起爱情游戏。
庞烨随手将纸袋连同卡片往背包中一塞,决定下次多留意一下这位叫翩翩的学妹,反正他现在正处于短暂的单身状态,如果学妹够可爱,正好就让她递补他身边的空缺,成为他圣诞舞会的女伴。
信步走出医学院的大楼,扑面的冷风令他精神一振,驱赶走昨晚熬夜写报告的倦意。
他跨下石阶,远远看见一个女孩歪歪斜斜地骑着脚踏车往他这边过来。很显然的,受路面积雪的影响,那台脚踏车不太受女孩的控制。
果然,就在快要到达他面前时,脚踏车往旁边一滑,女孩连人带车倒在路旁的积雪上。
庞烨不禁发笑,难得好心地替她将散落一地的书捡起来,拢好后,走到女孩面前,弯下腰与坐在地上的她平视。
可恶!
没发现面前有人,席凯茜狼狈地坐在地上,瞇着眼睛,双手四处摸索,寻找刚才跌倒时不慎掉落的眼镜。
她是个大近视,没有眼镜,看什么东西都是一片模糊。
早知道今天不该骑脚踏车来上课,昨晚下了一场大雪,路面滑得很,如果不是快迟到了,她宁可走路来上课。
现在可好,虽然厚重的外衣让她免去皮肉之伤,但一大早搞得那么狼狈,心情也好不到哪去。
奇怪,她的眼镜到底掉到哪儿去了?
席凯茜摸索的动作更加急切,再不赶紧找到眼镜,她真的要迟到了。
“你是不是在找这个?”一个低沈浑厚又极为悦耳的男性声音在她身畔出现。
席凯茜猛然抬头,即使没戴眼镜,她也绝对认得出眼前的人。
她脑中一片空白,完全失去反应的能力。
天啊!老天不会这样开她玩笑吧?她竟然在他面前出这么大的糗!
看着她惊惶失措的双眸,庞烨莫名地觉得好笑,突然联想到迷途的小鹿。
没错,就像迷途的小鹿无辜、纯真又迷惘,让人忍不住想保护或戏弄。
“不回答,代表这眼镜不是你的,那我把它扔喽!”庞烨把手中的眼镜凑到她眼前晃一晃,接着作势要将它往远处扔。
“别”席凯茜连忙伸手制止他,但指尖才碰到他的手,又马上缩回来,转而抓住眼镜一边的耳架。
现在,他们两人各持着一边耳架。
“我是在找这个,谢谢。”席凯茜嗫嚅地说道,脸庞上的红晕已经蔓延到耳根子。
庞烨的唇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放开手,让她将眼镜取走。
“谢谢。”席凯茜很快地戴上眼镜,可是却没有勇气看向他,低头小声地道谢后,扶起脚踏车便想逃之夭夭。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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