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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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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中带着淡淡的茉莉香,八月的天空,整整一大片的蓝天。

    在这恬静的午后,丁美芳牵着女儿的手,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弄。

    小巷弄位于台北市的高级地段,路的两边是一栋栋八层楼的电梯公寓,公寓的一楼都有着宽阔的庭院。

    只见各种树木的枝桠穿过庭院的围墙,伸展到了马路上,形成了美丽的绿色小隧道。

    “君君,待会要懂礼貌。”丁美芳小声交代女儿。

    “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丢脸的。”林怡君握紧妈妈的手,对妈妈笑了笑,她看得出来妈妈比她还要紧张。

    母女俩来到一处咖啡色的双并大门前,大门旁还有一道电动的车道门,林怡君抬头看着那高高的围墙,阳光刺痛她的双眼,她只好又低下头来。

    围墙内究竟是怎样的一片世界?她很彷徨,心里有着强烈的忐忑不安,可是又有着无比的兴奋和好奇心。

    丁美芳在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伸手按下电铃。

    她今天特别打扮过,脸上有着淡淡的彩妆,配上紧身的t恤、及膝的短裙、二吋高的凉鞋,衬托出她纤细、优雅、年轻的气质。

    丁美芳是个年轻的妈妈,她才三十六岁,跟十六岁的君君走在一起时,别人都以为她是君君的姐姐,还是个漂亮的姐姐。

    “美芳?”对讲机里传出了男人的声音。

    “宗翰,是我。”丁美芳轻声说。

    “哔”一声,大门开了。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君君的手,没有贸然推开大门。

    铁门一开,是个瘦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我以为你还要半个小时才会到。”

    “搭捷运既快又方便。”丁美芳笑说。

    “就说我去接你,你就不要。”于宗翰退开一步,大门完全打开了。

    林怡君大大的双眼,好奇地张望大门里的世界。

    庭院里的右手边停着一辆墨绿色及一辆黑色的轿车,造景花园里有一条以碎石铺成的小径,还有一座小小的鱼池,那红的、黄的、紫的各式颜色的小菊花,更是在夏天的风中争奇斗艳。

    “我刚好到这附近办事,你就不用特地走那么一趟。”丁美芳扯了扯女儿的手“君君,叫人呀,他是”丁美芳顿了顿,看着于宗翰,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比较好。

    “喊我伯父好了。”于宗翰会意地接着说。

    于宗翰大丁美芳整整二十岁,如果不是他保养得还不错,当他和丁美芳站在一起时,别人有可能会误会是老爸和女儿。

    “伯父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林怡君马上鞠了个九十度的躬,顺便扯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进来吧!”于宗翰不等林怡君抬头就转过身去。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女儿的小手,女儿厚实的掌心,仿佛可以给她稳定的力量。

    林怡君可以感觉得到,妈妈的手颤抖得很厉害,她不明白妈妈在紧张什么,直到她走入客厅,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南天。”于宗翰喊着坐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

    名叫南天的男人放下手上的报纸站了起来,然后面无表情地看了丁美芳和林怡君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却显得相当的冷傲。

    林怡君马上回给他一个超级无敌大笑脸,只见于南天皱起了浓眉。

    “美芳,他是我大儿子于南天。南天,她是”于宗翰介绍着,这下换他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丁美芳。

    “我知道,你的同居人。”于南天接下话。

    “南天,你讲话一直要这么直接吗?”于宗翰走到儿子的面前,他还比儿子矮了半颗头。

    两个男人有着相似的脸庞,同样都是气质中有股威仪的疏冷,只不过于南天似乎多了一股难以亲近的霸气。

    “我只是不喜欢转弯抹角。”于南天的话,没什么温度,显得平板无波。

    “以后,她和她女儿会住在这里,大家就是一家人。”

    “你的一家人,不代表是我的一家人。”

    “我们谈过了,你说你不反对。”于宗翰好言好语中有些无奈。

    “我是不反对,但我也没必要去欢迎她们。”于南天挑衅似地又回了一句。

    “家里需要一个女人来帮忙打点,这你也知道的。”

    丁美芳放开君君的手,走到于宗翰的身边,对着于南天点点头。

    “你好,我叫丁美芳,她是我的女儿,叫作林怡君。”丁美芳侧脸看着女儿“君君,叫人呀!”

    “喔。”林怡君连忙又弯了九十度的腰身“南天大哥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她再度露出灿烂的笑容。

    当君君抬起头来的时候,于南天已经转过身,朝离客厅最近的那间房间走过去,他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这对外来的母女一眼。

    “南天!”于宗翰喊着。

    “宗翰,别这样。”丁美芳轻轻扯了扯于宗翰的手臂。

    “爸,我没想到你的同居人这么年轻。”于南天没有回头,砰的一声,闪身消失在房间内。

    “美芳,真不好意思。”于宗翰无奈地说。对于大儿子的行为,他也无能为力。

    “你千万别这么说,这一切我都能明白,那我先走了。”丁美芳牵起女儿的手,朝门口走去。

    “我带你们去吃饭。”于宗翰在门口的鞋柜上拿了车钥匙。

    今天,于宗翰原本安排丁美芳带着君君来认识南天,大家再一起出去外面吃个饭,就当作跟双方儿女联络感情。

    可没想到儿子是这样的态度!于宗翰虽然有些左右为难,但为了家庭和谐,他不敢贸然行事,他只希望得到儿子的赞同。

    林怡君坐上了于宗翰墨绿色的轿车,对于于南天的冷淡一点都不以为意,因为她从小到大吃过的苦、看过的脸色,不知比这个难堪多少倍。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过着安定的生活,讨好于家人、顺从于家人,当个听话的乖女孩,是她目前唯一的方法。

    她不想让妈妈再过着颠沛流离、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她怕了,有饭吃才是最重要的事,其它的尊严、面子她都可以抛弃不管。

    因为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永远都不知道挨饿的滋味。

    她叫林怡君。

    就是那个在路上一喊,就会有很多人同时回过头来的菜市场名字。就如同她卑微的人生,不但没有任何值得歌功颂德的地方,似乎连存在都是不必要的。

    “君君,你能不能走慢一点?”

    走在她背后,对着她哀叫着的是她的国中死党方紫柔,方紫柔的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文艺到一点都不像是真的。

    白嫩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乌黑柔顺的发丝,讲起话来细细柔柔的,就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女。

    反观林怡君

    不但是小黑炭一个,人矮四肢短,毛毛的短发像稻草一样,一张大饼脸永远比不上方紫柔那张瓜子脸来得吸引人。

    林怡君干脆停下来。“你就不能走快一点?”

    “人家今天穿了新鞋嘛!”方紫柔嘟起了樱桃小嘴给林怡君看。

    “没用啦,我又不是男生,你对我撒娇没用啦!”

    “君君,不差那一点时间,人家的脚真的很痛嘛!”方紫柔继续发挥她那无敌的嗲功。

    “那我先去搭公车,你自己慢慢走。”林怡君才往前跨一步,手臂就被方紫柔给扯住。

    “拜托,我们要去的目的地相同,干什么分开走?”

    “还说,都是你害的,一定要我陪你去买衣服,才会拖这么晚。都已经快五点了,再不走快一点,我铁定会迟到啦!”林怡君只好一边拖着方紫柔,一边往公车站牌走去。

    “你是要去上我家的班,我爸又不会扣你的薪水!”

    方紫柔的家,开的是连锁火锅店,是承袭自方爷爷的祖传酸菜白肉锅,特殊的风味、美好的口感,让方爸爸从一间店开到如今的三间店。无论春夏秋冬,在用餐时段总是门庭若市、生意兴隆。虽然林怡君还未成年,但是以她和方紫柔的交情,方家爸妈还是让她在火锅店里打工赚取私立学校庞大的学费。

    谁让没用的她,什么都不行,连念书也念输别人,只有私立高中勉强可以收留她。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还是得准时去上班,不然你爸爸把我开除了,那怎么办?”

    “放心啦,我爸才不会开除你。”方紫柔只好一拐一拐的配合着林怡君的脚步。

    如果有人敢阻拦林怡君的打工赚钱大计,那铁定是会吃不完兜着走,方紫柔才不想冒着被林怡君念上三天三夜的危险。

    就只差那么一分钟,林怡君完美的打下卡,然后走进厨房帮忙。以她这么小的年纪是不适合在外场招呼客人,所以她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当助手。

    举凡洗碗、洗菜、整理各式的料理,就足足让她从下午五点忙到晚上十点。

    当然偶尔也有例外的,就像现在

    “君君呀,今天小杨请假,外头的人手不够,你这些碗先不要洗,先去帮我送菜,等客人少一点的时候再进来。”店里的资深员工李阿姨在林怡君的耳边交代。

    “好。”林怡君马上擦干净一双湿手,然后依照菜单将客人所点的菜色放入大圆盘里。

    她手端着盘子,神采奕奕的替每桌客人送菜。若不是她的年龄太小,方爸爸一定会让林怡君来外头服务客人,因为她不但脾气好、服务态度佳,那阳光般的笑容更是触动人心的法宝。

    “不好意思上菜了。”她将菜盘放下。“先生、小姐,请慢用。”话才说完,她刚抬起的眼,就对上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她在心里“啊”了声,是于南天。她马上扯开唇角,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于南天看了她一眼,像是不认识她一样,没有任何表情,全神贯注在他眼前的小姐身上。

    热脸贴于南天的冷脸,她不以为意,转身照样以快乐的笑容服务其他桌的客人。

    趁空档时,她站在角落偷偷地看着于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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