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他这一生都会被她压得死死的,永远也无法咸鱼翻身。他必须动用智慧好好想个解决的办法,一定要逃离她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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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定主意,他晚上回家以后找到了妈妈。“妈妈,今年暑假我不想学书法,我想我想学空手道。”
空手道?这孩子怎么会突然想学空手道?他向来对体育活动都不热衷,今天这是怎么了?
“可以告诉妈妈原因吗?我想确定这不是你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
“才不是什么一时冲动呢!我已经想了很久,我是一个男生,绝对不能再被马赫赫欺负。我要长高、变壮,我要自己保护自己。”
瞧他那义正词严的样子,岚馨又好笑又茫然。“赫赫怎么会欺负你呢?她不是一直很喜欢你吗?”
“你根本就不知道。”宜鉴委屈地嘟起了嘴。
每次他回家跟妈妈告状,妈妈就说马赫赫是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喜欢他,还说什么两个人之间既然是朋友就要互相迁就。
爸爸呢!说是男子汉应该自己解决这种问题,不能遇到困难就找父母,那样会永远长不大。他跟大圣说,可惜大圣早已被马赫赫买来的麦当劳鸡腿收买了,根本不会帮他咬她。
好吧!现在他决定学空手道,自己保护自己,没想到妈妈还是帮马赫赫说话,到底谁是这个家的小孩啊?
“妈妈,现在班上的同学都说我喜欢马赫赫,我不想这样啊!你也知道,我们学校是小学、初中九年连读。我已经和她在一起七年的时间,坐在一张课桌椅上四年,说不定还要再坐在一起五年。我不想总是被她用拳头挥来打去的,我已经长大了,我也该有身为一个男子汉的尊严了!”
岚馨扬着沉默的微笑,将话题引开:“宜鉴,你就真的那么不喜欢赫赫?”
“如果一个人成天对你呼来喝去,动不动还向你挥挥拳头,你会喜欢她吗?”喜欢她?他又没病!
宜鉴的眼睛不小心瞟到妈妈正在看的电视连续剧,剧中的男女主角正在唇对唇,那副场景让他从记忆库中提取出他和马赫赫曾经嘴唇相撞、血泪横飞的画面。他都快忘了,忘了她总喜欢“亲亲”
“妈妈,这是什么?”
岚馨始终认为在孩子的成长阶段应该顺其自然,如果他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有了求知的渴望,没必要刻意去隐瞒。你不告诉他,他多的是办法和渠道从其他地方知道。与其让他在思想上有错误的认识,不如主动告诉他,引导他,反倒有利于教育。
“这是吻,等你长大以后,要是爱上哪个人,你也会想吻她。”
爱上谁就会唇对唇,玩亲亲?难道说马赫赫爱上了他?宜鉴从字典里查过“爱”这个词,那是一种很神圣的感情,他可不认为自己会爱上马赫赫,她最好也别爱上他。所以,他一定要尽早将她从生命里“逐”出去,绝对不能有片刻的犹豫。
“妈妈,我一定要学空手道。”等我学会了功夫,我就可以将马赫赫从身边打走了。
瞧见儿子那副老谋深算的模样,岚馨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小孩子表达情感的方式都很奇怪。
往往在小学里,当小男生喜欢小女生,他不会像成人一样去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情。他总是动不动就捣捣那个女生,非把她逗哭起来,他才觉得高兴。当然,赫赫比较奇怪,他们这一对基本上属于男女身份、角色互相颠倒。
有时候细想想,她还真要感谢赫赫这个小姑娘。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可能宜鉴一辈子都要躲在自己的壳里,害羞、胆怯,像一颗缺少肥料的秧苗永远长不大。反倒是赫赫这么瞎搅和一气,逼着他不得不走出自己狭小的世界,去面对和接受这个世界。做母亲的有种特殊的直觉,她感觉儿子这一生都将与赫赫结下解不开的缘分。
“好吧!我答应送你去学空手道,到那里有教练教你怎样变得更强壮,变得更厉害。”
岚馨没有告诉儿子,空手道虽是日本流行的功夫,却源于我国唐朝,所以又叫“唐拳”中国的武术有着它独特的艺术精髓,教练将会告诉梅宜鉴:学武不能用来滋扰生事,更不能用它去打女人。
终究他会明白,就算他从特种部队毕业,他也依然斗不过马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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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他初识男女之别,发誓逐她出境——
“嗳!看见没有?那边对!就是那人,他就是初二一班的班长!”
“他就是梅宜鉴啊?”
“怎么样?是不是长得很帅?个子也很高,今年都173公分了,听说他还是空手道选手,有段数的那种。”
“看不出来,他皮肤那么白,成绩又好,人也和善,居然还是空手道选手,文武全才,简直是全能啊!我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找这样的!”
“那你干吗不找他,不是现成吗?”
“他?他早已是”
“名草有主啦!”
马赫赫风似的骑着单车从一群女生的身旁走过,大言不惭地为她们的话题丢下总结陈词。
以前不觉得,上初中以后“没意见”的个子简直是与日俱增。读小学的时候他们坐在一条板凳上,每次老师上课喊起立,她都比他高半个头。可上初中以后,他们之间的差距开始一点点地缩短。
某一天,当她猛地站起身偏着头看向他时,竟发觉她必须仰视才能看到他的眼。之后没多久,老师调整座位将他调到了倒数第二排,从此后他们劳燕分飞。
都怪他!没事干长什么个子,瞧她多好,身高一直呈缓慢上升趋势,如今都十四岁了,才156公分。
这还不算啊!上小学的时候他整天柔柔弱弱的,被她敲来打去都没事。现在考了个什么空手道几段,说是全市年龄最小、段数最高的选手。他的成绩好,在学校早已很出名了,现在更是全校师生都拿他当个宝。她稍微呵斥他几句,就有骚包女生出面打报不平,这世道真是反了!不公平!
可惜她马赫赫也不是好惹的,小学时第一篇作文叫我的理想。她的理想就是当梅宜鉴的新娘,是新娘就可以随便欺负他——在她的字典里,始终是这么定义的,他不认账,只要她记得就好。
蹬着单车,她一路飞奔追上他。“‘没意见’,我送你回家吧!我知道你一定没意见的。”
他有意见,他有一千一万个意见,可她会接受他的意见吗?
法律规定满十二周岁的小孩可以骑自行车,从马赫赫十二岁生日起她就天天骑车上学。这没关系,他不介意。
他介意的是:她每天坚持送他回家。说什么因为她喜欢他,为了防止他在路上被色狼骚扰,所以她一定要亲自将他送回家才放心。
到底谁是色狼?谁在骚扰他啊?这根本是贼喊捉贼嘛!梅宜鉴脚步不停歇地向前走着,企图作最后的垂死挣扎。
“你就别再坚持了,这样拖延下去,只会耽误你我回家的时间罢了。”赫赫倒是老神在在的,这游戏玩了两年,他一次没赢过,她料定胜利女神一定站在她这边,今天也不例外。
梅宜鉴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别再挣扎了,反正最后都是一个“死”字。
从第一次她提出要骑车送他回家起,他就始终处于抗拒状态。不要紧!她早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他走路,她缓缓地蹬着车,速度慢到让所有的邻居见到他都问同样一句话——
“宜鉴啊!今天又让赫赫送你回家啊?”
你说他一个小小的男子汉哪禁得起这等尊严侮辱!第二天,他跟她纠缠了老半天,最终决定他先送她回家,然后再自己走回家,这样至少不会让认识他的邻居看笑话。
从学校回她家,再从她家回自己家,这条路太远,要是一直这么走下去,既耽误时间又费脚程。就这样,梅宜鉴半推半就坐上了赫赫的车后坐。他这才知道,自己上了贼船了。
她的骑车技术本来就已经够悬的了,还带他?根本是在黄泉路上喝临别酒嘛!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小男子汉的面子,宜鉴利用周末时间摔了十三跤,终于学会了骑车带人。从此后,他们的放学路上出现了如此奇怪的场景——
他先整理好书包一个人出校门,推着车的赫赫急冲冲地赶过来,说是要送他回家。他义正词严地加以拒绝,赫赫也不勉强,慢慢蹬着车跟在他的身后。到了四叉路口,宜鉴的心做起每天必做的一道功课——它徘徊于是让她一路跟到他家,还是保全面子送她回家再独自走回去的问题上。最终答案总是与昨日相同,他决定送她回家,再一个人走回自己家。
于是,他冷冷地瞪她一眼,冷言冷语地命令她下车,自己则跨上那辆大得出奇,好像买的时候就预备给他使用的山地车。随后,赫赫扬着胜利的笑容坐在后车坐上,搂着他的腰,一路向家飞去。
当然,在每个红绿灯的交通岗,他们都会遇到交通警。不知道是观察了他们两年,早已看到情绪麻木,还是这几位交通警都不太负责任,对于宜鉴骑车带人这件事他们非常有默契地视而不见。他们的漠视更是纵容赫赫依照自己的心意将这种习惯延续了两年。
说什么她送他回家,这两年来到底谁送谁回家?
将所有预设好的镜头演习一遍,宜鉴最终还是乖乖地跨上车,任她的手揽着他的腰坐在他的身后。车轮缓缓地转动,延续着这两年来的每一天。
只是,今天的她有点不同。
换做平常,她一定说说笑笑,谈着一些他不感兴趣却不得不听的话题。今天的她一言不发,这很不正常嗳!
理那么多做什么?反正他是被逼送她回家,没道理还要观察她的心情,了解她的情绪吧?他又不喜欢她。
想是这么想,可宜鉴的头还是不受控制地转了过去。“你你怎么了?”她的脸不似平常的粉红,反倒带着点苍白,她的手甚至没有环住他的腰,而是压着腹部,她哪里不舒服吗?
不能再犹豫,宜鉴停下车仔细地打量着她的面色。“你要是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吧!”关心的话没有经过大脑就直接冒了出来,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我没事。”赫赫无所谓地摇了摇头,脸上的冷汗却无法让人忽视。像是知道他在为她担心,她很大气地宣布道:“我这是痛经!”
痛经?健康教育课上他们学过这方面的知识,虽然是男生,但他知道什么是“痛经”那意味着马赫赫不再是那个随便跟他打打闹闹,跟他玩亲亲,甚至非要跟他睡在一起的幼儿园小朋友。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真实、真正的女人,他生命中第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同龄女人。
想到这一切,宜鉴的脸“轰”地一下烧起了一把火,红得就像一颗硕大的番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面对这心理、情绪上的转变,手一松,他丢下自行车,丢下她,丢下她的呼喊,拔腿就跑。
他逃了!逃避自己正在由一个男孩成长为男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