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问。
经苗菲提醒后,童芊芊冷静下来,她把从嫁到罗家开始到被迫离开出走的经过说了一遍。对方律师打断她说:“我方反对,被告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情节。”
苗菲站起来说:“矛盾的发生总有前因后果吧,我当事人所说的与本案密切相关,请法官同意我方当事人继续说下去。”
“言简意赅一点,不可长篇大论。”黄法官不敢偏袒太明显。
等童芊芊说完,黄法官说:“双方开始辩护。”
罗家人认为这场官司稳赢,只不过走个过场而已,所以就派公司的法律顾问牟律师上场。牟律师首先说:“被告所说内容大多是她的臆想出来的,根本没有证据,她所说的要孩子姓氏权,只不过她迫于她父亲的压力才提出的,当初结婚时根本没有提及,她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以自杀来相威胁,并且情绪极端不稳定,我方当事人为了她的安全,把她护送到第三医院进行检查,这也是人之常情,至于说什么监禁她,完全是她的一面之词,胡说八道,居心叵测,请问在座的想想,谁敢同这样的人同居一室呢?我方当事人多次与她沟通,想让她回心转意,好好过日子,可她倒好,竟然上传求婚视频,作为正常的男人,谁会忍受得了这种奇耻大辱?所以我方要求法院秉公办案,准予我方提出的诉求,谢谢!。”
在这类离婚案件中,不能陷入感情纠纷之中,得用事实说话,苗菲辩驳说:“我对对方律师侮蔑女性的行为和言辞表示强烈遣责,一个女人放弃工作、放弃事业,为夫家生儿育女,竟敢说她们是虚情假意,那我请问对方律师,你对你夫人的感情也抱着怀疑吗?由于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好多家庭只有一个女儿,难道女方家就没有孩子姓氏权的主张吗?只允许男方传宗接代,就不允许女方传宗接代吗?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的?请对方律师说说,我不知你家是不是只有一个女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是如何对待这种事的。作为男方当事人有了两个孩子,却不肯让出一个孩子的姓氏权,这是对女方的爱吗?他才是虚情假意,在他眼中女人只是替他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根本不替女方着想。我方当事人迫于父母和男方的压力,作出轻生的行为,竟然被说成以死来相威胁?这是何等的卑鄙行径。”
“法官,我反对对方律师对我的人身攻击。”牟律师说。
“反对有效,请被告方律师注意言辞。”黄法官说,其实他也只有一个女儿,他对苗律师的言论颇有同感。
“我只是阵述事实,没有人身攻击。”苗菲顿了顿说:“对方说没有监禁我当事人,我有证人证言,请法官传我方证人出庭。”
这?还有证人,黄法官一听愣住了,罗冽也愣住了,坐在外面看庭审现场视频的罗渊也愣住了,医院那边都交代过了,没有人敢出来作证呀,难道是叶剑文?应该不会呀,作为一个司法人员,应该懂得管辖权的问题,他私自出手干涉基层司法之事要是公开出去,他这是违反程序行为,会说他知法犯法,他不会干这种傻事,除非对方势力很大,叶剑文迫于压力不得不出面,可童家的底势就在那儿摆着,没有什么靠山呀,难道是这个苗律师?人家也只是一个有点名气的律师,指挥不动叶剑文呀。那这个神秘证人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