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总觉得自杀多发生于西方人身上,在我们国家极少见。现在看来却不然,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大陆每年自杀死亡人数高达28。7万人,中国已是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总的自杀率为10万之23,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2002年12月3日至9日在北京心理危机与干预中心举办的首次研讨会上,北京回龙观医院又公布了他们7年的调查结果:自杀已成为中国全部人口第五位、15至34岁人口第一位的死因。可见,自杀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已经到了该引起人们认真关注和思考的时候了。
或许是人们大都存有乐生忧死心理的缘故,我们往往避讳谈论死的话题。说起人生观来,人人都能滔滔不绝讲上一番,可是有谁谈起过人死观呢?这既不吉利,且容易讨人生厌,因而也就难怪很少有人拿此类话题自讨没趣了。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对他的学生说过“未知生,焉知死?”而拒绝谈死。其实,对生的未能尽知,并不能成为回避死的话题的理由。相反,许多自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暴露出人们在这一方面的幼稚与无知。
从唯物主义的观点看,人总是要死的,谁都不能例外。但死的意义却不尽相同,有的崇高,有的渺小,有的平庸;有的可敬,有的可惜,有的可怜。而死的意义往往又与生密切相关。一个勤奋工作、不倦追求人生价值与理想实现的人,一个勇于承受挫折、同坎坷命运抗争的人,大都热爱生活,有着坚定的生活信念和高尚的人生境界。这样的人属于生活的强者,所以绝不会动辄轻生,想到自杀,在将要到达人生终点时,他们也不会流露出对于死亡的过分恐惧,而能以无憾的微笑坦然处之。正象高尔基所说:“意识到此生不虚,可以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忠诚走过的生活道路,会给人一个安宁的结尾”相反,那些精神空虚、厌倦生活的人,那些自叹不幸、抱怨生活的人,那些自作聪明、玩弄生活的人,却往往很难承受挫折和打击,极容易在逆境与无所事事中丧失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导致轻生自杀。在这种死中,我们看不到客观必然性的丝毫存在,也不是主观上追求个人信念与人生价值目标实现的结果,而只是因厌倦、恐惧、怯懦等情绪对人生的退避与疏远,是个人无力同外在环境与自身命运抗争的弱者的表现。一句话,这种死并不具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
当然,对自杀不能一概而论,将其都视为不健康的变态行为加以否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自杀恰恰是最能体现人的主体性的一种死亡方式。因为无论是由人的自身生理病变或衰老而引起的自然死亡,还是由天灾或人祸等意外因素而引起的意外死亡,对于死者来说都是被动接受的客观现实,唯有自杀才是人的有意识的、受自我支配的、能动的选择行为。它摆脱了死神为人类所设计的死亡模式,而遵从人类的自我意愿、依照人类所希望的理想方式使生命回归,充分显示出人类对死亡的无所畏惧,对死亡的蔑视和超越。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曾有位党的女干部自知身患绝症、毫无救治希望后,为节省国家的医疗经费和药品给更需要的其他病人,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和痛苦,也为了使自己摆脱疾病所带来的疼痛折磨,毅然拒绝医院的继续治疗,并说服家人和组织,允许她在尊严、平和中无痛苦地离开人世,据说这是我国第一例主动要求并实施了“安乐死”的病人。这种对待死亡的态度,不同于一般的自杀,它使我们看到的是超凡的人格力量和魅力,看到的是人生境界的升华,油然而生一种崇高感。
我们并不一概否定自杀的做法,但却不赞成那种对社会、对个人、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轻率态度,不赞成那种缺乏坚定生活信念与顽强意志品质的弱者行为。生命毕竟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它,善待它。不管遭遇多大的风雨坎坷,都应抱定生活的信念,勇敢地向着自己所追求的人生道路走下去。
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高尔基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只要有生活的愿望,骄傲地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整个生活便会成为充分表现精神力量的时刻,创造令人惊叹的神圣的丰功传绩的时刻,美妙的时刻,伟大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