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
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根本什么都来不及留下,而叶楚楚也正如她期待的那样平静的长大。
直到十五岁那年,她认识了他!
她的脸,她身上的红莲胎记,她的香囊,还有她异于常人的血液,一切都一切都是因为她的身份而造成的!
就连墨漓当年也误以为叶楚楚就是她的娘,直到他发现她身上的金色灵力!
才隐约猜到她的身份!
从猜到她真正的身份那一天,他就预感到她会有一天被天界的人追杀,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短短三年的沉淀,她的瞳孔,她血液的颜色,她的灵力都在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配拥有纯金为引,他与她注定是无缘的!
“那我娘到底是怎么死的?”叶楚楚疑惑的偏着头问。
可问道此处时,墨漓沉默了。
过了良久,他才语重心长的叹出一口气“以后你会知道的!现在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叶楚楚看着那孤独萧瑟的身影,心里划过一抹怪异,难道是那帮天界的老顽固?!
这个很有可能!叶楚楚暗自决定,要更加勤加苦练她身体里的金色元素。
夜幕降临,叶楚楚做了墨漓最爱吃的竹筒鸡,连竹筒带鸡一同端到了墨漓的房里“臭豆腐,吃饭了!”
“呵呵!小东西越来越调皮了。”墨漓笑意盈盈的从床上走来,看着这张忙里忙外的小脸,他总是忍不住想捏捏她的脸颊。
“哎呀,表闹!快尝尝。”叶楚楚故意催促的让墨漓自己尝尝。
“不行,好久没有让小东西喂我了,为夫要你喂我。”墨漓今日似乎也与往日有点不同,哪里诡异呐?叶楚楚暂时还没有感觉出来。
“不行!你说过你最喜欢喂我的,你必须喂我。”叶楚楚小霸道的瞪着他,傲娇的昂起下巴。
“呵呵呵,为夫喂你,你可别害羞!”墨漓朗声大笑起,反正他喂她的机会也不多了,他倒是很乐意。
叶楚楚眼角的余光撇着正在翻动竹筒的某男,她的眼底闪过一抹不易擦觉的精明之色。
“嘶~”忽然,墨漓似乎被竹筒上的竹签刺入了手指。
指尖上立刻冒出一颗血珠,墨漓本想随意抹去便好,哪知叶楚楚比他反应还快“别动别动!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叶楚楚一边蹙眉的碎碎念,一边已经用手帕将他指尖的血珠拭去。
“这点小伤,没事的!”墨漓见她悉心专注的替他擦拭,心中微微一暖,如果狼朗是真心爱她的,他不介意有人让她一直这样开心下去。
如果,他们打不过那些黑衣人,他们还可以永远生活在这里,像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
叶楚楚将带有他血迹的手帕不着痕迹的收回自己袖子里,满脸的笑意“算了,还是我喂你吧!你笨死了!”
“哈哈哈!小东西,还敢嫌弃为夫笨手笨脚!”
于是晚饭在两人一阵嬉戏打闹中度过。
可,晚饭一吃完,墨漓似乎比平时更加困了,不一会儿就陷入了沉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