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了,你们先去坐,阿东你今天有伤,就别喝酒了,罗姆,你跟我过来,我们去拿酒。”罗杰细心的照顾到阿东的伤势,做好了安排。
两人来到吧台前,出了做在长腿蹬上的三人之外,没有服务生。这是让罗杰纳闷了,之前过来,可都是老板亲自调酒的。
“罗姆,你先看看,想象要喝什么,我们先等等。”罗杰指了指吧台后面的酒架。
酒架上面罗列着不同品种的酒,红酒,白酒,还有饮料类的酒品,但是罗杰知道,这里最为出名的就是老板自己调出来的一种酒,虐心。这是由本店最出名的朗姆酒为基酒,再加上不同种类不同量的其他酒品调制而成的。喝下之后,由喉咙直到胃中,烧腊的感觉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感觉,所以老板亲切的称之为‘虐心’。罗杰之前喝过一次,结果直接吐的稀里哗啦,三天才缓过劲来。
看了一番之后,罗姆开口道:“我就要一瓶朗姆酒吧,普通的就行。”
话音刚落,从吧台下面站起一个人来,是一个老头,花白的头发,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一个大鼻子,看上去有点搞笑。没错,罗杰一看,就是酒馆的老板。
“看来这位年轻人是第一次到我们酒馆来吧!”老板看着罗姆亲切的说道。
罗姆一愣,看向身边的罗杰,罗杰笑道:“这位是老板。我的这位朋友是第一次来,还请您多多关照。”
“好说,要什么就,今晚就给你个面子,所有的酒品给你九折怎么样?”老板见是罗杰带来的,爽快的说道。
罗杰也没有推辞,更没有讨价还价,道:“好,那就谢谢了。”
罗杰只是来过两次,也不是隔三差五的来,按道理说,老板没有必要给他折扣的。其实,老板之所以这么做,那是因为他知道罗杰是圣安萨摩尔城里的大户人家出身,而城里的大户人家只有那么几家,屈指可数。老板的心里明白,要是能与这位大户人家的年轻人交好,自己的生意也算是有了“靠山”。
然而,罗杰也知道老板的一个秘密,而老板并不清楚这一点。两人客套之后,罗姆双手直接夹起八瓶朗姆酒,罗杰则是双手各抱着两种不同品类的酒,四种酒加起来可是罗杰来这里的标准配比,今天有人陪着喝酒还怎么会不热情招待一番呢。
“不会吧,罗杰你要喝这么多酒?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喝酒的高手呀!”阿东看着罗杰将手中的四瓶不同的酒品放到桌子上,惊叹起来。
罗杰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道:“这只是一种酒而已!”
“啊!”阿东脸色一变,“难道你要...”
“是,这样才有意思嘛!”说着,罗杰拉开凳子,坐了下来,顺手向吧台边的老板招呼了一下。
老板明白罗杰的意思,点了点头,便到里间去了。罗杰打开罗姆刚才拿过来的朗姆酒,双手拇指向上一弹,“嘭”的一声,两瓶朗姆酒便打开了,递给罗姆,豪气的说道:“来,这家酒馆,最好的就那就是朗姆酒了。可以说是周围所有酒馆当中最好的,口味最醇正的。”
有酒喝,罗姆就不在礼让,一口下肚,除了酒精的作用外,正如罗杰所说的,醇厚的酒味在嘴里徘徊不去。
“嗯,好酒,真是好酒。”罗姆连续夸赞着这里的酒。
就在这时,老板从里间出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上面被盖子盖住了,看不到到底是什么。老板讲盘子径直的送到了罗杰所坐的桌子上。微微弯腰,客气的说道:“您要的菜慢慢享用。”
罗杰点头回礼。将盘子推倒了阿东的面前,说道:“你不能喝酒,那就吃点东西吧!”
“哎呀,罗杰,你真是太体贴了。”说话的是罗姆,嘴里的酒还没有下咽,一边咽着嘴里的酒,一边嘴里稀里哗啦的说道,边说着直接打开了盖在盘子上盖子。
当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香气四溢,酒馆之中所有人的鼻子直接被吸引过来了,如同一支支猎枪,同时调转枪头瞄准猎物一样。
“我去,这是什么呀!这,这么香!”罗姆睁大眼睛看着盘子中冒着一丝热气的一块块肉。
罗杰下意识的扫视了身边的人,介绍说道:“这是鹅肝,这菜叫炒鹅肝。你们初次来圣安萨摩尔,我可不能怠慢了。”
“罗杰,你真是太客气了。我在外面游历的时候知道这食物,在任何地方这都是十分昂贵的,我们还是换一份其他的吧。罗姆也知道,我是不吃肉的。”阿东看了一眼罗姆拒绝道。
罗杰将盘子拉了回来,用叉子叉起一块,蘸上血红色的酱料,罗姆咽了一口自己的唾沫,看了看阿东,阿东一脸镇定的微微闭上眼睛。
“罗杰,阿东一直是吃素的,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这份鹅肝还是我来吃吧!”说着,罗姆伸手准备要将罗杰收力的餐盘拉过去。
“哎,别急,说不定,阿东自己还想吃呢?”罗杰摁住了罗姆的手,淡淡的说道。
就在这时,酒馆的门开了,依次走进来三个人,传来一声熟悉的声音,“哇,是什么东西呀,这么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