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大概,即便再多养上几百上千万的人也绰绰有余吧。
行酒令行至他这里,乌术腼腆地莞尔一笑,故作憨直蠢笨地道:“作诗对我来说太难了,汉人文学博大精深,我实在不会。”
他很擅长放低身段,让人小瞧,若不是因为这样,他早就被他的二弟弟给杀了,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上次大齐和北狄大动干戈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再往前,北狄人打到中原,已经是四五十年前的事,记得那件事的人估计都死得差不多了。徒留诗中慷慨激昂的陈词。
大齐的人以为他们北狄已经被打怕了,再见他行事,更想,连北狄的大王子都仰慕他们的文学,要被教化,这是何等的光荣,大齐是大国,自然要心胸开广,接受外民朝见。
是以,他这几日来结交书生并不算困难。
开始有人以为他听不懂汉话,当着他的面笑眯眯地骂蛮夷。在大齐,即便是权贵也不能轻易结交官员,他身份敏感,当然更不能,但官员家中仍在书院、国子监读书的少年郎却不是不行。
乌术只是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就有人主动来接触他。
他打算先尽职尽责地扮演这个仰慕者的身份。
绯红晶莹的葡萄酒液在玉杯中摇晃。
他随着歌声打起节拍,哼起歌曲,只听一遍就学得八九不离十了。
友人惊异:“你这歌唱得真好。”
乌术说:“这是我们的天赋,我觉得我会弹你们的琴了。”
友人笑道:“那叫琵琶。”
说罢,还真玩笑似的把歌伎的琵琶取了过来,乌术怪模怪样地抱着琵琶拨动,真的弹出了一串像模像样的乐声。
他坐在光雾之中,皮白似雪,棕发似是点缀着细碎金光,灰蓝眼眸像是宝石一样,仰头长歌之时,颇有几分潇洒风流,明明已过而立之年,像还有几分少年气质,或许是因为他病弱才给予人的错觉。
他吃饱喝足,回到驿站,他的弟弟闻声来找他,嘲笑他一顿。
乌术道:“明日我带你也去吧。”
阿岩说是不愿,但他大哥强行带他去,他只好也去了,倒没带他去见那些酸儒,只带他吃喝玩乐,没两日,这位年少的王子就乐不思蜀,把公主给忘了。
乌术并不奇怪。
他年幼时,在马棚里救了那位先生,第一次接触到汉人的文章时,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沉迷其中,他逐渐理解这些人真正的强大之处。他的祖先并不是没有通过战争获得过那片肥沃的土地,可是他们很快又消亡了,没有人守住。
他们的强大甚至不在于他们的皇帝如何。多少异族皇帝曾经来到这片土地上?没多久,他们就又被赶出去了。
必须舍弃自己,才能够将根真正地扎在这里。
半月之后,大齐的皇帝再次召见他们。
连他弟弟都穿上了汉人的服装,因为有个姑娘夸他这样穿英俊倜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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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在宫中闲着无事。
两人渐渐倒能够像是普通朋友一般谈天说话,萧叡问她这些年都在做什么,秦月跟他挑拣着讲讲自己在五湖四海的见闻和冒险。
萧叡笑说:“你可以写一本游记。”
秦月答:“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在写?”
萧叡讶然:“你倒似是有三头六臂,一边做生意,一边养孩子,一边养了一支海匪,还有空写游记。”
秦月故意刺他:“好不容易出了宫,我什么都想要去做。”
她没说的是,日子久了,偶尔她也会累,想要一个可以驻足歇脚的故地。但是大齐是萧叡的地盘,她在外面四海为家,只有自己的故土不好回去,就算回去,也得改头换面、偷偷摸摸,怪叫人难受。
萧叡不免忧心地梦见怀袖跟各种各样的异国美男子欢笑亲热,怎么能不焦灼,偏生还不能泄露半分出来。
袖袖就是想和别的男人好,他也不会指责,天底下哪个男人都比他要好。
只要她想,她就能把日子过好。
萧叡观望了好几日,确认怀袖和宁宁是真和好了,日渐更像一对母女。恍惚之间,他回忆起以前怀袖做尚宫时教导那群小丫头,他那会儿就想,哪日她当了母亲,一定也能好好教自己的孩子。
不过他不知这对母女之间是有了什么小秘密,心里憋得慌,忍了好几日,还是没忍住,私下找怀袖问:“你是和宁宁说了什么,她这两日变得和你这般要好?……如今你总放心了吧。”
秦月道:“你不是下午又要接待那几个北狄人?还有空跟我闲聊?”
萧叡很没有脾气:“宁宁若要走,我便得提前做好准备不是。复哥儿的身子太医也说康复得很不错。”
“……你不想说便不说了罢。朕……我不问了便是。”
他说不问。
秦月反而告诉他了:“因为我和宁宁说好了。我不带她出宫了。她可不就高兴了吗?”
她难遏地带上几分嫉妒地说:“你把女儿养得可跟你真亲近,一心向着你,她就不想跟我走。”
萧叡没想到是这样,傻眼了:“你不带宁宁走了吗?”
秦月疑惑:“怎么?你不想要女儿了?她就只是你弥补自己虚伪的悔过之心的玩意儿而已吗?现在知道我没死,所以不需要她了?”
萧叡赶紧缩回去:“不是,不是。”
他叹气。跟女人吵架太可怕了。正理歪理她都很有一套。
萧叡长吁道:“你若把女儿留给我,我自然开心,不至于剩我一个在宫里孤苦伶仃……”
秦月盯住他,有件事她忍了好几日了:“我看了宁宁的功课,你专程给她请大儒做太傅,教她那些个东西做什么?”
朕原想让宁宁做皇太女。
萧叡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