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感慨。死老头当时曾经骄傲地说,他们生化机器人只要核心芯片保存下来,重新接上身躯,就能死而复生。但现在这模样,他肯定摔得尸骨无存,核心芯片多半就因为飞船爆炸而汽化了。就算没有汽化,要在如此多的细碎残片中找到一枚小小的芯片,那也是不现实的,据宸星估计,残片的分布之广,可能达到了几十公里方圆。
现在想这些也没用,孤身来到这颗蛮荒时代的荒凉星球,首先得想法子生存下去,要生存下去,就得有必要的食物与饮水,总不能只靠这一点点粘在培养皿内壁上的液汁吧?
站起身来,宸星原地轻松跳跃一番,感觉体内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然后他再次举目四望,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
莽原异常荒凉,连轻风吹到身上,都带着一种原始的味道。他站立之处是一个小小的台地,不远处的蕨类小树林边,有一只巨大的生物骨架。他以前参观过自然博物馆,看到过恐龙骨架,现在这具骨架到与古地球上的恐龙差不多,只是背部多出了两架巨大的骨翅,倒像西方传说中的暴龙。
在经年累月的风吹雨淋阳光暴晒下,骨架已经变成惨白色,下半部分积满了深碧色的苔藓。
宸星有点好奇,想了想,他迈开大步,向暴龙骨架奔去。这一走动,顿时让他大吃一惊。他发现自己大步流星,每一步迈出去,都像以前做三级跳远一般!
“难道因为这颗星球的重力值很低?远远低于地球?”这个猜测刚刚出现,就被他自己否决了。因为他感到举手投足之间,都充满前所未有的力量,就像一个羸弱的小儿麻痹症患者突然得到了巨人的躯体。他双腿的肌肉似乎充盈着莫名的神力,每一发力,都有种爆炸般的感觉。
想了好久,他忽然再次联想到了那种培养液。
自从被死老头抓上飞船后,他就被培养液浸泡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没有其他古怪的遭遇。老头在研究他的身躯结构时,也仅仅通过电波扫描,并利用某种脑电波,把许多先进的知识强行灌入他的脑海,但并未对他躯体进行改造。
“这个该死的老头,总算也做了一件好事。”他喃喃自语。
一直被关在空间狭窄的培养皿中,他基本上动弹不得,并不知道自己的改变,现在突然得到这一身神力,他颇有点不适应。任谁随意跨出一步达到三五公尺远,都不会立即适应的,首先身体的重心就不好掌控,很容易摔倒。
人毕竟不是跳蚤。跳蚤的腿部肌肉细胞异常发达,可以跳跃的高度超出自己身高百倍,但仍旧能很好掌控重心,这是因为它们早已适应了。可是,自从出生以来,这是宸星首次具备这种能力,没有当场摔倒,他小脑的运动协调能力已经算是非常强悍了。
刚刚拍打蚊子时,他就发现自己双臂能舞出残像,那时体力不济,还不算太夸张,而且当时怒火攻心,他也没刻意去想。现在吸收了一点培养液后,神志与体力尽复,他终于察觉到这个问题。
刻意注意发力的方式,在台地边缘练习了一会儿走路,他迅速掌握了身体重心的控制方法。以前做推销员时,他一直认真锻炼,老爸曾经教导他,身体是一名合格推销员的本钱,只有良好的体质,才能走遍五湖四海,因此,他以前每天都早起锻炼,甚至练习过一段时间中国武术,少林拳能打得虎虎生风,优秀的体技素质,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使他短时间适应了身体的变异。
练习四肢的协调能力时,他也发现了自己眼睛出现的变异。从他立身之处到达暴龙骨架之间的道路都是下坡路,他很方便就能看见骨架,所以一开始没有察觉异状,但此时仔细体察,他却吃了一惊,因为骨架距离他应该足有近千米,他却能见到上面覆盖的苔藓,那斑驳的幽碧色纤毫毕现,这不是成了鹰眼吗?
习惯性地捏了捏下巴,他又回头看了看那残留在破裂培养皿中的点点十字星光,再看一眼星空,心中忽然产生了某些疑惑,却不知道哪里不对。
抛开疑惑,他健步如飞,飞窜向骨架。近千米的路程,他只花了短短三十秒时间。这期间,他也发觉自己可以控制速度,存心压缩步距,降低步频,他应该完全可以做到与在地球上一样。
站在骨架前细细端详,他发现直到站在它下面,才能感觉其硕大无朋的体形,两道骨翅向斜上方伸展开来,直刺苍穹,远不是他在自然博物馆所看到的恐龙骨架可比。它生前到底是个什么生物?如此之威武,地球上就算在洪荒时代也不可能存在。
心中暗暗慨叹一声,他的目光在骨架间逡巡,忽然眼前一亮,嵌入泥土的爪骨中似乎有些异样。
这只洪荒巨兽的爪子足有矿山机械的大齿轮那么大,有六根趾骨,一半深入泥土,被高高的嵩草所掩盖。在第三根趾骨边的嵩草丛中,露出一截手柄,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宸星飞快地在自己脑海中搜索。在飞船上时,那个死老头曾经通过某种方式,在他脑海中灌注了大量知识,其中也有军械常识,望着这个金灿灿的手柄,他脑海中飞速掠过几幅影像,最终定格在一种制式武器上面——激光剑!
他在大喜之余,心中充满问号。飞船即将坠毁前,死老头曾经告诉他,这是一个荒凉的无人星球。银河系猎户座旋臂与人马座旋臂之间的暗物质陨石海中,很少能找到适宜人类居住的行星,因此这里几乎不可能存在人类移民,既然如此,这柄激光剑是哪里来的?难道是某些探险团遗失在这里的?又或者它根本不是激光剑?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这是宸星做人的准则,抛却疑惑,他俯下身抽出了手柄。
手柄是用不知名的某种金属材料制成,屡刻了复杂精美的图案——一个半人马手持长矛腾云驾雾,以宸星脑海中不久前被灌注的知识来分析,这似乎是人马座旋臂上端某个土著民族的图腾,这个民族好像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手柄一侧镶嵌了一颗乳白色的宝石,前端是个咬口,尾部有一个聚合材料制成的弯月形按钮,呈现翡翠绿色。宸星按动它,随着嗖的一声,手柄前端的咬口忽然开启,一段亮丽的橙红色光柱破开空气,瞬间冒了出来,没错!这是激光剑!
剑身有二指宽,长短大约两米,可惜以手臂肌肤感应到的温度来衡量,它的功率似乎不足,皮肤根本感应不出灼伤感,眼中的进光量也不大。通常功率强大的激光剑,一般都会有上臂护腕来配套,以防剑体灼伤小臂肌肤,考究一些的,还配有眼罩。这把激光剑漂亮是漂亮,可惜华而不实。
不过,这到底是宸星第一次接触如此先进的武器,如果能够再次回到地球,这种超时代武器有够眩的,他足可以和子孙后代吹嘘一辈子了,因此他仍旧欢喜雀跃之极。
捏了捏下巴,他挥手一剑,斩向骨架。卟的一声,一截趾骨上出现一道淡淡的焦黑,宸星却吓一跳,这把激光剑尽管只有一千度功率,但它到底也是激光剑,居然斩不断一截骨头?这洪荒巨兽的骨头也太坚硬了吧?要是拿地球上的大炮来轰击,恐怕连骨屑也轰不下来。
宸星终于认识到,这里的生物远比地球上强悍,这个巨兽的骨架,加上把他吵醒的那只巨蚊,使得他心生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