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事情。。。。。。"
没有想到,因为我的不小心失手,安奈居然意外地在同胞那里洗白了。
这样也来安奈也不会再被他们欺负了吧。。。。。。
虽然说这和我原本的计划其实也差不多,但是。。。。。。这种有些微妙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经过我的职业判断,安奈那家伙其实并没有出多少血,似乎很快就止住了,如此看来也不是很深。所以应该真的只是被吓晕过去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
这就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了。。。实在不行的话。。。寒假的时候,悄悄带着她去一趟朝鲜半岛吧。。。我如果那时候我还活着的话。。。
而现在的问题是,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这帮虐待安奈的家伙呢?
一想到能为折部报仇,我的心真是跃跃欲试啊!
正好那个笨蛋也晕过去了,省的让她看到不舒服的一幕。
"喂!你们还在吵什么啊!那个恶魔还在那边啊!而且柘木还在流血啊!"
终于意识到了吗?但是,晚了!
当时我欺身上前,一个箭步,先打晕了那个首领,周围的小弟想要趁我背对着他们的时候上前救援,但是当一个其中一个傻瓜一拳打中我却反而被风刀鳞甲划破五指之后,就全部都畏首畏脚了。
他们不是没有想到要攻击我的头部,但是,没有安奈这个累赘,我又怎么可能轻易地被人打中要害。
所以,当又一个想要殴打我脑袋的高大男生,在挥出拳头之后,我一跃而起,转身回旋,左腿勾住他的手臂,身体以此为轴心,凶狠地侧踢将其击晕之后,剩下的家伙,要么跪地求饶,要么四散而溃,但是被站在外面看热闹的其他班的人给堵了回来。。。。。。
按理说这个时候我应该去扶起安奈看看她的情况的,但是。。。。。。
如果我那样做了,不就说明我之前说的都是谎话了吗?那样安奈不就又会被班级里的其他人敌对了吗?
也许,有人会觉得敌对就敌对,大不了转学。但是不要忘了,安奈可是孤儿啊。。。。。。这所县立中学其实是兼有福利院性质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孤儿就读,因为战争给这个国家带来实在太多的灾难了,而战败后的殖民现实让这样的灾难不断地持续着。。。。。。
11区福利法规定,未满1岁的婴儿到18岁的少年,在第二十四条关于对孤儿的福利保障中规定,儿童福利设施的设置者,针对孤儿所具有的能力和适应性,行政机关、教育机关以及其他各相关联机构都应紧密地合作,以使他们能够自立地从事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11区儿童福利的初衷是要"帮助孤儿生活自立",保证孤儿人人享有尊严与人格、享受正常的社会生活。
虽然这样的规定在当下也只是说法好听,但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在没有能够自立地从事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之前,安奈是无法离开福利学校的,即使初中毕业,也必须在相同性质的高中就读,而一般而言,到那时候,她的同学也很有可能依然是如今这一批人。。。。。。
所以这里也是安奈在长大成人之前,唯一可以容身的地方,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出现,原本她和班级里同学的关系是很好的,但是。。。。。。
抱歉了。。。。。。安奈。。。。。。
在心里不断默念着对不起,我抬起了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