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平之与沈无敌还有一众家仆到了衡山脚下,附近的旅店居然全部住满了,只能选一个远一点的地方。
这是一个不大的酒店,但是好在小二和厨子都挺勤快,也蛮干净亮堂。
众仆从一桌,沈无敌一个人霸了一桌,还让林平之坐在旁边,时不时给他倒酒。
沈无敌扒了一只鸡腿,送到林平之面前的碗里:“吃,吃,你别光看着我啊。”
林平之看了一眼沈无敌的手,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换筷子将那只被沈无敌脏手玷污了的鸡腿扔到了桌上。
沈无敌也不在意,把面前的碟子往林平之那里推了推,然后开口道:“平之啊。”
林平之浑身一颤,沈无敌从来不曾这么称呼自己,难道这是准备收自己为徒了吗?
只听沈无敌又开口道:“你看看,就这么一个小客栈,居然也有这么多高手。”
林平之被一盆冷水浇回了现实,问道:“高手?我怎么看不出来?”
沈无敌抓起那只被林平之扔出去的鸡腿,指了指门口:“你看到那个拉二胡的没有?”
林平之顺着鸡腿看了过去,确实有一个人在门口拉二胡,他面容枯槁身形削瘦,头发也已经白了不少,一看就是经常过苦日子的人。
林平之吩咐下人给那人十两银子,下人拿着银子走了过去:“嘿,拉二胡的,我家少爷让我给你十两银子,还不快谢谢少爷?”
那人也不抬头,只是自顾自地拉二胡。
“嘿,你这不识好歹的”
林平之喊住了他,示意他回来,然后走过去鞠了一躬,说道:“老先生,对不住了。”也不等老人回答,就直接走回来坐到原位。
那老先生点了点头,但是幅度不大,众人只以为是情感融入太深而不自觉地动作,也没有理会。
沈无敌点了点头:“嗯,除了有侠气和古道热肠,看来你也很慷慨。”
说罢,他两手分别拿起了一只筷子,敲着面前的碗,然后高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吾徒有俊才,千金散尽还复来!”
用筷子敲碗,这本是件不雅的事情,因为这很像路边的乞丐,如果在家里可能会被长辈训斥,但是这种不雅的行为出现在沈无敌这么一个不雅的人身上,却没有丝毫的别扭。
老人拉二胡的手停了一下,顺着沈无敌的节奏,拉出了一首《将进酒》,其中虽然豪迈但是却仍然有种凄苦之情,众人无不动容。
沈无敌笑了一下,然后放下筷子:“平之啊,你看这个人,他拉的是不是很好?”
林平之点了点头,这人的二胡技艺可能算不上绝顶,但是林平之却很少听到。
“二胡拉的好的人,往往还有一些别的长处。”
“比如?”
“你看啊,现在虽然已经快要六月了,但是这晚上天气还是挺冷的,这老头坐在风口,衣裳单薄却没有丝毫不适,你能吗?”
林平之思考了一下:“如果是一会儿还可以,时间长了还不得冻坏了。”
“起码就说明这个人内力比你深厚。”
林平之点了点头,然后又走过去行了一礼:“老前辈,失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