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环境太高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大家族中的美女子,简称白富美!
巨大的贫富差距,使得叶晨星没有丝毫的勇气站在对方的面前,但是这小子还贼心不死,就这样,好死不死的赖着。
“哎,这该死的社会!”
叶晨星感慨着摇了摇头,拿上车钥匙边出门了。
叶晨星的车并不是什么好车,甚至连一般的车都算不上,仅仅是个价值五六万的国产车,虽然车是便宜,但是开起来还算是顺手。
不到一分钟,叶晨星便达到了目的地,**丝就是**丝,连一点路都不愿走。
叶晨星的小区并不是什么高档的小区,但是设施还都是挺齐全的,在房价非常的现在,能够买上房子就算是不错了。
“平安夜,超市回馈客户,全场物品一律九折!”
到了超市门口,叶晨星便感受到了平安夜超市中的热闹气氛,今年是2014年的平安夜,想到快要放假了,所以叶晨星打算多买一点物品。
说白了就是懒,不愿意出来罢了!
不一会儿,叶晨星采购了两箱方便面,零食若干,几个馒头,还是一袋大米。还有许多的饮料,算算这些东西,加起来叶晨星完全可以一个星期不用出门了!
“您好,一共二百五十八元!”
付完钱,叶晨星将东西放到车里之后,又去了小区门口的面馆吃了一碗面,便驱车回到了家中!
“实在是无趣啊!”
单身**丝就是这样,自己在家中实在是寂寞如雪啊。
“算了,虽然没什么用,还是练练气功吧!”
叶晨星练得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气功,仅仅是网上说的什么“小周天气功”,就是说想象着体内的真气在任督二脉中循环。虽然小说中的都是说任督二脉都是最后才打通的,但是叶晨星也不是很了解。
“书上怎么说,咱就怎么做!”这是叶晨星的懒惰的本质···
虽然书上只是说了让真气随着呼吸在任督二脉中循环,但是并没有说真气是什么样的,而叶晨星最喜欢的是剑,所以每次练功的时候,叶晨星总是幻想着一柄真气凝聚成的小剑随着呼吸在体内循环。
当然,虽然经过叶晨星的改进,姑且称之为改进吧!叶晨星也感觉不出什么效果,唯一改变的是,叶晨星感觉自己的丹田位置比以前更加的热了。
叶晨星还是个仙侠迷,他之所以喜欢剑,就是因为他看到游戏中的剑仙们能够御剑飞行,还能够御剑杀敌,所以一直对飞剑情有独钟。一直幻想着能够拥有自己的飞剑!
“来吧,我的小宝贝,跟哥哥一起练功!”
叶晨星实在是对他今天刚刚得到的短剑太过喜爱了,以前练功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带的,但是今天他突发奇想,将那病漆黑的短剑拔出来,放到了自己的身前。
看了看表,现在还只是晚上十点左右,而明天,也就是圣诞节,叶晨星还要悲催的上班,所以,便决定练一会之后睡觉!
“开始吧!”
叶晨星盘坐在床上,面朝南方,手中捧着那病短剑,便开始了他的练功。
“恩?”
就在叶晨星开始随着呼吸引导着自己幻想出来的小剑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今天似乎比以往有些不同。
“好像我真的能够感觉的到那柄剑的存在了!”
现在叶晨星的感觉就像传说中开了天眼一样,能够内视自己身体,当然,他这样的小菜鸟不可能像小说中说的那样能够内视自己的全身,他看到的仅仅只是自己的丹田。
过了一段时间,叶晨星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其他的东西在向着自己的丹田凝聚,这种感觉是叶晨星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而这种物质随着时间,慢慢的向着那柄叶晨星幻想出来的小剑凝聚着,仿佛这些不明物质是被这把小剑吸收了一样。
而随着吸收的物质越来越多,叶晨星还感觉到另外一种物质在不断地冲向自己的身体。
在两种物质不断地冲击之下,叶晨星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把第一种物质形容的话,给叶晨星的感觉,是一种金色的物质,随着小剑吸收这种物质的增加,叶晨星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
而第二种给叶晨星的感觉像是一种白色的物质,这种白色的物质不断地涌向自己的身体,吸收吸收第一种金色物质所带来的撕裂感会有所减轻。
所以说,现在叶晨星的感觉就像是冰火两重天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