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回小镇的路上, 刘展的脑海里一直不由自主地回放着杀人的画面, 他还记得扳手如何陷进了刘凯柔软的脑组织里、刘凯脸上的表情, 以及滴到车座放脚处的鲜血。
这可不是什么好的迹象, 他必须保持冷静和警觉。
现在地震振动器还没有到手, 根本没有找到欧米茄档案室。
他告诉自己, 杀刘凯只是简单的一步, 接下来要做的, 是蒙蔽邓志高的双眼,但是具体该怎么做呢?一阵车声将他猛地拉回了现实。
车声是从身后传来的, 从声音看, 车子是在往进镇的方向,没有人会在这种荒郊野地里走路, 一般人看到他在这种地行走, 都会觉得他的车子应该坏了,有人会停下车来, 让他搭个顺风车。
刘展试图编造一个理由,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会在星期六早上六点半的时候从垃圾场往镇里走。
但是非常可惜,他一点灵感也没有。
他试图求助于启发他谋害刘凯的神灵, 但是神灵没有回应。
在周围五十公里的范围内, 除了一个垃圾场以外, 什么也没有, 而他恰恰不能说自己是从垃圾场过来的, 因为那里有刘凯被烧焦的尸体和皮卡车。
汽车放慢了速度, 离他越来越近了。
刘展克制住自己想压低帽檐遮住眼睛的欲望。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 我是来沙漠里观光的? 或者是,我的车坏了,那又在哪里? 我怎么没看到?其实我是出来撒尿的,那为什么要走这么远?
刘展在不停的给自己编制谎言。
虽然早晨的空气很凉爽, 但是他已经开始出汗了。
汽车慢慢地从他身边经过, 这是最新款的车型道奇, 车身漆成了金属蓝, 车牌是得州牌照。
车里只有一个人, 是个男的。 他可以看出, 司机正通过后视镜打量着他, 想看看他的底细。
说不定这是个休班警察呢,他感到一阵郁闷, 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汽车停了下来, 又开始往后倒。
司机放下了近侧的车窗, 这是个年轻的亚洲华夏人, 身上穿着西装。 他说: “嘿, 哥们儿, 需要搭车吗?”
我该说什么呢? “不了, 谢谢, 我就想走一走。”
“我身上的沙尘有点多。” 刘展说着, 低头看了看脚上穿的牛仔裤。
“谁不是呢,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刘展上了车,车子启动后,司机说:“你咋一个人在这里走呢?”
我刚用一个可调管扳手杀了我的朋友刘凯。
在最后一刻,刘展随口编了个故事。 “我跟老婆吵架了。”
他说, “我把车子停下来,下车走了。没想到我老婆把我一个人丢下来, 自己接着开车走了。”
“我想起来了, 先头我在离这里十五到二十公里的地方, 看到了一个开蓝色本田的女人, 长得挺
漂亮的, 那是不是你老婆?”
“我的天哪, 你是谁啊, 记忆超人? ”
司机微笑道: “你穿行在这种沙漠里的时候, 每看到一辆车都会觉得很稀奇的。”
“不是, 那不是她,” 刘展说, “我老婆开的是一辆破皮卡。”
“我没有看到皮卡车诶。”
“那就好。 可能她还没有走远呢。 ”
"说不定她把车停到了某条农家小路上. 正哭得稀里哗唱希望你能回去呢。”
刘展咧嘴一笑, 他松了口气。 司机听信了他的谎言.
“那你呢?” 刘展说, “你怎么星期六一大早就跑出来了?"
“我没跟老婆吵架, 我是准备回家跟她团聚的。 我住在旧金山, 平常经常出差, 去各个地方推销奇特的陶瓷装饰盘、 小雕像、 婴儿房门牌之类的东西, 都是些非常吸引眼球的玩意儿。”
“真的吗?”
真是个浪费生命的好办法。
“我们一般把东西推销到杂货店。”
“眼下镇子上的杂货店现在还没有开门呢。” 他无奈的耸了耸肩道。
“反正我今天也不打算工作。 我可能会中途下去吃点早餐。有没有什么值得推荐的地方?”
刘展很想建议推销员径直穿过小镇, 不要停下来, 这样他就不会有机会跟当地人嚼舌头, 说他在垃圾场附近载了个满脸络腮胡的人了。
但是他穿过主街的时候, 肯定会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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