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南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厉苏墨人已经等在了楼下。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的短袖,搭着一条浅色的牛仔裤,脚上踩的是一双白色的板鞋,为了这次约会,林季南特意花了几百块钱请托尼老师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发型。
这次的托尼老师,意外的靠谱。林季南剪完后照镜子,被自己帅得找不着北了。
简单概括成连个字,就是好看。
系统眼瞎好了,它看见宿主正对着镜子抹口红,还是那只色号为520的小红管。
名字叫邂逅,又名一见钟情。色彩浓烈,带着一点浅谈的玫瑰香味儿和一丝丝的甜。
林季南弄了一点颜色,那手指抹开,呈现出来的效果恰到好处,不会红得像是要吃小孩儿一样。
厉苏墨看着新晋男朋友,因为他的新造型而眼前一亮,他发自肺腑的夸赞,“很好看。”
看上去很年轻,一股干净青春的少年感扑面而来,很活泼的气息。
“谢谢亲爱的,你也很好看。”林季南坐在副驾驶上,用很别扭的一个姿势,给了男人一个抱抱。
林季南被迷花了眼睛,余光里全是打扮得很好看的男朋友。厉苏墨终于换下了一成不变的西装,这次是灰色的薄款长风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一双大长腿,走路带风。
墨黑的头发被梳到后面,露出锐利的眉眼来,好看得很招摇。漂亮的桃花眼里,装着的是千年不化的冷漠,可当他看见自己时,那目光会温柔得不可思议,叫人融化在他宠溺的眼神下。
“你不会热吗?”林季南抛出了一个困扰他许久的疑惑,他光是穿一件就热得不行,何况是男人。
厉苏墨专注地看着车,语气淡然,“很热。”
“那你为什么要……穿两件?”林季南以为男人体质天生偏凉,但他猜错了。
“你不喜欢我这样穿吗?我觉得很好看。”厉苏墨的气息变得危险起来,好似只要青年开口说出一个不字,他就能把人就地正法了。
“我喜欢,我当然喜欢了,我喜欢死了。”林季南的求生欲很强,他咽了咽口水,不敢再说话了。
男人这样穿衣服的理由很简单,他觉得这样好看,便这样穿了。总而言之,潮人不怕冷也不怕热,只要搭配足够好看就行了。
这个理由被厉苏墨面无表情地说出来的时候,林季南就好像是听见了一个冷笑话。
有点点幼稚,还带着一点点的固执。林季南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那串小黄鸭,憨憨的,和厉苏墨给他的感觉一模一样。
他们约会的地点,是市区里最有名的一家西餐厅。吃的是牛排,喝的是死贵死贵的红酒。可男人只是尝了一口,眉头便皱了起来,“不好喝。”
说话的语气,就像是小孩儿一样,带着委屈和抱怨。
林季南拿过他的杯子,抿了一口,奇怪道,“挺好喝的啊。”
明明有两个红酒杯子,他们却共用了一个,厉苏墨把男朋友剩下的那点儿酒给喝了,就再也不肯续上了。
牛排是全熟的,厉苏墨健康养生,带着血色的牛排在他眼中就是一堆的细菌和寄生虫。
林季南对此没有意见,他只要有得吃,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你倒是很好养活。”厉苏墨把切好的牛排给他,和男朋友交换着吃。
“所以你什么时候把我娶回家?我快交不起物业费了。”林季南咽下嘴巴里的食物,眼尾眯了眯。
“与其考虑怎么交物业费,你不如先把欠我的钱给还了。”厉苏墨把账单拿给他看,他特意拍在了手机上。
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林季南三个大字,纸质的欠条上,还有他的一个红泥指印。
聊天界面上,全是转账记录。林季南干笑几声,“那啥,等我有钱了,一定还你。”
“几年?”厉苏墨抬眼看去,轻飘飘的落下一句话,“五年、十年、还是几十年……”
林季南死皮赖脸地抱着男朋友的手臂,脸颊蹭蹭,“钱我没有,但我可以卖身,你要买我吗?老板。”
当天晚上,厉苏墨便买了他,他把人带回了别墅,压在主卧的大床上,翻来覆去吃了一整夜。
林季南被迷迷糊糊地抱进浴室时,还在想,那浴缸和男人头像上面的一模一样,目光所及之处,看见了一点嫩黄色,脑袋圆圆的,长得很像小黄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