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门被狠狠的关上,某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坐在地上,小正太则是相当有保卫意识的观察了四周好久才安下心来。
“我说,你真是生错时代了,你要是生在我们家乡,刘翔都可以回去卖红薯了!”某某感叹的看着小正太。
小正太相当淡定:“这算什么,上次我出门差点被人绑架,我一溜小跑就跑回了家,他们那些魔法师跑起步来慢的像金甲壳一样,我都不忍心看了!”
金甲壳是一种奇特的动物,和蜗牛一样背着一个大壳前进,但由于新陈代谢少,行走慢,困得快所以经常一天只能赶十米的路。某某想到自己从不及格的长跑短跑成绩干笑了两声:“像你这样的小少爷一定从小就学了不少魔法来防止绑架吧?”
“我不叫小少爷,我有名字的!”小正太气鼓鼓:“我叫杜克!而且,我没有学魔法的能力。”
学魔法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天生体内就含有魔法能量,学习魔法轻而易举,有的人可以通过后天修炼出魔法能量,继而学习魔法,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属于魔法绝缘体质,无论怎么修炼,体内的魔法能量就是聚集不了,无法使用。
杜克的家族这么发达,一定是请人交过杜克修炼但没有成功,看来杜克是属于魔法绝缘了,某某叹了口气,在这个主体是魔法师的地方生活,家族又是魔法用品第二大商家,自己却魔法绝缘,杜克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某某强打精神,拍着杜克的肩膀:“不就是不会魔法吗?多大的破事啊~向你宿羿哥学着点,锻炼身体,强壮肌肉,一拳下去直接造成成吨的伤害!看谁不爽,直接贴脸打,一拳在手,天下我有!”
杜克忍不住笑出来:“宿羿哥哥是个刺客啦,怎么可能有你说的那么凶!”
某某心想说,孩子你果然还太嫩了,战士是光明正大的对手,刺客才是永恒的梦魇啊!你想想,你正坐在房间里,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刺客来了,你肉都还没有吃到嘴里脑袋就突然没了,你伤心不,绝望不,最关键的是,你看得清楚杀你的是谁不?死后要是运气好变个僵尸冤鬼啥啥啥的都不知道找谁报仇去,你说冤不冤?但嘴上还是没有反驳:“无所谓啦,总之走别人不走的路,让那些练魔法的凡人见鬼去吧!”
杜克听了这话很是开心:“姐姐,我果然该救你的,你就在这里呆一会,等外边的侍卫都去拍卖主会场了我再带你离开这。”
“对了,你说谁要杀我啊?还有,这里是哪里?”某某问。
“我在宴会开始前偶然经过我爸的房间,隐隐约约听到的什么,让那个假的拿去,格兰特家,一个不留之类的话,推测出来的,要不是看到你吓唬我爸爸没让我姐嫁给那个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什么少爷,我才不救你!”杜克得意的说:“这里是我家的储藏室,在拍卖会开始之前都不会有人进来这里的,绝对安全!”
啥米?莱恩家和格兰特家有什么深仇大恨,搞得这么激烈,这是要撕破脸皮?某某十分不解,但也许有钱人的思想就不是我们这些穷人能了解的?某某囧囧的参观其四周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诺大的储藏室里摆着各式各样的魔法用品,某某一样一样看过去,发现自己一样都不认识,只能直觉的感应一下这些东西——呃,看起来好像很贵的样子。杜克从后面跟上来,看了一眼这些东西,淡淡的来了一句:“都不是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最前面第一排市价十万金币左右吧,后面的东西依次往上涨价,除了最里面那一根魔杖有市无价之外,最贵的也不超过五十万金币啊~”
噗!万恶的资本主义啊!!!遥想自己在加入格兰特家之前风餐露宿食不果腹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某某只能在一边垂泪。秉承着买不起也要看个过瘾的良好心理态度,某某直奔了位于储藏室最后面的最值钱的东西那里。
唰的一声,杜克把挡住最值钱的宝贝真容的布猛的揭下来,一支看起来极为普通的木制魔杖静静的躺在玻璃罩里,一副任人采摘的模样。
“就是这货?”某某看着这只看起来没有任何亮点的魔杖,十分不解。
魔法杖说白了就是借助各种材料让自己的魔法能量发挥的更好的工具而已,不同材料的魔法杖的功效各不相同,在上古时期,最好的制作魔杖的材料就是木头,那个时候,人类才刚刚开始学会建立自己的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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