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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表白事件
林煜因为打九中的时候出色的表现,被前来看球的许多人都记住了。不少的三中学生在那天都用手机拍摄下了林煜在球场上的表现。
关于林煜在七中的事情,现在已经鲜有人议论了。有句话叫做:英雄不问出处。这句话用在现在的林煜的身上再合适不过。现在的林煜,在三中学生的眼中,那就是英雄。何谓英雄?英雄者,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英雄者,拥有藐视一切之能力,傲视群雄之气势,世人对其不但敬畏,且难以捉摸。
“诶,你有那天打九中时候的录像吗?我想看看林煜在场上的表现。”
“我看了,林煜那真是凭借一己之力在第二节的时候掀翻了九中的。”
“学校电视台那边好像有这场比赛的完整录像。”
“走我们去拷贝。”
······
像这样的现象,在三中已经不算少见了。赵海斌走在楼道上都能听到有好些人在议论这件事情。作为这个事件的主人公林煜对这些议论反倒是置身事外,处若泰然。
依旧是该练球的时候练球,该休息的时候休息,该睡觉的时候睡觉。这让很多人都也想不明白林煜为什么能够如此淡定。换做其他人,兴许应该洋洋得意,炫耀一番。但林煜呢,没有炫耀,也没有得意,反而是更加努力的训练。
“小子,你的时间要用在有用的地方。”系统的声音像是藤条一样鞭策在他的身上。
林煜双手撑着膝盖,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滴落在地板上。
“我知道!”林煜心中明白,自己这点成就根本不算什么。或许根本就谈不上成就。什么是成就,像迈克尔乔丹,科比布兰恩特,能够站在世界篮球殿堂上取得闪闪发光的成绩,在世界范围内被世人所熟知,那才叫成就。
“每一个成功的人,脚下都是踩着无数的对手,而你,你脚下踩的第一个人,是谁,你应该比我清楚。”
“罗启。”
林煜每次想起这个名字都是恨的牙痒痒的。这个名字带给他的羞辱,带给他的仇恨,让他不得不更加努力的训练。为的就是早日在球场上,战胜他,然后向世人宣告,我林煜比他强,你们都看错我林煜了。
系统很恰到好处的挑起了林煜心中的仇恨的火焰。他知道,维系林煜坚持的原因,就是这个他心中的结。跨过去了,林煜的未来一片康庄大道。跨不过去,林煜的成就也就止步于此。
林煜返回教室的时候,觉得班上的同学看他的眼光有点不一样。但不一样在什么地方,林煜自己却又说不上来。直到林煜坐下后,问同桌为什么感觉今天大家看他的眼光的怪怪的。
同桌指了指林煜的抽屉。示意里面有东西。
林煜从抽屉中找到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上面印有一个鲜红色的爱心。
“谁给的?”林煜问道。
同桌耸耸肩,表示你自己打开看不就知道了。
林煜将信件拆开,一行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
“林煜,我看你打球了。你打球太帅了。你的球技简直太炫酷了。我没有见过像你打球打得这么好的。你的下一场比赛是什么时候?我还要去看你打球。冒昧的问一句,林煜你有女朋友吗?如果没有,不知道我能不能做你的女朋友?”
信件的最后落款是宁彩。
“宁彩是谁?”林煜问了一句。
“哇,宁彩耶。”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林煜,你真的是厉害啊。宁彩你都不知道,不会吧?”
“我真的不知道,我转过来没多久,我真的不知道她是谁啊。”林煜一脸无辜。
“宁彩,我们三中高一年级公认的级花。是楼上5班的学生。林煜,你就答应吧,级花做你女朋友,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林煜不管班上的同学如何议论,只是将宁彩的表白信塞到抽屉里。自顾自的拿出书来自习。
三中的自习课原本像林煜这样的校队成员是不用上的,但今天林煜却是和教练告了假,因为他觉得自己文化课方面落下太多了,是时候该补一补了。欧阳杰原本是不同意林煜告假的,但后来一想林煜之前那么拼命练球,兴许这两天是累了,就当是给林煜放假吧,然后就点头答应了。
程云在年级里巡视自习课纪律的时候破天荒的看见林煜今天居然没有去自习,感觉自己肯定是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后才确定那就是林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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