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船的时候,我向徐掌柜讨了鹦歌。
徐掌柜再三犹豫之下却还是同意了,我本想给掌柜的些钱,就当是给鹦歌赎身的,可没想到这一路上嗜钱如命的徐掌柜居然泪眼婆娑的拒绝了我。
后来我才从鹦歌嘴里得知,原来徐掌柜一生未娶,而鹦歌打小就跟着他东西南北的跑,他早就把鹦歌当作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就是为什么鹦歌不像这船上的其他婢女那般对任何人都毕恭毕敬的原因。
“如果没有姑娘,也许我现在还被关在那个冷冰冰的暗室里呢。”说着鹦歌委屈的眨了眨眼睛,又突然开心的说道,“我能服侍姑娘,是我的福气,姑娘你和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小姐们都不一样,鹦歌可喜欢你了。”
我好像是第二次听到鹦歌这么说,当下原本还有的一些得意,随后便被这小妮子自顾自小声的一句话弄的烟消云散。她说,再说我早就想去外面的江湖逛逛了。
我这才猛的意识到,这小丫头嘴里的话信其三分就不错了,我若是全信了,那就是蠢。
我带上鹦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缘故,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小丫头,再说小雾川年纪尚小,我也不可能独自把所有的行李扛上,那琉璃水晶灯平日里拿在手上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可是我一想到我也许要抱着它穿山越岭,长途跋涉也说不准呢。
这顿时就让我后怕,这样的事情我就更不能指望小雾川了,所以自然便需要有人分担,比起到时候莾海在我身边安个盯梢的,我还不如自己先挑个喜欢的。
终于下了船,小雾川应该是最开心的一个。
他先是在平地上欢呼着跳了几回,又激动的冲着蓝蓝的天空大叫道,“啊!小爷我终于活过来了!”
我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直接甩过来鄙夷的目光,但是我们通通都忽略了,因为在五百米远的地方,我们立马就看到了那个高挂着的硕大石刻匾额,上面用飘逸的字体写着“北都”两个大字。
隔着这不近不远的距离,我们透过城门依稀就能看到城内繁华欣荣的景象,穿过城门的时候,我的心里莫名的一阵紧张。
也许踏进这北都之后,那根一直在暗处的导火线终于要被引燃了。
这是我第一次来北都,连常年在船上漂泊的鹦歌对北都的熟悉还比我多一些,一边的小雾川则完全迷失在了北都的热闹之中,早就不知道自己是来干嘛的了。
鹦歌跟在他后面一边给他付着钱,一边拿着他趁着鹦歌还在付钱时又拿的吃食。
这一条街下来,每个路过的老板都喜笑颜开的望着小雾川,估计是指望着他再来光顾几趟。
我看小雾川那个仗势,似乎还想去隔壁的街再去扫荡一圈,于是我立刻提出需要独自一个人静静。
鹦歌悲愤的看了我一眼,却还是乖乖的跟着小雾川去了。
我戴□□的初衷,除了新奇好玩之外,更多的是觉得戴上了它出门至少不会招人瞩目,而且多少也给我挡去了些不必要的烂桃花。
这面具虽然轻便也很透气,可戴在脸上的时间久了终归是不适的。进城之后我便把□□揭了,在船上的时候,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出我来的,但是我现在再戴着这个无异于是在掩耳盗铃。
我进了北都最大的一家酒楼,点了几个好菜,颇有兴致的听了段戏。
末了,直到夕阳逐渐落满整个北都,小雾川和鹦歌才逆着光从门口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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