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八四三年的斯威特尼斯,仍未走出经济危机的泥沼。
这并不关躺在索菲公园长椅上的老亨利的事。毕竟,对于一个全身家当也就只有披在身上的旧大衣以及口袋里的十五个卢克的老人来,他更希望能找个温暖的地方洗个热水澡然后在柔软的床垫上睡一觉。
正午时分的公园中并没几个人,这个没谁会来这里瞎逛。温暖的日光投射而下的公园长椅对老亨利来,是难得的憩场所。
但是今天有睡不着。一阵凉风吹过,老亨利坐了起来。
将披在身上的大衣穿好,看着不远处树上栖着的灰喜鹊,不由得骂了一句。
该死的冬天。
一年之中最让他头疼的三个月,已经到来了。
但并非一筹莫展,作为曾接受过高等教育、游历过枫丹白露宫园、在凡尔赛经营过一家布店的没落贵族,他自恃是与那些乞丐不同的。
如果你因为这个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老人出于同情施舍几个图克的话,他大概会捡起那几枚硬币砸到你的脸上。
尊重你眼前的流浪汉,他不是乞丐!滚开!
不止一次,他恶狠狠对给他施舍的年轻贵族情侣们恶言相向。
对于这个长期以来混迹在这一代的痞子老头,治安警察基本是懒得管的。像他这样因为经济危机或者别的原因而败掉全部家产的没落贵族大有人在,这种人大多人畜无害,与那些打从平民窟长大的鸡鸣狗盗之辈是不同的。
指不定哪一天,就会死在某个无名的角落里,所以放置不管就可以了。
并不是没有改善这种状况的方法。即使是老亨利,也有几个曾经一起打拼的老伙计可以过去投奔。
但他从没有过这打算。
甚至,为了避免老伙计们找到他,而离开了南方的凡尔赛,只身来到了这个国家的首都。
老伙计们也许在某一天会突然发现这位老朋友已经无法再联系上了,而后以为他死掉了吧。
这样正合他意。
大家都是体面人,到死都谁也不差谁的,这样就行了。
从长椅上起身,老亨利向着公园的侧门处走去。
……
……
这并不是六十岁的老亨利在坎贝尔度过的第一个冬天。
关于所谓的“冬狩”也早就有自己的考量。
作为体面人所选择的冬季寓所,当然不会像那些无所事事的鸡鸣狗盗之徒那样选择在监狱里度过。
蹲号子已经不适合他这样的老年人了。
他的选择——十区和十一区交接的一间破旧的大棺材房是很惬意的居所。
自从十几年前的那场大瘟疫过后,人们发现了一种更加廉价的埋葬方法——火葬,自此坎贝尔的平民们便很少再买棺材了。
这些废弃的棺材屋子很多被当局拿来给流浪汉当做收容所,老亨利正是其中之一。
推门进去,几个熟悉的痞子们聚在一起打着皱巴巴的纸牌。
往里面走,在自己的窝里坐下。
今年的人比去年少了几个,果然是一年不如一年么。
支起身子,向角落处望去。
大屋的角落位置并没有棺材窝,但依然放在地上的一卷厚厚的茅草彰示着那里前不久还有人居住着。
但此刻,角落的位子空着,那里本该蜷缩着的一个年轻人的身影,如今并没有在那里出现。
是一个在去年冬天突然出现在第十区附近的年轻乞丐。
那年收成很不景气,对贵族老爷们自是没什么影响,但坎贝尔从第十区往后的这些街区,各住都有饿死的人。
皇帝陛下象征性的下达了赈灾令,凡是坎贝尔当局登记在册者、不论是贫民还是流浪汉,每周都可以从本地街区的警局领到救济的大块面包。
救济所起到的效果暂且不提,不失为一种苟延残喘的手段。
但老亨利当时就知道这家伙恐怕是要死掉了。
黑发黑眸的斯威特尼斯人虽然不多,但也是有的。
只是这家伙明明不是哑巴,却从来不一句话,只几天时间,见多识广的老亨利便猜出了真相——这家伙是个该死的偷渡者。
通常的偷渡者会携带一些钱粮,而眼前的却是身无分文,连像样的大衣也没有,进而推测,或许他是别国来的通缉犯也极有可能。
老亨利把这个推论告诉屋子里的人,大伙开始义愤填膺起来。
不为别的,光是在这个大家伙都吃不饱肚子的时节来这座城市里分一口粮食,也有揍他一顿的必要。
这一刻,屋子里几派不同伙的好事之徒空前的团结了起来。
老亨利并没有上去凑那一脚,冷眼旁观着这一幕。年轻人在挨到第一拳的时候显得有些惊讶,毕竟,在屋子里住着的这几天他也算安分,但他显然不知道,在贫民区并不是安分就可以不挨打的。
更多的时候,宣泄暴力不需要理由。
被打倒在地上后他抱起了脑袋,这种只护着身体最重要部位而不作任何反抗的举动让众人的殴打更加带劲起来。大概是身形最魁梧的勒戈夫没收住手劲,击中腹部的一拳打的这年轻人咳出一大摊血来。
大概是咳血这一举动让众人产生了一丝迟疑,各自纷纷停手,躺回了自己的棺材草堆里。
勒戈夫或许是害怕被人他见血怂了,走开几步,又回去对这倒在地上吐了血的年轻人补了一脚。
虽然偷渡者或许没有当局的身份证明,但活生生地将人殴打致死毕竟是个罪过。屋子里的人各怀鬼胎,当然不会有人肯去背这个黑锅。
被打了一顿的年轻人在那里躺了好久,甚至让老亨利产生了这家伙已经死了的错觉时,忽的又动了,强撑着坐了起来。
反正也是闲着,老亨利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类似这种的欺凌他见得太多了,就算不是偷渡者,想在屋子里找个落脚地也是要被收一番收容费的。在屋子里的这些老流氓们看来,虽然这是当局提供的避寒所,但却是他们住的房子,想住进来分他们的空气,理所当然的要付出代价。
只是,这个鼻青脸肿,嘴角带着血迹的年轻人做起来时,老亨利挑了挑眉。
本以为会见到的畏惧的、或者仇恨的神色,丝毫没有出现。
虽然神色间有些萎靡,但目光却是清明的。
那种目光老亨利有些熟悉,那是带有某种强烈生存意愿和人生理想的人才会有的目光。
曾几何时他和他的老伙计们也曾用着那样的目光睥睨凡尔赛商界的。
但如今,老亨利只能稍微地感觉到一些嫉妒罢了。
大约又休息了半时,似乎是养足了能够移动身体的体力,年轻人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少人的目光击中在了他的身上。
但他显然没有去找某个殴打他的人报复的意思,当然,或许是因为他没那份体力,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大屋。
那时候老亨利觉得这家伙应该是走掉了,或许他活不过一个今晚就会冻死吧。
这伙子再次出乎了他的意料。
天色大概快黑下来的时候,他抱着不知道从哪里讨来的茅草回来了。
竟然回来了吗?但……倒也不必太过在意。
夜幕降临,整个大屋子中只有最中间一只摇曳的蜡烛发出微微的光亮。
这伙子没赶上好时候,且看他能活个几天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老亨利盖着他的大衣陷入沉睡。
……
……
第二天,大家天一亮就起身,往警局方向走去。
是每周领救济粮的时候。
老亨利走在前面,发现那个年轻人果然踉踉跄跄地辍在了众人身后不远处。
临进警局后,年轻人加快了脚步,跟在他身后进了办公室。
老亨利三两下走完流程拿到他那份面包,走出门时,靠在一旁不怀好意的看着这个年轻人走了进去。
这伙子,果然是有心思的。自以为跟在一起就能被一起派发面包吗?
可惜,由于语言不通,他并不知道,皇帝陛下的救济只局限于坎贝尔一城,对于外来的饥民是一概不管的。想来能够理解,这么大的灾情是想管也管不过来。
果然,房间里立刻发生了争执。
这家伙啊啊结舌,装作哑巴的样子想蒙混过问话,随即被警棍抽到膝盖,跌倒在地上。
大概是想给那些打算冒领救济粮的人做个示例,又是好一通连抽带踹的殴打之后,才被放出了。
守在门口的老亨利见到这个一瘸一拐的年轻人走了出来,打算嘲笑两句。
毕竟等了这么久本来就是为了找乐子取笑一下的。
但是,和这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目光对上之后,老亨利只是张了张口,不知为何,又把话咽回了肚里。
年轻人对他了头,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踉跄着走出了警局。
当天晚上,年轻人找到了他,费尽心思的用手比划着、并在地上写出了今天那警局的名字,终于让老亨利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家伙,想让自己去警局证明他的身份,以此来获得这座城市的居住权。
作为交换,他愿意将每周领来的面包全部交给老亨利。
这家伙算是走了狗屎运了,老亨利想。
以亲友保举来登录户籍是可以的,但却有着苛刻的条件,那就是——保举人必须是登记在册的贵族,否则当局是不予承认的。
没想到自己这空有其号的勋爵之名在有生之年还能派上用场,老家伙唏嘘不已。
关于株连的律法早就废除了,自是不怕这家伙着自家名号做出什么勾当。当保举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换来每周一份的面包这种好事,老亨利没理由拒绝。
但他同时很好奇,把这唯一一口的救命粮给了自己,这青年打算怎么活下去呢?
事实证明他多虑了,一次偶然见到,这家伙混在一堆乞丐中,口中向过往的平民们念叨着:“请给口吃的吧!”
老亨利不禁失笑,这家伙大概连他自己在什么都不清楚吧,但也算他脑子活泛,竟然知道每天在广场那边等着领修女们布施的面包,在初时的几周时间竟撑了过来。
直到冬季的第一场降雪来临。
这一次,这个青年不可能挺过去了。
……
……
一开始只是不断地咳嗽。
或许是水土不服、或许是积劳成疾,两天后,年轻人开始发烧,接着,口上开始起疱疹。
大叶性肺炎——这种病在坎贝尔是很有名的,很多人都知道。大概也正因如此,这家伙才没有被当做患上了瘟疫而赶出屋子。
虽然这算是一个不错的赶人的借口,但这段时期出奇的竟没人这么做。
也许出于那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丁仁慈,也许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屋里的几个老痞子虽然对这个整日里咳嗽、一天比一天衰弱的年轻人骂骂咧咧,嫌这痨鬼吵他们睡觉,但竟也没做出其他过分的事来。
毕竟,一个身无分文、连语言都不通的偷渡者在冬日寒舍中患上这种病,几乎已与死亡划上等号了。
老亨利也认为他肯定要死了。
这种病并不是没得治,但首先则需要保暖和休息。
这个年轻人身上连一件像样的大衣也没有,天寒地冻的依然为了每日的口粮出去行乞,是他的病情连日来极具加重的主因。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开始焦急地寻找办法,但最终在病倒之前依然是徒劳的。
贫民窟的地界就是如此残酷,他不是第一个因为这病而死的人,同样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家伙最后的行为,似乎是从大屋前的苦乔树上摘了许多叶子回来。
苦乔树是斯威特尼斯最常见的几种长青树木之一,为冬季里严寒笼罩的城市添着一份绿色生机。
长居于此的老亨利当然明白这东西根本不能起到任何的治疗作用,便把这年轻人的行为当成了他临死前最后的负隅顽抗。
年轻人终于病倒,一开始还能喝进水,但后来连起身喝水的力气也逐渐失去了。
大家总以为他死了,但他偶尔的一两声似要把肺呕出的咳声标识着还尚存一息。
在某日里突然大声咳嗽了起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向茅草上呕血。
大概就到今天了。老亨利这么想着。
虽然历经百态,但眼看着一个年轻人在眼前就这么一一被剥夺掉生命,他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
但就算这样也不能让尸体在屋子里过夜。
暮色降临的时候,几个老痞子互相使了个眼色,老亨利见状叹了口气,便率先动身向那个从刚才起就一动不动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这种事还是自己来吧,要让那几个无赖动手,免不了会把这可怜的年轻人衣物扒光,不定只是在街道的路口就随手把尸体丢掉了。
自己动手把尸体拖出去卫生局的话,总也能给人留下个体面的死法。
然后,慢吞吞走到年轻人身旁的老亨利,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
老亨利的一生也算是跌宕起伏,经历了大风大浪、看尽了世间百态的。
年已六旬的他早已不觉得这世间有什么能让自己动摇的东西了。
但却屏住了呼吸。
年轻人一直是背对着众人的,他们都以为这个伙子早已死去。
老亨利看到,这个年轻人虽然萎靡,却依然睁开的双目。
以及微微动着地双鄂。
似无所觉得,年轻人吐出了口中的绿色残渣,用尽了全身力气般,将唇边的另一片叶子含进口中,开始咀嚼起来。
老亨利迟疑了。
按照经验,这种病症发展到这一程度,再强壮的人也早该一命呜呼了。
他无法理解这孩子仍然活着的原因。
唯一可能的就是他口中咀嚼的叶子了。
老亨利俯身,在他口边放置着的一根树枝上扯下了一片苦乔树叶。
放入了口中。
然后立刻吐了出来。
停留在他脑海里的味觉只有一种——苦。
老实讲他这辈子也没尝过这么难吃的苦味,即使只稍微一品,那苦涩便仿佛在口中散发开来一般,让他龇牙咧嘴。
“干嘛呢老亨利,赶紧把人拖走,省的一会发臭了。”
“发臭?现在就已经够臭了吧,赶紧把这东西弄走啊。”
一边不耐烦的声音想起,老亨利却连解释的闲情都没有。
“这伙……他……”
没有什么确凿证据,但看着这虽然无神、但却仿佛使劲浑身力气睁大着的双眼,老亨利确信了一件事情。
这个年轻人早就知道了,自己只要一闭眼就无法再睁开的事。
但出于某种目的,他强烈的想要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不能闭上双眼。
所以……为了一直睁着眼睛,他不断用着最后的力气咀嚼着这苦不堪言的树叶。
通过苦味的刺激……让他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
他用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去找**乞讨,却根本讨不到一个图克来当做药费。
无法用语言与任何人交流、和即将客死他乡的恐惧,如果换做自己,早就绝望的死去了吧。
在自己拒绝了他求借医药费的最后手段、在被病痛折磨的无法起身的时候,他竟然还存留着活下去的希望?
苦味的刺激、让神智多保留一刻的清明,也只是多经受一时的痛苦罢了。
明明眼前没有丝毫希望,却依然不愿咽下最后一口气,苦苦地坚持着,等着不可能到来的救赎。
是不是该他蠢呢?
仿佛电流一般,一股直指人心的力量让老亨利震撼地无法动弹。
那是——强烈的、想要求生的意志,这个年轻人,他无论如何也想要活下去。
病死的、饿死的人,老亨利见得多了,那些在死亡来临之时挣扎的身躯同样见过,但是,他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场景。
那种沉默着、咀嚼着树叶的神态仿佛在讽刺着他数年来的萎靡不振,而那年轻人无神甚至可以空洞的双眼,却似乎有种特别的力量,一瞬间让老亨利重新审视起自己的人生。
这一刻,他突然有种强烈的意愿。
他务必要知道,支撑着这个年轻人活下去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这孩子……或许会给自己指条明路。
思维特尼斯自古便是一个浪漫主义的国度。不论贵族平民,都秉持着自由洒脱的行事风格。
在老亨利自震惊中恢复过来的一瞬间,便做出了决断。
“勒戈夫,老子的这身大衣值不值五个卢克?”
……
……
老亨利大方出手的十个卢克(一千图克)药费,最终帮助这个年轻人挺过了他在坎贝尔的第一个冬天。
两人也算是就此交了个朋友,当然,年轻人因此而得益于不用再每周上缴自己的那份面包了。
而老亨利也算第一次领略到了这股意志所带来的力量。
这个青年几乎没有一刻在休息,在冬天最后一场雪还没消散时就整天往商业区那边跑了,听在皮货进口商那边找到了一天两个图克的跑腿活计。
闲余时间则一直在找老亨利比划着,和他学习着思维特尼斯的语言。
最终,这个年轻人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可以与他用坎贝尔腔的斯威特语交流了。
并在他还未完全学会语言时,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困惑已久的问题。
“为了……我的孩子。”对方用不太流利的语言组织着话语回答。
让老亨利有些吃惊:“儿子?女儿?”
对方摇了摇头:“但是,是我的亲人。”
更高阶的词汇对方大概无法表达,或许是想子侄之类的人吧。
“老实,想挣钱的话,在这个时候跑来斯威特尼斯可不是个好选择。”
白手起家的偷渡客在坎贝尔经商暴富甚至加封贵族,这样的先例虽然不少,但显然不是一个连过冬御寒都没做好准备的年轻偷渡者能够达到的高度。
好在这家伙的脑子是非常活泛,才不至于第一时间就死去。其后,甚至不知何时突然就勾搭上了教堂里的一个年纪轻轻的修女。
发现这个秘密后老亨利乐了很久,当然,当面以此取笑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对方是会反驳的。并且偷偷摸摸的从破旧的包袱里摸出一本书给老亨利看。
到此才知道,原来这家伙是悄悄拜托了修女从教堂中取来了当地的书籍给他。
相比于学话,识字明显是要难许多倍的事情,老亨利很奇怪这家伙为什么这么急于学习识字。
偷阅教堂的典籍当然是需要保密的事,老亨利也不至于因此去四处宣扬,反倒是对这个叫做莫茗的年轻人和那个的修女之间的事更感兴趣了。
也许这个年轻人为了自己孩子的事情心无旁骛,但对方则不见得怎么想。
如果他是明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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