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华灯初上,梅县宪兵司令部大门口,昏黄的门灯下站着一个黑衣白衫的汉奸,他没戴墨镜,一脸病态的憔悴,看着街边的寥寥行人匆匆而过,经过灯光范围,那些背影慢慢淡化在夜幕下的黑暗。零点看书
刚刚跟前田大尉报了个到,顺便请了个伤假,前田大尉不是傻子,他知道李有才为什么挨黑枪,但是这种狗咬狗的事情前田大尉不可能管,他也没法管,只能不疼不痒地慰问李有才一番。
总以为实现理想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总告诉自己理想实现之后别无所求,将会开始享受自由的人生,再不受羁绊,从此无为!
而此时,此刻,李有才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个天真的人,是个贪玩的孩子而已。过去总是不理解,胡义的眼睛里为什么总是那么萧索,那么无物,现在忽然有点懂了,这世上根本没有理想实现的幸福,因为这是个黑暗的世界,蜡烛并不能带来光明,注定熄灭。
在昏黄灯下呆呆站了好久,一直到累了,倦了,背后的伤口又开始疼了,他才开始慢悠悠地走。
走过了街,拐过了巷,前方是个黑暗的胡同,那深处有一扇大门,是李有才的窝。
狗汉奸停下来,身边光线很暗,面前的胡同更暗,黑暗得仿佛一条通向地狱之路。
每次回家走到这里的时候,只是偶尔觉得孤独,可是今天晚上,李有才突然觉得这条通向大门的胡同异常阴森。
“前方,将会是我的坟墓!”他低声说,漆黑的四周并没有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是说给谁听的。
……
大红灯笼,红彤彤一串,在夜风里晃,在黑暗的背景里红得耀眼,每个灯笼上都写有一个字,连起来是春秀楼。
李有才抬起头,苍白的面色被灯笼发出的光映得火红。
鲜艳罗裙被提起一截,一双绣鞋迈出大门槛,一阵香风扑面:“哎呀?你小子没死啊?”金春秀故意诧异着脸色,仔细看了看静立在门口的狗汉奸,往日那张秀气阳光的脸上满是疲惫和苍白,但他仍然努力保持出一个微笑。
“我累了。”他笑着说。
这让金春秀的胭脂脸渐渐严肃起来,蛾眉微蹙:“臭不要脸的!你把老娘这当什么地方了。”但是她的绣鞋却两步迈到李有才身边,伸手把他往大门里扶。
进门后经过厅边一个不起眼的汉子,扶着李有才的金春秀低声道:“老六,今晚开始挂枪,改看走廊。”
汉子纳闷地撇了李有才一眼,转身离开。
进了金春秀的房门,一头趴在金春秀的柔软大床上,李有才呼出一口闷气。
“当上了副队长,成了大人物了,不见你来。现在变成了落水狗,反倒肯赏光了?没良心的短命鬼!伤得怎么样?脱下来让我看看。”金春秀干的这行当对城里那些乌烟瘴气的事了如指掌,侦缉队也好警队也罢,什么消息都能在妓院这种地方筛出来。李有才中枪这事金春秀早知道了,其中的猫腻她甚至比李有才这个当事人更清楚。
“哎呀——我说金妈,你轻点……脱我裤子干什么?伤在背上。”
“难道你还有胆子走出这里吗?难道你不得一直住我这屋里了?难道今晚你不睡这床?”金春秀把李有才扒了个一干二净,仔细看了看他的伤处,随后扯开锦被替他盖了,又把他的枪套撇在他枕边,坐在床边朝屋外喊:“小梅,煮个参汤来!”
李有才把枪塞在枕头下,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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