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别废话了,忙你的去得了,三天后我到河口营找你。”五大憨粗的货话毕又要继续朝南走。
“你给我站住!”年轻人没有顺路往回,直接下了道,穿过雪草往那边的路上去。
“又咋地了?时候可不早了,能不能别耽误我赶路?”
“臭不要脸的,钱你还没给我呢!”
“嗨——忘了忘了,真忘了。”
那张熊脸上露出言不由衷的贱笑,恋恋不舍地从怀里掏出一摞钞票。
……
转眼是第二天,临近晌午,太阳高照,无云,风也小,冬日里的难得好天气。
一个小镇座落在阳光下,这里位于梅县县城以南五十里,正是兴隆镇。镇子一点都不复杂,由北向南的进镇路贯通全镇,继续延伸向南。镇子里的这条南北路便是一条热闹小街,各色商铺全在这呢。
此刻,小街中间站着一位,黑皮鞋,灰色长袍,黑礼帽,戴了一副精致的圆墨镜,白色围巾遮了半张脸,前后流苏随着微风轻轻摆飘,过往女人无不侧目,至于男人……已经想朝他扔牛粪了。目测,学富五车道貌岸然,其实,他是个狗汉奸。
为了调查别动队,李有才来了,但是油滑的他并不打算惊动镇子上的便衣队,因为这件事究竟该怎么处理他还没下决心,况且,便衣队要是能指望,还用得着他来么?一旦动用那些废物,相当于告诉别动队赶紧躲,那还调查个屁!
按说,既然是乔装低调来此,那也该打扮得低调点,可惜呢,这位狗汉奸哪是池中物,乔装也不能耽误卖骚!小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个年轻有为的文化人,这不就顺便实现了么,大雅,就是这么简单!
兴隆镇李有才是第一次来,这条小街不长,已经被他溜达过一遍,药铺只有一家,就在他现在位置的街边。停在这看了看药铺门面,李有才再看看药铺对面,是个小饭馆,真是个既能工作又能吃饭的好地方,抬步便往饭馆里进,进门的时候还不忘故意掀一掀长袍下摆,高抬皮鞋。可是……这饭馆门口压根就没门槛,把个站在门口迎客的伙计看得掉了下巴来不及说话,要说他瞎,他咋能知道这是门呢?
选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随意点了两个小菜,开始盯着街对面的药铺看。这药铺里是有伤药卖的,李有才为什么能肯定呢,因为他就是侦缉队副队长,能卖伤药的药铺附近必然有便衣队的人盯着,这是规定的坐饵,只要有人买了外伤药,立即变成嫌疑人;刚才他溜达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药铺门口晒太阳的家伙,一看那专业的嚣张表情就知道他是干嘛地。
既然如此,李有才为什么还要从药铺入手?因为他坚信别动队一定有办法把药买出来,如果说兴隆镇便衣队是蝉,那么别动队就是螳螂,李有才要当黄雀。他已经在客栈里定下了房间,他要开始每天监视,直到机会出现,然后顺藤摸瓜。
不久,饭时到了,兴隆镇这地方虽然不大,富裕人可不少,这小饭馆里的桌子一张张逐渐满了人。
……
纵然千山万水,也不能阻挡一颗吃馆子的心!
罗富贵这个吃货并不傻,他可没有良民证,想进县城大门哪有那么容易,不过,他知道兴隆镇也有馆子,虽然更远了点,但是没城墙啊。
此时此刻,这货也来到了兴隆镇,顺着小街晃悠到了饭馆门前,不用认识牌匾也能闻到香,何况窗里看得一目了然,兴奋地咽下含了一路的口水,闷头往门里进。
门口的伙计看着五大憨粗身穿破棉袄的家伙,打心底里瞧不起,可是这家伙太高大了,想拦又不敢拦,只好搪塞道:“哎,满座了,抱歉,满座了。您换别家去吧!”
“满座?”头回进了饭馆的罗富贵没空注意到伙计的鄙夷神色,楞着眼珠子站在门里左右看看,抬起脏污大手一指窗边的一张桌子:“那不空着地方吗?瞎啊你!”
这时,独占一张桌的那位文化人也正在看过来,楞了一下神,赶紧又低下头,用帽子挡脸。
可惜罗富贵已经嘀咕出了口:“姥姥的,这酸货怎么眼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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