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头的铡刀挪到别人的脖子上去。”
简单来说,就是互相甩锅,也可以叫做狗咬狗。
虽然马太守逃不过亲手下场杀女的罪过,可是若是担上被人误导误杀,他或许是有可能逃过一劫的。许粥粥相信,作为开封府知府的小程大人并不会有多少废话,他前面说马太守仕途“顺畅”,且家世“稳厚”,这些都是大器晚成(初来乍到)的陆佰常所没有的东西。
所以若是马太守为了性命,紧紧咬他,可能效果要比开封府去从头开始查案要更好。
他这话落地,见许粥粥果然如释重负一般,他与之同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看来你和马小姐关系不错。”
许粥粥一愣,顿了顿,思考了一会,才缓缓摇头,她道:“小程大人可能不信,我实则和马小姐交集不深。”
小程大人了然笑笑,讲道:“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有的时候论及交情,深浅亲疏这种事情和认识的时间,每日接触的频率是无关的,有的人一生大概和都无法和对方相见过多,却互相引为知己;有的人呢,低头不见抬头见,却还是陌路之人。所以我觉得,大概马小姐是对你一见如故的。”
许粥粥听这番言论,想起两人初见,以及当时在越来书局的不和,心里实在是很矛盾,她这个时候才觉得,她好像就没有和马丽苏坐下来好好推心置腹聊过,甚至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等到马丽苏死了之后,她好像也没有开始反思,为什么那个时候从未有过一瞬间想要和马丽苏结盟。她当时真是坚定的认为马丽苏的做法会害了她,她想要苟到底,在不影响这个原主的前提下好好活着,万一哪一天她就忽然回去了呢,还是不要给人家带来麻烦的好。
所以她不赞同马丽苏的做法,张扬,野心勃勃,甚至还想拐走有京城户口的小孟将军。原本她是不认识小孟将军的,如今看来,他是个很有前途的少年将军,马丽苏喜欢他,难道不就是喜欢他英姿勃勃的样子吗?若是真的跟着她跑了,去当个普通人,就算是马丽苏的家产用不着两个人男耕女织,可是平淡是会磨损一个人的气场和野心的,他会逐渐变成一个普通的年轻人。
马丽苏会喜欢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吗?
可惜现在这一切的问题都得不到了解答,但是她觉得,马丽苏一定后悔,选择了陆佰常。
陆佰常是个草包,前期是个庸碌无畏的平庸之辈,他的心态甚至要比初来乍富的暴发户还要绷不住,一个普通人,忽然得到了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人心的膨胀带来的后果真是想象不到啊......
许粥粥正自伤感,又听到小程大人道:“不过所谓三人成虎,这若是只有马太守一人指控,其实还不够,越死多,那么陆佰常背后的靠山的根基就会越不牢固。”
许粥粥听到这话,立刻抬头:“难道开封府只有这一个案子?”
小程大人直接坦然:“留乡的青楼,幕后之人并不是陆佰常,陆佰常只是利用了人牙子罢了。而且,说一千道一万,这事其实说白了就是有人自作聪明想要讨好上司罢了。这在朝中屡见不鲜,且也不会惩罚到那位去的。”
许粥粥问:“那既然三人才能成,除却马太守,开封府如今,还有没有第二人呢?”
小程大人没说话,只缓慢的闭了一下眼睛露了个笑来。
原来这才是例行问话的最终目的,许粥粥道:“那我这里也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