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这也是为什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自己宫殿密道的理由。
特朗德尔带领自己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说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之后,他的生活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第一次,当上了所有巨魔梦寐以求的国王,还得到了冰霜女巫的钦点,这两种喜悦互相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的喜悦。
比如眼前的人类。
特朗德尔矮下身子,握紧手中的碎骨棒,看着在走廊下面慢慢行走,东张西望的金发少女,不由得舔了舔自己丑陋的嘴唇。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一般的巨魔什么人都吃,老人,小孩,男人,女人,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他们都来者不拒。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自然有他自己的品味方式。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老人干瘦咯牙,小孩骨脆多汁。
这些在常人眼中为之作呕的名词在巨魔的群体中却被称赞为有品味,这一点也是特朗德尔最引以为豪的地方之一。
而在特朗德尔的食谱中,第一名,还数那种金发的,据说是来自德什么西亚的少女。
对,就是下面那个闯入巨魔领地的那种。
虽然特朗德尔狡猾非凡,但其依然遵循了每一个巨魔的本能——懦……哦不,按他的话来说,这叫谨慎,在数米高的台子上观察跟踪了拉克丝很长时间,才确定其打不过自己,可以智取。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的大嘴中,就已经流出了恶臭的液体。
要知道,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物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体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觉得实在不符合一位“国王”的身份。
虽然碍于冰霜女巫强大的实力,但特朗德尔并不会放弃自己对于美食的追求,将误闯入这座迷宫的入侵者吃掉,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兴趣。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已经再也无法忍受,举起手中的碎骨棒,向下跳去。
轰隆!
随着一阵烟尘四起,拉克丝被巨大的冲击力冲倒在地。
“巨魔时间到了!”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一个比拉克丝足足高一倍的身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丑陋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贪婪的表情——无关色欲与金钱方面,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食欲。
巨魔!
拉克丝一下就认出了这种生物,在战争学院中,生物老师曾经以巨魔为例,讲过很多有关弗雷尔卓德的知识,而拉克丝自然也知道,巨魔这种生物,是吃人的。
但……但是眼前的巨魔,也太大,太强壮了吧。
拉克丝努力迈动自己有些发软的腿,想要向后退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已经被至少二十只以上的巨魔包围了。
怎么办?
慌忙之中,拉克丝赶忙运行起自己身体里为数不多的魔力,想要借此进行反抗,但严重的营养不良已经让她的身体反应迟缓。
而这时,特朗德尔手中的巨棍,已经高高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