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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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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别在这里废话了,快去向爱爱求婚吧。”笨儿子,难道不知道时间就是金钱吗?”

    金炎堂起身,“那我先去首饰店和花店一躺。”

    “去做啥?”

    “买戒指啊!”难道空着双手去求婚不成?

    金父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做工精致的首饰盒,丢给他,“笨小子,老子早就替你准备好了。拿去吧。”

    接过首饰盒,金炎堂决定,以后再也不要去惹老头子了,免的被卖了还替他数钱。

    *

    当金炎堂捧着一大束花出现在德莉莱饭店时,立马引起轰动,一来,他外表本来就长的好看,当然吸引人,二来,手上拿着一大束花也招人注目,三来,去德莉莱用餐的客人大多也认得他的,纷纷上前寻问他要送花给谁。

    金炎堂说要向女友求婚!这下子,所有人的好奇心都来了,纷纷跟上前去,想知道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擒下这位对女人敬而远之而闻名的香格里拉总经理。

    金炎堂正走在向玉爱爱求婚的路上,而此刻的玉爱爱正与远在香港的向以宁通话。

    向以宁在打通她的电话后,和她意料中一样,先是对她破口大骂,等骂过后,才问她现在近况如何。

    抱怨过后,向以宁索先发问:“你这死女人,当真不愿和无邪那个二世祖重修旧好?”

    玉爱爱叹口气:“以宁,你认为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为何不行?那二世祖的父母已经完全同意你进门了。还有,那姓段的现在真的挺可怜的,虽然他以前真的很欠抽,但你就大发慈悲可怜一下他,把他给收了吧。”

    爱爱握紧了电话,低声道:“他,还好吗?”

    “好过屁,只差行尸走肉了。”向以宁说话永远都是粗话连篇,但不会有人说她粗俗,这就是她的个性魅力所在。

    爱爱心下一紧,明知那是他自找的,可天生软性的她又觉得于心不忍,“以宁,你帮我劝劝他嘛,我是不可能再回到他身边了,请他好自为知。”

    “喝,这么心软的你现在也变得铁石心肠,让我不得不相信你真的与姓金的打的火热。”向以宁顿了顿,又问:“怎么,真的想蹬掉姓段的二世祖,改嫁姓金的?”

    说到金炎堂,玉爱爱也很矛盾,段无邪先是把金炎堂的恶行恶状添油加醋地说了番,然后请她帮自己想办法,“以宁,快帮我想想办法。我是真的不愿再和无邪扯上关系了。但,如果要嫁给金炎堂,心里又有点----对不起无邪似的。”段无邪现在为了她憔悴狼狈,使得一向爱心软的她又觉得过意不去。这就是女人,前一刻明明恨对方恨得要死,怨得入骨,可一旦听说对方过的不好,马上把自己升级为慈善大使,又反过来替对方着想。

    玉爱爱心里明知不可能再与段无邪在一起了,可一旦听说他因为自己过的不好,心里又有种难过,觉得如果就这样嫁给金炎堂,总觉得对不住他似的。

    向以宁以鬼点子馊点子多而称霸四方,请教她保准没错,也没让她失望,向以宁先是讽刺了她几句后,才言归正转,“你那温吞吞的软骨头脾气,走到哪都只有被吃的死死的份,那金的家伙这样对你也不能全怪人家,也要怪你这身软骨头。”

    唉,虽然不愿承认,但,她这温吞的性子确实有占很大一部份原因。

    玉爱爱苦恼至极地低叫:“死女人,要你帮我想办法,可不是来听你讽刺的,快帮我想个办法呀。”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冬儿面前的玉爱爱,说话是绝对文雅,可在向以宁面前,满肚子的江湖话便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了。

    “急什么,老娘这不是正在替你想么?”向以宁没好气地呸她一口,“没用的女人,和你这种软捏捏的女人做朋友真是我的败笔。干脆我让一鸣派几个人去,把姓金的打成猪头,给你出口恶气算了。”

    玉爱爱恨声道:“出的什么馊主意,犯法的事,我可做不来。”

    “切,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不过我真的挺好奇,以你这种软吞吞的脾气,姓金的又怎会看上你?”从玉爱爱刚才的描述来看,向以宁马上就可以把金炎堂定义为披着羊皮的狼,一肚子坏水,和自己的老公乔一鸣有得一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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