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警笛声传来的是对众位大佬们如同催命符一样的声音,在场的所有人都慌了,如同没头苍蝇一样乱做一团。
在场的众位“大佬”手上多多少少都涉及各种案件,至少一个销赃罪是跑不了的,要是还被其他案件扯上,那就大事件了。
交通工具被破坏,各位大佬只能“脚踏实地”,一部分人做了鸟兽散,一部分人直接原地就蹲下了。
怂,当然是不好的,伤面子,伤面子总比对抗强(是的,逃跑也算拒捕),一般来说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证据不特别充足,就不会有什么大事情,大不了蹲个两年,出来后还是一条好汉,所以原地认怂,搏个态度良好,基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反正劳教所也不是第一次去。
而另外一些做鸟兽散的,大部分都是身负重案的人物,要知道03年的销赃罪,3000就够得上判刑,要是销赃5辆机动车(摩托车也算机动车)以上,就视为情节严重,保守一下,5年牢饭是少不了的。
更何况,能当上这种大佬的人,哪个不是本身就有案底的,被逮住了,更是罪加一等。
陈震看着做鸟兽散的一群人,心中暗自“欣慰”,因为阿强同学,就是其中一员,而陈震早早就给他标了一个秘法印记,这样,只要他不离开陈震一公里之外,陈震都能找得到他。
大佬们闹哄哄,陈震则是无声无息,注意着脚步和躲避视野。
这里并不是除了那些大佬之外就没人了,流浪汉和乞丐都会在这里睡觉,这么大的动静,整个棚户区都炸开了锅。不少衣衫褴褛,污垢满面的人都跑了出来观望情况,丝毫不怕被误伤,对于他们来说,还巴不得被警察带走,拘个48小时,这样就能混几顿饭了。
不过,敢于出手帮忙抓人的,那是一个都没有,毕竟,他们已经受够了生活的折磨,虽然并不害怕警察,但这种不害怕并不是有血性,或者理直气壮的不害怕,而是麻木,觉得反正自己没什么可以失去的,所以并无所谓的不害怕。
棚户区的面积并不小,阿强并不怎么熟悉这里的路,经常左绕右绕围着一块地方打转。这也让陈震的“尾行”难度小了不少。
作为一个大佬,躲避追捕其实是一件必修课,这项必修课的学分拿不到手,就永远没办法成为大佬,像笨贼那种货色,大概一辈子都修不满这一项的学分吧?
而且阿强虽然绕,但是并不是无脑猪突,而是四处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他很清楚,既然警察会来抓人,那各个路口一定会有人守着,也许不是每个路口都有人守,但是谁知道哪个路口有人守呢?
所以正确的选择方式是找一间不起眼的破败房子,躲进去,如果这间房子之前还有人住过,有留下一些破烂,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的话,如果被警察发现了,就可以假装是在这棚户区里栖身的流浪汉,而警察还不一定能发现自己,毕竟棚户区不小,外面已经有那么多人被逮住了,看管要有人手,追缉要有人手,维护秩序要有人手,所以肯定没办法一个一个房子都搜一遍。
不得不说,阿强大佬的经验是真心丰富,他找的地方,如果不是陈震能感应到秘法印记,说不定还真的疏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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