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从隆岩上翻身而下,朝赫米特伸出一只手掌,不像是迎客之礼,倒更像是在表达怠慢的歉意。
“赫米特·奈辛瓦里?那个传奇猎人!”
“我的那些猎人伙计,一定后悔没跟我一起来的!赫米特·奈辛瓦里,这可是这个真正的传奇人物啊!”
“赫米特先生,请务必与我握个手!我可是早就听说过,和您握手会增加遇到稀有猎物的几率这个传说的。”
“赫米特先生,我……”
这里的人,除了伊利斯没人见过赫米特,但他们都听说这个传奇猎人的故事:身为艾泽拉斯最著名猎人,他参与过非常多的战斗,在第二次大战中他曾经加入联盟的军队来对抗部落,随着第三次大战的爆发赫米特也挺身对抗过恶魔的入侵。少年的锐气在战争中消磨,积淀成了老成的格斗技巧,与面对各种困境的时的沉稳,在战争结束世界进入初步大致和平阶段后,已步入中年的赫米特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狩猎与挑战所有最困难的猎物。在维持以前那种危险而刺激的生活的同时,探索这个世界的种种未知。
于是在短短的几年内赫米特靠着他精湛的狩猎技术打响了自己的知名度,也让许多的人想要雇用他来帮自己解决一些扰人的野兽或怪物。他的狩猎强大猎物,而从不欺负弱小生灵的狩猎方式,甚至得到了自然之子暗夜精灵德鲁伊们一定程度上的理解。
许多来自部落和联盟的冒险者都听闻奈辛瓦里的名声和技术而加入了他的狩猎团队,享受打猎带来的乐趣。而赫米特也都把他的目标锁定在有名的猛兽身上,如荆棘谷的白色虎王邦加拉什,或是纳格兰的伊莱克女王塔丝克等。他把自己的冒险故事写成小说流传下去,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逐渐他的狩猎队成长为一个庞大团体。但是树大招风鱼龙混杂,有些人心怀不诡地假狩猎之名行盗猎之实,终于搞坏了奈辛瓦里的名声。从此他多了“动物杀手”、“荒芜之地屠夫”、“荆棘谷凶手”、“老死神”、“灭种屠夫”等难听的称号。
虽然被别人冠以这种损称,但赫米特并没有过多与他人争辩,他在乎的仅仅是狩猎强大猎物所带给他的那种短暂的充实感。尤其是最近,听说他狩猎了诺森德当地元龙的首领育母斯利维娜。可谁能想到他刚刚在北境折腾完,就直奔了失落之地安戈洛呢?
“握手可以,但增加遇到稀有猎物那种事可千万不要信。要是真有这么一说,我这老头子也不用整天瞎跑,满世界找猎物了。就整天呆在家里搓手,等着稀有猎物自己上门就行了!”
“哈哈哈!”
大家被赫米特的调侃,逗的都笑了起来。
“您还是一如既往的擅长开玩笑啊!”
伊利斯将任务卷轴放在赫米特手中,一边回忆着之前与这位传奇猎人共同冒险的岁月,一边感慨着岁月在这位身上刻下的痕迹。
“我这老头子,经常独自一人冒险,整天都冒着成为猎物的猎物的风险。要是再不乐观一点,那可真要生出毛病的。”
赫米特接过任务卷轴,一边说着一边与其他人握着手。
伊利斯:“希望您老高抬贵手,不要把班纳布斯当成纯粹的猎物给杀了,这种活了不知多少岁月的上古生物现存的数量已经不多了。”
“上古生物存数不多,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责任在我身上呢。如果这个大家伙像我以前遇到哪些活化石一样凶残,我难保自己不会对其出手,但如果这家伙没什么战斗的欲望,我也绝对伤害这个爱好和平的家伙的。”
握手环节结束的赫米特,甩下这一句话,扛起猎枪,深吸一口气便照着丛林而去。在他的心中,正在思考的并不是如何寻找“践踏者”班纳布斯,而是找个地方埋藏好自己的这一身衣服,然后给自己编一身更舒服的草质连衣裙。当然要是能再配一些骨坠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