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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斑马斗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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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旋律中有股淡淡的忧伤,这是演唱者此时的心情。

    这首歌挺让人震撼的,林士豪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可能是和这首歌产生了共鸣的原因,他有一段时间一直哼唱着这首歌曲。

    词和曲都是忧伤的,与董冬冬的那首《斑马》相比,林士豪所演唱的这首《斑马,斑马》画面感更强。

    就仿佛在大家的面前,真的有一匹受了伤的斑马,而这匹受了伤的斑马又是那样的可怜。

    这首歌对爱情的表达很隐晦,其实这首歌讲述的是一个流浪者遇到了一个受过伤害的姑娘,并且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这个流浪者却没有能力给予这个姑娘想要的一切,这是一段苦涩的单相思,斑马是那个美丽的姑娘,而流浪者注定要流浪,城市是繁华的,是美丽的,就如生活在这里的姑娘,可流浪者却不属于这个城市,因为住在城市里的那位美丽姑娘不会挽留他,就如这座繁华的城市不会挽留他一样,所以他决定离开。

    相比起来,董冬冬的那首歌就直白了许多。

    从两首歌的歌词来看,两者真的不在一个级别上。

    林士豪的声音并不差,虽然不能和那些厉害的歌手比,但比董冬冬强太多了。

    演唱者的嗓音对于歌曲来说,肯定非常重要。

    音乐人的耳朵还是很挑剔的,董冬冬的演唱只是胜在了歌曲上,若比嗓子,范若雯比他强上几十倍都不止。

    林士豪知道自己的缺点,他没有选择撕心裂肺的喊唱,就是轻轻的弹奏着,轻声的演唱着,就像是在给大家讲诉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好歌总是那样的让人着迷,不管是流行还是民谣。

    林士豪的声音肯定不是酒吧里最好的,但是他的表演无疑是最精彩的,因为他这个故事讲的实在太好了。

    酒吧里出奇的安静,一双双眼睛聚集在了林士豪的身上。

    这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此时是那样的有魅力,他弹奏的好认真,他演唱的好用心。

    好像只有董冬冬在咬牙切齿的看着林士豪,其他人都静静的听着歌曲,很认真。

    孙玥玥突然发现林士豪要比不正经的时候帅气多了,他认真的模样,挺讨女孩子喜欢的……

    他的歌声……也不错嘛!

    这首歌……也很好听啊!

    从字面来看,流行和民谣相比,后者是真的不吃香,可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棒子打死。

    民谣当年也是很火的,虽然这几年一直没有什么好作品出现,可谁能保证民谣不会再一次席卷歌坛?星星之火还可以燎原呢!

    林士豪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台上正经的他,确实比以往要有魅力,这一点林士豪并不知道,他只想把这首歌唱好。

    他的手指还在拨弄着琴弦,他还在用情的为大家唱着。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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