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是威尔克斯家的生意伙伴,阿什利的父亲——约翰·威尔克斯的友人。当阿什利结束三年欧洲大旅游准备归国时,老威尔克斯拜托在英国做生意的巴特勒船长带自己心爱的长子回家。经过一个月的海上航行,性格截然不同,思想却出奇合拍的两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以至于可以在对方面前放松地展现自我。
“你回家后有什么打算?”雷特拒绝男仆的服侍,自己给自己又倒满一杯,“学习管理种植园?”
“我即将进入佐治亚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学习美术。”阿什利毫不掩饰自己对艺术的喜爱,“今年九月开学,我会提前去报道。”
“佐治亚大学?在乔治·布朗那种古板的老顽固手下过四年可不怎么美好。”乔治·布朗是佐治亚大学的现任校长,明显地雷特对校长先生并不看好,“你应该选择风气更开放的学校,没有艺术能在缺少自由的土壤里茁壮成长。你为什么不选择北方?哈佛大学就很不错。”
“布朗先生是父亲的好友,当初差点成为我的教父,在我还是个孩子时便计划着让我进入佐治亚大学,当然那时他还不是校长。”阿什利倒不觉得有什么遗憾的,完成一位亲近的长辈的愿望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他是个上等人,在哪里上大学对于他的前程并不会有什么影响。
“好吧好吧,上等人的固执。”雷特啧啧嘴好像自己并不属于他口中的‘上等人’一样,但两人都知道他们属于同一阶层,不然也就没有这场宾主尽欢的晚餐了。
“你呢?打算去伦敦还是曼彻斯特?”阿什利放下刀叉,拿起象牙质地的调羹舀了一点布丁,细腻温润的奶香在口中弥漫,带着点布丁特有的微甜。“我听说你在那里建了新的纺织厂?租了一位子爵的领地?”
“那些濒临破产的贵族们总会需要寻找商机,不幸的是他们往往只剩下土地来出租了。”巴特勒言谈间充满对旧贵族的鄙夷,阿什利知道雷特喜好冒险看不起循规蹈矩者,也不去提醒他自己就是他口中【只剩下土地来继承】的阶层的一员。
“不过这次我不去英国,我要去巴黎,骗光那些法国佬口袋里的法郎。”
阿什利没问雷特具体要做什么,那样就太超过了,没想到雷特自己就揭露出来,“我要办一家百货商场,在巴黎。里面出售所有可以合法售卖的货品。”
“像肯尼迪先生经营的那种?”阿什利不确定,他从没听说过百货商店,哪怕在巴黎旅行时也没有。
“当然不,伙计!这是我自己想的词!我的店可不会像老弗兰克一样小打小闹,我会包下香榭丽舍最繁华的地段,在最漂亮的建筑里开店。里面的商品都是统一的、制式的,这会大大节约成本。就像女士们的衣服,同一个款式可以出不同的型号,一定会大赚!”
“我不明白。”阿什利了解雷特,这家伙对金钱的嗅觉不亚于最灵敏的猎犬,但对方口中的东西还是超过他的认知,“我以为女士们都喜欢独一无二。我是说无论在巴黎还是我们这儿,她们总是尽量想与众不同,哪怕一根发带与别人一样都会生气很久。”
“我说的当然不是上等人家的小姐和太太们,而是那些穷人和中产阶级。我会把商场分为几层,最下层的接待穷白人,中间是中产阶级,最顶层则留给统治阶级。相信我那些穷人一定非常乐意买单,能跟上等人家的小姐太太们在同一家商店买东西,那些人会发疯的。”
阿什利想象了下那种场面不由点点头,他没有接触过底层民众,但仅有的和中产阶级商人会面的经历告诉他,那些人会为了一次与上等人说话的机会一掷千金。“这听起来不错,但你得花更多心思留下贵族们。你可以派著名的裁缝常驻,甚至就在你的商店里开店提供定制服务,你来收取租金。再开辟出空间供贵夫人们开沙龙,最好还留出先生们的娱乐区,赌场和桌球都不错。”
阿什利声音越来越低,他被雷特眼中的光芒吓到了。这双熠熠生辉的黑眼睛迸发出灼热的力量,简直要将他烤熟!
“怎么了?”
“怎么了?哦阿什利你真是个天才!”雷特毫不吝惜溢美之词,接着说,“你要不要参股?相信我一定不会让你的投资亏本的!”
阿什利相信雷特的眼光,身为十二橡树的继承者他从来没为钱操心,和雷特交流完全是随意为之,他的心都在油画、交响乐和歌剧上了,实在没有兴趣管理一个百货公司。
“放心吧,我们在商言商。即便你想我也不放心将事物交给你去办,因为你一定会把钱全部赔光,只是一个分红权而已。”像阿什利了解他一样,他也摸清了这个友人的脾气,视金钱如粪土的公子哥完全不是做生意的料。
阿什利考虑片刻后同意了,“我只有一千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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