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巨狼的脖子里,长长的毛发分开气流,减少青年承担的风压。阿什利双腿紧紧夹住狼的腹部,可以清晰感受到巨兽紧实的肌肉。他努力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景物在飞速落后,再场唯二的人类却比他要给力的多——狼先生双手后伸,大腿肌肉鼓劲,长满毛发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青年可以想到那一定是轻松的。他轻盈地跃过土坡和树根,敏捷地完全对不起这么大的块头。
阿什利觉得自己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交通工具,别说马了,就是火车也没有这样快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什利只感觉自己四肢发麻,脸部肌肉僵硬时,狼群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然后停在一片完全不熟悉的森林里。青年下狼的时候双腿抖地像得了癫痫,人还没站直就无可救药地软了下去,幸好巨狼及时接住,才使他避免狗吃屎的命运。阿什利双手撑着狼背,上半·身趴在狼身上,下·半·身瘫在地上,可以排上他人生最狼狈时刻前五名。
不过很快就成第六名了,因为阿什利震惊(并不)地发现他的行礼全掉了!!!
“我们现在在哪里?”青年操·着被风灌地抽痛的嗓子艰难开口。
“育空区。”狼先生脸不红气不喘,一点不像刚刚徒步穿越行省的人。
阿什利觉得自己应该震惊的,他刚刚跟一群狼从美洲大陆内陆穿越到西海岸,但该死他一点都不惊讶,一点都不!
“你可以画了。”狼先生招呼巨狼过去,没想到它扭过身体专注地用舌头舔阿什利的手,压根不睬他。胖狼崽看看头狼,又看看首领,蓝色的眼睛里闪过纠结的光,但最后还是艰难地决定——
圆滚滚噗通扑倒在青年两天没换的皮鞋上,柔软的腹毛来回移动,将沾满灰尘的皮鞋蹭地发亮。
阿什利敏锐地感觉到狼先生情绪不佳,但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狼先生我的画具都丢在路上了。”
从实施的结果来看,二人配合的还算默契。虽然一直和阿什利配合的是巨狼。
匪盗们都难过死啦,他们只不过像往常一样来打打秋风,杀杀人,却先是被大火吓了一跳,好不容易逃出来,又面对上野兽一般的男人将他们一个一个送去见上帝。
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但是男人的速度太快了。他们往往才看见一道残影,身边的同伴就已经断了气,然后就轮到自己了。
这些逃出火海的匪盗并不知道有的同伴比他们还要倒霉。伦迪在巨狼撑出爪子的瞬间匍匐在地,他没有像其他不自量力的同伴一样试图枪·击,更没有掩护队友的奉献精神,借着混乱的环境他像老鼠似的左突右袭,利用人群的缝隙逃了出去。和他一样的“老鼠”有很多,但他们都忘记了森林狼是捕捉鼠类的好手。
狼先生一爪子下去就将人撂倒,完成救人任务后的群狼也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纷纷扑杀逃窜的匪徒。它们很聪明,抓住匪徒下口毫不含糊,对于普通村民却没有伤害,也许野兽都有种独特的直觉能够分辨出谁曾经手染鲜血。
伦迪看着一个个盗匪倒下死亡,他是个聪明人,没有像他的同伙们一样选择无用的反抗、躲藏或者痛哭求饶,而是找准男人的方向跑过去。与其被狼群找到撕碎,和人类应该还存在沟通的余地。
他在跑近的过程中,大声喊着,“我们是被指使的!有人雇佣我们捕捉金发男人!”
他留了个心眼,把“美人”换成了“男人”。
果然,恶狼一样的男人没有杀他。不过也好不到哪去,在察觉到疼痛之前他就一屁股坐到地上动弹不得,大概三分钟后疼痛才开始袭击神经,他意识到他双腿大腿骨都断了。少年人不断倒抽冷气,他也不去想腿断了要怎么办,断腿总比死人来得好。
至于之后……
他总有办法。
在阿什利面前,菲利普总是威武又可爱的。阿什利也见识过对方捕猎的场景,但直到此刻将猎物换成人类,他才真正意识到巨狼是一只多么可怕的生物。
人类因为智慧而优于野兽,当拥有锋利爪牙和强健躯体的野兽,同时拥有高等生命的狡黠,那么对于原本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菲利普毫不费力的撕碎肉·体终结生命。
阿什利和它配合默契,一人一狼就像是收割灵魂的死神,向来穷凶极恶的匪徒竟一个个吓破了胆子。
巨狼和金发美人所向披靡,一个矮个子匪徒利用身高优势(?)躲过狼爪致命一挥,就地滚远。
事实证明极端条件下矮子生存几率高于一般人。
因为身材矮小曾饱受欺凌的匪徒趴在地上努力挪动身体,庆幸自己高高壮壮的同伙吸引走敌人全部注意力。看在大高个儿们都死了的份上,他就原谅他们了,除了那个曾经逼他吞·尿的鲍比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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