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游,能认得路才怪——十五年的时间建筑物翻新了多半,走了一会把自己也绕晕了。
两人走的这条街道,人实在是太少了点,一般来说,这种地段的店铺应该人很多才对,怎么经过的人行色匆匆,一个去光顾这条街的店铺的人也没有。
明明每家店铺装修的不错,从外面都看得出一股壕的气息啊。
而且不是那种浮夸的装修,而是极为用心,像是那种文艺青年常去的地方。
秦竞飞又仔细的看了看店铺的招牌,每个店铺上都是墨蓝色为底色,中间点缀着红色的蔷薇。两种视线冲击十分大的颜色,却丝毫没有违和感,反而带来了一种神秘和古朴的质感。
这时落地窗前的窗帘忽然打开了,一个少女大刺刺的坐在玻璃制成的圆形桌子上,一只脚支撑在座位上,另一只脚自然的垂下。
少女穿了一身酒红色的礼服,白玉雕琢成的手还托了一杯红酒。
她稍微偏过身,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来不及吞咽的红色液体从脖颈划过锁骨隐入胸口。
她紧紧盯着秦竞飞,缓缓露出了个魅惑的笑容。
秦竞飞:……
秦竞飞面无表情的看着那个人,察觉到小孩也朝着那边看过去之后,立刻拉了拉他的手,说道,“走吧。”
“好。”小孩不明所以,但乖巧的点头。
接下来在李匡非的带领下,两人终于从商场买完了衣服。
小孩儿自责于花了秦竞飞很多钱,所以兴致不太高。
所以场面一度非常尴尬,秦竞飞一直在尬聊。
秦竞飞努力的想小孩到底生的是什么气。
难道是不喜欢他选的大红色的秋裤?
可是秋裤多保暖啊,万一到了小孩冷了怎么办?
十六岁少年的身体,三十来岁大叔的灵魂的秦竞飞如是想。
……
又在家里混吃等死的过了几天后,秦竞飞感觉再被李匡非这么投喂下去,肚子上的赘肉迟早会冒出来的。
他原来想拉着李匡非跑步,却发现就算他起的这么早,李匡非却比他起的更早,大概是去早市拼杀去了,他只好换好了运动鞋自己去了。
清晨的街道上人很少,只有几个零零落落的高中生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疾驰而去。
秦竞飞围着公园跑了几圈,跑累了之后,到公园里的花坛边上坐下。一偏头变看到了一张色彩鲜艳的广告,他随意的拿过来扫了一眼,正打算垫屁股底下时看到报酬,不禁心动了下。
只是他看到那上面的地址,又想到那天那个红衣少女……
他当然知道那种地方不好,不过他是个男的,只做个服务生,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他现在有一个小孩要养,不是以前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了,还要还钱,所以一份工作实在是太重要了。
唯一的难题就是年龄,他不满十八周岁。
唉,他叹了口气。
一个曾经奔三的大叔,如今在为年龄太小而发愁,这样的场景实在是有些搞笑。
十八岁明明和十六岁差别也不太大啊——单从相貌来看的话。
秦竞飞心中一动,既然容貌上看不出来的话,他撒个谎,问题不大吧?
心动不如行动,他想着就朝着那边走了过去。
应聘的很顺利,因为招聘的人就是那天的红衣少女,秦竞飞连自我介绍都没说完就被录用了。
他回去和李匡非交代了一声,小孩儿看向他的目光特别复杂,有不舍有担忧还有——嫉妒!
秦竞飞:……
这孩子太淳朴了,工作是什么好事,他巴不得什么都不做每天在家被人养着呢!
当天晚上,他便领了一身侍者的衣服,准备开工。
那身制服是白衬衫,黑马甲,合理的剪裁显的他肩宽腰窄,双腿修长。
他的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把客人点的酒送到包厢里。
工作环境也非常清幽,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钢琴曲十分舒缓。
就是一时间黑白颠倒,他还有点不适应,但想想那高工资,也就可以忍受了。
后半夜秦竞飞困倦的打了个哈欠,麻木的把酒往包厢里送。
秦竞飞不禁腹诽这群人都是蝙蝠吗,怎么还不睡觉。
打开包厢门秦竞飞就被呛人的烟味呛了下,他忍著不适,把酒放在座子上,说了声,“请慢用。”
突然间一只手肆无忌惮的放到了他的腰上,恶意的捏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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