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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怎么样啊?”
闫雷霆翘着二郎腿翻着最近特别火的武侠小说,还是从香江那边流传过来的,他现在手上的这本是一个叫骨龙的大作家写的,内容特别精彩,像闫雷霆这样生活寂寞的单身汉,看的都热血沸腾了,论消磨时光,可比电视机给力多了。
“还行。”
闫肃回了老头两个字,然后从客厅口走到自己的房门外,再从房门外走到客厅口,来来回回,晃的闫雷霆都没法安静看书了。
“呦,手上还拎着的东西呢,是你凌叔和万姨给的?”闫雷霆看着儿子手里拎的一袋包装精美的袋子,当下就明白了儿子刚刚在他眼前来回晃悠的原因,原来是等着他问这句话呢。
“咳咳,万姨给的,听说是现在特别火的擦脸的东西。”
闫肃把袋子打开一个小口,很矜持的凑到他爸面前让他瞅了一眼,然后把袋子又猛地合起来,好像仙气会跑光一样。
卖了这么大一个关子,到头来除了里头盒子方方正正的外形,啥也没看见啊。
“只给了我。”
闫肃强调了这一句,这可是在那个小弱鸡大姐夫走了后,万姨偷偷摸摸塞给他的,这得是对他多满意啊。
“莫不是你万姨觉得你丑吧?”
闫雷霆呵呵冷笑,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一把亲儿子。
“胡说!”
闫肃的眼睛都瞪直了,“要是我丑那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万姨说过,咱们爷俩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爸就是不大方,坦然承认他这个儿子特别受欢迎不行吗?非要捏造一些莫须有的事实来诬陷他。
闫肃很认真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这脸绝对不丑,不然甜甜对着他的脸怎么亲的下去呢。
打击人不成反被将了一军,闫雷霆一下子就不好受了,不过想想也是,他模样都随他,要是他儿子丑,他岂不是也跟着一起难看了。
闫雷霆觉得自己的模样还是很俊的,没看他杀猪的时候那些小媳妇老太太都跟着面红心跳啊,虽然他打定主意守身如玉,可是魅力太足不受他控制啊。
“今天我吃饱了,兰奶奶说能吃是福,大家都劝我多吃点。”
闫肃拍了拍肚子,幸福的小模样深深刺痛了闫雷霆的眼睛。
想当初他第一次去岳父家吃饭,那时候他单纯啊,当然是敞开肚子吃饱为止啊,结果岳父家的饭不够吃,还是岳母紧急蒸了一锅红薯才勉强塞饱肚子。
那天过后原本很满意这门亲事的岳父岳母就有些不太乐意了,总觉得他太会吃,将来怕是要把家里给吃垮了,要不是闫家的条件实在不错,他也娶不到自己喜欢的姑娘。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的经历,又看了看一脸我本来不想说,是你问了我才勉强告诉你,隐晦的炫耀的闫肃,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忘了他娶媳妇的时候正巧是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饥荒刚过去,食物暂时还紧缺,岳家人看到他一个活生生的饭桶,当然心存疑虑了。而现在经济好了,谁家还在乎一缸饭的事情,尤其是凌家和闫家的条件,闫肃再会吃,还能饿到甜甜那一口不成。
闫雷霆心绪难平,看着儿子显摆完了美滋滋的了自己的屋,视线转向手中的武侠小说,这好写到大侠手刃不孝子的那一出。
爽,好想学习学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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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凌家老大凌国庆的长子凌坤娶媳妇的日子,不管怎么说,作为凌家小辈里第一个成家的孩子,凌国栋作为亲叔叔,总是得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一趟的。
自从去了市里,然后又彻底分家了以后,乡下那房子凌国栋一家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去住了,除了过年的时候,扫墓家拜访一些老亲会住上几天,基本就空在那儿。
房子没人气就很容易坏,万金枝出了点钱托附近的一家人帮忙隔三差五去打扫一下,除除院子里的杂草,海公公和兰秀梅当初建的那房子也是,因此每趟回家暂住,只要带几床被套被褥就成了,至于其他生活用具,反正也住不长,干脆就没准备。
凌坤娶媳妇的日子还真凑巧,正好赶在了学校开学前,凌娇借口厂里的事没来,凌甜和凌壮两个却是跟着爸妈回乡了。
“国栋金枝,参加你大侄子婚事来啊。”
“这是甜甜和壮壮吧,都长大了,听说甜甜和她姐一样都考上大学了,你们俩真是有福气啊。”
一路上见到一个熟人都得停下来寒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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