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马蹄声渐渐远去,胆子大的宿老偷偷趴着墙头往外看,接着微弱的星光和远方灯河的照耀,果然看见村头黑漆漆的有十几匹马的影子。
几名人影凑了过去,一看还真的都是受伤的战马,老头们悲从心来一屁股坐在地上“还让不让人活了?大灾之年啊,人都养不活还管什么大牲口?”
“养死了,我们拿什么赔啊……昏君啊,这是昏君啊!”
“你不要命了?”几个老头冲过去一把堵住他的嘴,这个时代的人对皇权的恐惧已经烙印在骨髓里了。
就在几名老头商量怎么动员全村的力量养活这十几匹祖宗的时候,突然在远方传来啪啪啪的几声脆响,老头们顿时一愣。
就在这时候,那片快速移动但非常沉默的灯河突然躁动了起来,喊杀上隐隐的传来,马蹄声如雷一样的滚动。
“操!打起来了……快藏起来……”几个老头跑的比小伙子还快,嗖嗖嗖就钻进了荒废的村庄里。
果然是打起来了,就在白狼军加快速度南下的时候,七点半一过毫无预兆的在周围黑夜中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全都是冷枪,开三四枪就转移地方,有过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黑夜中谁守着光源谁最吃亏。
因为周围黑夜中的人看光源附近的人都非常清楚,但是光源附近的人看周围却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
偷袭正当时啊!秦爷手里带领的是足足二百多口子郑亲王的家生子奴婢,这是他最精锐的嫡系了,个个放的好洋枪。
郑亲王表面贪婪无耻,可是他贪的银子很多也都偷偷买了武器养了家奴,这些家奴也许冲锋陷阵不太管用,但是打枪的准头还是有的。
如今这时代最好的步枪就是德国毛瑟,威力大、射程远、准头还足,一枪一个,马背上的骑兵挨个撂倒。
白狼丝毫不惧当机立断下令“这是小股偷袭部队……中军不要管他们继续向前,左右两翼,分十人一组小队去搜索……”
“大军不要停……继续战斗!”
应对是很不错了,但是他们低估了秦爷的狡猾,就听队伍前面轰的一声巨响,偷偷埋藏在田埂里的火#药坛子被点燃了,爆炸的气浪惊了数十匹战马,前军一片大乱!
“操!捕狼的好猎手,岂能让无耻的野狼偷袭了!杀光这些偷袭者……白狼军!杀!”
马蹄践踏在大地上,彪悍的骑手组队向偷袭者的方向搜去,他们目光炯炯有神,都是吃肉长大的勇士,不缺乏维生素,没有一个有夜盲症。
漆黑如眼睛在黑夜里捕捉着一切蛛丝马迹!
“左边有动静……”
啪啪啪……一溜枪火就打过去了,只见黑暗中发出闷哼之声,显然已经有人中弹!
“搜……其他人继续战斗……正前方有柴垛,点燃了,照亮战场……”
啪啪啪……黑夜中郑亲王的家奴也杀意大起,接着夜色的掩护开始向这些骑兵反击,枪声中不断有拐子马中弹落马。
白狼冷冷的盯着眼前的这一切他很清楚,这些人的目的只是拖延大军的速度,因为听枪声就知道了,敌人人数太少太少!
“呵呵……苍蝇永远都是苍蝇,我一万大军难道还在乎你们这点苍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