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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自己会一个四脚朝天,还好关键时刻他搭了一把手,手揽住我的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类似于老师批评学生的口气,“莽撞。”
我听了后晕了晕,决定我不理他的批评,只是将他轻轻推开了一点,然后手有些不自然撩扒着裙子问,左顾右看的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他挑着眉周身打量了我几眼,我被他看的有些发麻,身上穿的衣服是露肩那种,平时我除了偶尔穿几次连衣裙,像这样露胳膊露腿的还真有点少见,他这样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的我有点想立马想甩手走人。
我始终不知道用了两个小时将我弄成这样,他到底是要干什么。
许深霖看了我一眼,眼里闪过一丝满意,伸出手要碰到我脸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想去躲,他手停在我挽着发髻的头发上帮我正了正一个发饰。
许久才说了一句,“歪了。”
我有些不自然的后退几步,他也没有介意,收回手说,“走吧。”
我说,“去哪里。”
他不说话,只是向我伸了伸手,我明白他什么意思,只能将自己的手伸伸进他臂弯,他挽着我出了婚纱馆,徐达早已经候在外头多时,将车门拉开,许深霖很绅士扶着车顶让我坐了进去,因为穿的是长裙,所以走路过程中难免有些不适,而且脚上是一双高的令人发指的十厘米高跟鞋,我平生穿过最高的就是高帮的帆布鞋。
宋濂常说我看上去就跟个没发育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丫头一样,半点女人味都没有,并且预言如果我还是我行我素继续保持牛仔裤、体血衫、帆布鞋、这样没有特色的风格下去,不出两年,我一定会被我的丈夫所抛弃,所嫌弃。
因为男人只对美好的事物有所留恋,就像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所说的一段话,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敢肯定我算是林安航心上的一滴蚊子血,苏茜是白玫瑰,但我没那个自信敢保证蚊子血能够变成朱砂。
宋濂预言的不错,我终将被抛弃,被嫌弃。
可不是在俩年后,而是比两年更为长久的五年之久。
如今想起宋濂那时候说的话,觉得她不去当预言家真是淹没了奇才,国家正需要她这种说话没有半点虚假性的世外高人出现,好为以后的灾难提前做好准备。
不然现在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天桥下的杨瞎子因为没有营业执照,而被通通关进监狱了。
徐达开车,我坐在许深霖旁边,我们两个人都没说话,大概是各自都不知道说什么吧,反正我是觉得此时此刻我们是没什么好说的,不如闭上嘴,还不如猜测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
车子停在一家挺有格调的法式餐厅,难怪徐达一大早就把我送来改头换面,想到第一次来西餐厅被人拦的事情,许深霖不觉得丢脸,我自己都没脸丢第二次,我下车的时候,他也绅士的没话说,最先下车为我拉开车么,然后牵住我手好恭候我下车,在我撩裙子脚着地的时候,还在我耳边贴心说了一句,“当心。”
我在心里想着,那时候我真是瞎眼了,假如我和林安航没有离婚,我真该打发他过来好好和许深霖学学什么叫体贴与绅士的品格,好让他自惭形秽,让他觉得像他这样的人还敢玩出轨?怎么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再出,这个看脸的社会,长得丑的,没钱的,有资格玩出轨吗?
呵呵。
他挽着我,脚步不疾不徐随着我脚步来,因为自己不是长穿高跟鞋,我想如果他不扶着我,很有可能我下一秒就摔了个销魂的姿势。
他一边扶着我,一边说着小心,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他是如此的让人心动,假如他是喜欢我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
可像他们这样的男人,天生就是好修养,就算不是我,换做是别的女人毫无疑问也能够享受这高规格的待遇吧。
我们一道进了餐厅,徐达去泊车,侍者为我们拉开了门,微笑的称呼我们,“许先生,宋小姐。”
然后引着我们去了一件餐厅,里面的灯光调的昏暗,装潢却是偏欧式的,走廊两端装点了几幅出自名家之手印象派的画。
走了过去,在法国餐厅,小提琴是必不可少的。
进入餐厅后,房间正中央是一盏散发着莹莹昏黄的水晶灯,造型别致,折射出细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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