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那壮汉闹事,欲想把壮汉赶下台,却不知这才是比武的内容。
“壮士莫慌,这10位是皇上赐予我家主子的百卫金甲士,经过训练,各个都是以一抵百的好汉,今日的比武,第一关就是和百卫金甲士斗上一斗,若能坚持半炷香,且不伤及性命,就能进行下一轮比试,那么,比试开始。”考官说道
话音刚落,全场人散伙了一大半,这不是开玩笑嘛,百卫金甲士,是出了名的骁勇,战场杀敌,毫不手软,当年琥军带万人虎视眈眈的杀到天府城下,雷城主就带着数百名百卫金甲士和一些家将,就把万人杀退,解救了围城,从此百卫金甲士的名声传遍的大陆,如果真的是和百卫金甲士打,那简直是找死啊,一大半人都离开了,剩下的要么是观众,要么就是些觉得还能试试的百卫军的。
台上那壮汉一上来就招架不住了滚下来台,“娘的,欺负人啊,十个人打俺一个怎么打,俺不打了,俺还是回去种地了。”
老道士看的仔细,心里盘算着,这百卫军有点厉害,10个人的配合如此默契,那百人配合,会是什么场景,如果我将这百人全部变成僵尸,收到我的乾坤袋里,他日里要是有什么突发情况,还能救上一命,成为雷家女婿在老道的心里下定了决心。
让我的僵尸王去试试吧,炼了这么久该出手试试了,有了想法,老道开始做准备了,先给云牧易了容,这样不仅可以遮蔽阳光,还能掩盖相貌,再给云牧施了传音术,如此云牧就能假装说话,实则还是老道的声音,一人一尸要上演一场双簧了。
易容后的云牧,十分清秀,阳光帅气,穿着一身芸芸素白衣,多像个文墨书生,只是指甲太长,牙口也不好,掩盖起来比较麻烦,还有那一身的尸臭味,喷再多香水,实在没法子掩饰“哎,勉强还看的过去吧,只要不要让人发现你是个僵尸就行。”说着就控制云牧上了台。
雷城主因为在俯顶上,并非完全看的清楚云牧,只能闻到一股怪味,也不知是不是云牧身上的。
“何人上台,报上名来。”考官问道。
“我叫任宁羌,直接开始吧,我都等不及了。”云牧说完,那百卫军就扑来上来,举着长枪就要干云牧,奈何云牧岂是平常人比得了,他是个僵尸,身体的坚硬早就超过了一般的武器,那几杆子长枪对云牧而言就是挠痒痒,反而把这10个百卫军累的要死,插,戳,刺,挑,毫无作用,任凭他们揍了半炷香,绝不还手。
还有这么打架的,自己不动手,任凭你来揍,活生生的累死对手,雷城主见到此番情景也是挺看好云牧的,假如女儿嫁给了他,动起手来他不还手,女儿打不动了也就停手了,这样既能不伤了女儿,还能让女儿知难而退,两全其美啊,雷城主对云牧十分满意。
接下来有些人也因为百卫军揍云牧揍的有些疲倦了,蒙混过关了,一天下来合着统计,就12个人过了关,即使过关了,这些人还是得担心明日的文试,武试可以糊弄,文试却不好做手脚,毕竟谁也不知道考的是什么,一切皆等明日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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