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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整,洛格格床头的闹钟准时响了起来。
洛格格睡眼惺忪,伸手关掉了床头的闹钟,坐起身开始穿衣服。
十五分钟过后,洛格格已经着装整齐地站在门外,准备出发。他刚一把自行车推出来,他妈妈就从窗户递给他面包和牛奶。他对此似乎早已习以为常,看也没看就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面包和牛奶,放在书包里,挥手和妈妈告别。
每天都是这样,春去秋来,周而复始。
洛格格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叫做克城的临海城市,这个城市不大,又邻近海域,所以这里的普遍街道不宽,房屋建筑鳞次栉比,洛格格在过去的十六年里已经熟悉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他每天都会在骑车上学经过杂货铺时向店里的老板娘打招呼,也会在放学后陪老爷爷在树荫里下棋。
他会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热情亲切,每个人也都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当然除了老师和家长。但是也不能说家长和老师不喜欢洛格格,他们都只是希望洛格格能够可以循规蹈矩一些,或者说不那么格格不入。
洛格格从不认为自己有多格格不入,他只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为什么一定要按照别人提供的范本生活。所以他很随性,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经常做出来的事情让人很难理解。
但他也有像其他人一样的地方,他像所有学生一样,一样不爱学习。在这个分数至上,金钱至上的社会,显然他得不到家长和老师的认可。
洛格格在骑过一个大上坡后大口喘着粗气。
每天骑车上下学练就了洛格格两条刚强有力的萝卜腿,他曾在校运动会上打破了克城尘封了三十年之久的百米纪录,一时成为了克城的风云人物。
洛格格破纪录时只有十五岁多一点,因此学校的教练以及外界都普遍认为他会是个可造之材,将来必定会在百米赛场上有大有作为。
之后省城的电话打到了洛格格的家里,他们在电话中直接表明希望洛格格能够放弃学业进入省队进行专业训练,他们的态度十分诚恳,给洛格格一家提出的待遇也相当诱人,让人很难拒绝。
所有人都认为洛格格会从此开始他的职业运动生涯的时候,他却退出了学校所有的训练。为此学校教练专门找到了他的家长,他的家长也和教练的想法一样,既然洛格格学习不上心,不如让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体育训练上。
父母与教练的轮番轰炸并没有改变洛格格的心意,他原因解释很简单,他就是不喜欢。在他看来,有运动天赋是天生的,但并不代表他真的热爱,相对练习枯燥的百米,他更愿意和朋友在一起。
进入学校的训练就是为了陪他一个很好的朋友,其实他并不想参加。
他现在只想安静地待在学校,度过高中剩下的一段时光。
对此,洛格格的父母也十分无奈,但他们逼迫不了他们这个格格不入的儿子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
早上七点三十分,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后,洛格格明显减慢了车速。他眼角的余光不时扫向街道两旁,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每天都是这样,春去秋来,周而复始。
在看到一个背着蓝色书包的女孩后,洛格格的眼睛亮了起来。
女孩穿着红白黑三种颜色相间的格子衫,身背一个蓝色书包,左手带着白色手表,简约的马尾辫自然下垂到书包上沿。女孩的眼角不着一丝胭脂,面容很是清秀。给人一种清新之感。
洛格格在看到这个女孩之后明显紧张了起来,脸上浮现了一种小男孩似的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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