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兄弟辞行的。”
莫思凡惊讶的叫道:“辞行?秦二哥要到哪里去?”
“朝廷看我练兵还不错,调我去大同镇做一个副千户,军令如山,不得不行。”
“秦二哥高升本是好事,不过大同离这里实在遥远,以后咱们想要再会就有点难了。”
“我听说书的讲过一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莫兄弟还记得二哥,走到哪里,这份情谊也永远不变。”
“什么时候动身?”
“三日之后。”
“为何如此仓促?”
“听说是边关形势吃紧,近些年来鞑靼屡屡犯边,杀我大明子民,男儿生于天地间,自当保家卫国,我练了这么久的武艺,正好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莫思凡默然了。大同镇乃是九边之首,紧挨着大漠,大明在那里设了十几个卫所,驻扎重兵,时刻防范着北面的瓦剌或鞑靼。卫所条件很艰苦,也很危险。秦百韬在插岭关只是个小小的百户,但插岭关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到了大同可不一样,副千户在那里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但他又不能阻止秦百韬去那里。先不说这是朝廷调令,不可违抗,就是从军人的属性来说,保家卫国也是他们的职责。
“继任插岭关百户的就是陆明,以后这条商路还是由他照应,莫兄弟请放心。”
莫思凡摇了摇头道:“这等小事无关紧要,我只关心秦二哥的安危。”
秦百韬哈哈笑道:“莫兄弟就是实在,不过在二哥看来,你的事业更为重要,不用替我担心。陆兄弟很不错,老成稳重,秦大也会留下来帮你。”
“不,大人。”秦大忽然说道:“我要一直跟在你身边。”
“别傻了,咱们名虽主仆,实为兄弟,这几年你替莫兄弟办事,也成了家,有了儿子,正是奋发有为的时期,好好干下去,好过去边疆受苦。”
“不。当日老爷叫我服侍大人,不管风里雨里,天南地北,总归是要跟着。哪怕是即刻去冲锋陷阵,秦大也决不皱一下眉头。”
莫思凡也劝道:“二哥,此去大同数千里,路途艰辛,有秦大照应着也是好的。”
“朝廷特许我带上十名亲兵呢。”
“那也是不够的。插岭关的兵都是西凌本地人,去往北方,能不能适应就两说,关键是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谁肯听你的?有秦大帮着你,才不会势单力孤呢。”
“这个……”秦百韬犹豫了。
“莫兄弟想得最为周全,”秦大连忙说道:“大人,就这么定了。”
“可是你一家老小……”
“将他们送到西凌工坊来吧,保证照顾得妥妥贴贴的。”莫思凡接话道。
秦百韬无话可说了。
过了两天,秦大果然将家眷送了过来。他这几年搞了个运输队,专门帮莫思凡运送货物,确实赚了不少钱。日子好过了,就寻思着娶了一个媳妇,是插岭关本地人,性子和善,跟秦大十分相配。今年初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家老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却不料朝廷突然发了调令,秦大以义为先,毅然跟着秦百韬去边疆。他媳妇并不懂什么是义气,要让她理解这种做法是很难的,所以离别之际,哭得特别伤心。她连大同在哪里都不知道,只知道非常非常遥远。如今男人要去那里打仗,何时能回来全然是个未知数,怎能不让她伤心?她一哭,那几个月大的婴儿也就跟着又哭又闹。
莫思凡看着这个场面,心里很难受,他有点后悔那日帮着劝秦百韬了。此刻是生离,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成死别呢?
“要不你再考虑一下,还是别去了吧?”他轻声跟秦大说道。
“我也很难受,但我跟着大人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答应过老爷一定要照顾他,为人总得守信,在这种情况下不顾而去,我做不到。”
“可是你的妻子儿女……”
“谁没有自己的家庭呢?跟着大人去的十名亲兵,谁不是自己父母的好儿子?戍守边疆的所有军兵,家里也都有父母妻儿。有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
莫思凡便不说话了,舍生取义这样一句话,用在秦大这样一个小人物的身上最恰当不过。
秦大抱过婴儿,仔细的凝视了好一会,仿佛要将他可爱的模样印进心底,良久,才递给媳妇,柔声道:“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说罢,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头也不回的走了。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身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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