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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府衙就有了回复,说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另外,本案案情重大,性质恶劣,伤风败俗,建议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知县和师爷一商量,各自一活动心眼儿,就有了杀人灭口的打算了,要判死刑。
死刑,府里是决定不了的,要呈报到中央朝廷,按规矩,要由皇帝亲自批准。
所以,在上报的公文中,知县已经润色的相当完美,将案犯描述成积案如山、罪行累累的惯犯,不但有人命,还涉及风化问题,伤风败俗,简直是耸人听闻,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总之,这篇公文就是要往死里处置这些人。因为知县大人确实有些心虚,生怕这些人如果不死,哪一天真会给翻过案来。只要人一死,特别是这八个匪人一死,就算万事大吉了。
这八个匪人必须死,那李有子呢?知县大人反而是在公文中,替李有子求情,求上级部门能够从轻发落。
为什么呢?他不怕日后翻案吗?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李有子跟知县大人是利益共同体。翻案,对李有子没有任何好处。如果翻了案,知县大人只不过是丢乌纱帽,而李有子则是要丢脑袋。所以,李有子绝对不会翻供、翻案。
而且,一下子处决八、九个人,实在是有些残酷,倒不如加进来一个有人情味儿的小插曲,替这个父母双亡的残疾人求情,也显得知县大人通人情、讲情理。
一刀切的量刑,总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吧。有杀的,有留的,这才像真的。
这就是久混官场的老知县和师爷的如意小算盘。
果然,朝廷来了批示,批准了知县的请求,并且盛赞他爱憎分明,处罚适当,有意教化,值得推广。
知县接到批示,与师爷略作商议,便让师爷起草了一份告示,说是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要依律处决死囚,云云。
百姓看到榜文告示,皆大欢喜,奔走呼号。
到了行刑这天,法场内外人山人海,知县老大人身穿大红衣,亲自监斩。
法场正中间,两名刽子手,身穿大红裤子,腰扎大红腰带,**着上半身,头裹大红绸子头巾,怀抱鬼头钢刀,真是吓煞人的胆寒。
锣敲三通,有大嗓门的差人,负责宣告死囚所犯罪行,要让围观百姓都知道知道,究竟为何要杀他们:
“案犯某某某,某某……罪行累累,屡教不改,刑满释放之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拉帮结伙,开始了团伙作案,在城北李桥村附近,作案多起,抢得赃银多少多少,珠宝首饰无数,刀伤三人;
另勾引有夫之妇,教唆、胁迫其子犯罪,并因奸杀人,之后纵火毁尸灭迹。骇人听闻,丧尽天良。归案之后,百般抵赖,胡搅蛮缠,妄图蒙混过关,逃避处理。可谓是穷凶极恶,十恶不赦!”
百姓们议论纷纷,都说该杀、该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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