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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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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叫铁沧澜的人,父母早丧,是奶奶一手带大的,他的奶奶在前年也已去世。之前,曾定下一门亲事,一个村儿的,自小相识,名叫春妮儿。来上大学的时候,春妮儿恋恋不舍,送他送了好远好远。

    有的人说他愚钝未开,也有的说他顽冥不化,也有的人说他书念多了,学傻了。他没有什么朋友,虽然内心很想得到友情,却很少有人愿意与他为伍。

    在大学,攻的是考古,他很温和,也偶尔发发脾气,大多都是怒视对方两眼而已。但有一次他真的发怒了。

    体育课跑步时,沧澜脚上的破鞋跑丢了,被几个顽劣子弟抢到当球踢:几人围做一圈,破鞋被踢来溜去,他们的脚法颇为精妙,只将那沧澜溜得头昏眼花。四周掌声和叫好声不断,女同学的尖叫声优美极了,因为那些脚法精炼的子弟,是她们心中的偶像

    沧澜不再管自己的破鞋,盯住了其中一人,是那几人的头头儿,上前就是一个大嘴巴,那头头怒不可遏,几位同伴一起围将过来,一顿暴揍。沧澜全然不顾,只紧紧揪住那头头撕打,最后,他一口咬掉了那人的一只耳朵

    “还有谁?”沧澜叼着耳朵大吼。

    那天,他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英雄,也成了一些人心中的恶魔。

    人家的家长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大闹学府。

    于是校方劝退了沧澜。

    这般光景,自是无脸去见江东父老。便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找了份工作----杂物员,也就是倒倒垃圾,耍耍碗碟什么的。

    虽愚了点,倒也任劳任怨,老板人也不错,鼓励他说,目前只是愚钝未开,时机未到,将来定有出头之日,不管怎么说吧,对他很照顾,铁沧澜算是除了春妮儿,遇到了第一个赏识他的人。

    工作之余,除了看书,别无爱好,几乎从未远离过餐馆,最远的好像就是到几十米远的书店,买些书籍。

    工资每月进账,又没什么花销,还别说,两年下来还真攒下不少钱,现在他已经有了近四万多块!一开始钱少的时候,都是老板帮他存着,眼见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好心的老板就帮他开了个账户,将钱都存在了银行,到开工资的时候,就将钱直接打进他的账户。

    铁沧澜对这些全然不管,每日四件事:睡觉,吃饭,干活,看书。

    一日,老板说:“沧澜那,你现在的钱也不少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买些股票吧!”

    “嗯!”沧澜应了一声,于是老板成了他的操盘手。

    “你看看买那只股票?”老板兴冲冲的将电脑递到他眼前。

    “都行。”沧澜只顾盯着手中的《山海经》。

    就这样老板用沧澜的全部存款,买了四千股600760,不想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买完第二天,停盘了。再一开盘,嘿呦,牛气冲天,从12块一路飙到了50多块,整个餐馆都发疯了,铁沧澜也难得的笑了一下,便又看书去了。而老板却在愁眉苦脸的唉声叹气,因为,他自己买的那只股票,高台跳水,一个猛子扎到了泥里。

    一日,老家来人捎信说,春妮已经嫁人,还说原以为他上了大学,会有出息,不想他却在饭店刷碗,还安慰他,让他想开点儿。

    铁沧澜从头至尾没有说一句话,之后,他偷偷的哭了一场,再之后,就越发的呆了。

    过了两天,老板来找他。

    “沧沧澜那,能不能借我点钱?”老板的脸,红的像个熟透的苹果。

    “嗯!”

    沧澜正拿着一条项链发呆,项链是父母传给他的,所谓项链儿不过是一条细筋绳栓了一个坠儿,那坠子好似一枚‘戒指’,又像一个卡子,成环状。一半黑不溜秋,一半白不呲咧,非金似玉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材料,反正土气得很。与其说是条项链,还不如说是一枚‘戒指’。

    “我借的可不少”老板拿不准这声‘嗯!’是借还是不借。

    铁沧澜呆呆的看着‘戒指’,这回连“嗯!”都没了,老板的脸由红苹果变成了晒干了的红辣椒。

    第二日,沧澜来找老板。

    “老板!”

    “嗯”

    “我要走了!”

    “嗯。”

    “那个”

    老板打开保险箱,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说:“走就走吧,反正我的餐馆也要关门了钱都在这里,路上小心点儿,可别让人给骗了!”

    铁沧澜走的时候,众人相送,也几乎没说什么话。

    第二日,老板接到银行一条短信,说钱已到自己账户,数目十九万八千元整,比沧澜账户上的钱数只少了一千零八毛八分。老板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

    “这个这个傻小子,你要让我哭死呀,啊哈”

    过了几日,老板收到一封信,沧澜写给他的,信上说:“老板,别再炒股了,若好好经营,您的餐馆一定会发达起来。另外,还有件事想麻烦您,我们村有一个叫阿狗的人,很可怜,能不能每月寄给他五百块钱。”

    本来呀,这铁沧澜不是这样呆的人,小时候,顽皮的很,也很讲义气。父母死后,他大病了一场,之后,就变呆了,那时他正好十六岁。村里人都说是他戴了那枚‘戒指’的缘故,因为他家总发生怪异之事,尤其是每年的三月十五,夜半子时,那枚‘戒指’就会发出奇异之光。

    昆仑山是个神秘又神圣的地方,最起码铁沧澜觉得是,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乡。

    他居住的小村,就在山脚下,距离小村西北八里地,便是村里人的祖坟,他的爷爷奶奶还有父母都埋在那里。

    “沧澜哥,你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这是去上大学的路上,春妮儿送他的时候,给他说的,之后,塞给他三百零五块两毛三分钱,那是春妮儿偷偷卖了手腕上的一副银手镯和她平时积攒的一些零钱。

    “不会!”沧澜呆呆的回答。

    “若是遇到一个又漂亮,又喜欢你的人呢?”

    “不会!”

    “那她非想要嫁给你呢?”

    “不会!”

    “我不信!”

    “不也许你还嫁人了呢?”沧澜居然一下子说了九个字。

    “若有一天你听说我嫁人了,那一定是我死了!”春妮儿气愤的说。

    那日,她送呀送呀一直送他到了几十里外,直到再也追不上那远去的车轮

    沧澜用身上最后的钱,全部买了烧纸,来到爷爷奶奶和父母坟前烧了一部分,便提了剩余的烧纸来到另一处坟前,坟前有一块石碑,上面歪歪扭扭的刻着几个字:春妮之墓!

    沧澜哭了,嚎啕大哭

    泪水粘着血迹向下不停的流淌,他的眼角裂开,鼻子还在出血。是春妮儿的哥哥打的,说春妮是他害死的,还说他是个灾星,凡是接近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家里让春妮儿嫁人,她说什么都不肯,这都是因为他,结果,逼死了自己的妹妹

    沧澜站在原地,任凭春妮儿的哥哥殴打,直到他打的累了

    “沧澜哥,别哭了!”

    沧澜抹了抹泪水,呆呆的回头看了一眼。

    “阿狗,你怎么来了?”

    “我看你拎了烧纸,一定是来看妮儿了”

    阿狗对沧澜不是赏识,是崇拜。阿狗也有点呆,是真呆,天生的那种。有一次两人在山上遇到了一只成年雄性雪豹,饿的发慌的雪豹,飞速扑向他们。

    那时的沧澜还没发呆症,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他让阿狗回村里找人,自己挡住雪豹搏杀,那次,雪豹在他的后背和前胸留下了数十道深深的爪印

    于是,阿狗崇拜沧澜。

    沧澜起身拍了拍阿狗的肩膀,柔声说:“沧澜哥没事儿!”之后,便走了,他的呆症好像正在褪去,头脑开始灵活起来他没有回村儿,而是沿着山间峡谷,直奔一座耸入云天的山峰

    阿狗也不说话,傻傻的一直跟在他身后,他觉得只有与自己的沧澜哥一起才是快乐的,即使他不理他

    “天要黑了,快回村儿吧”沧澜停住。

    “沧澜哥,你去哪儿?”阿狗问。

    沧澜望着那高大的山峰,没有说话。阿狗来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衣袖说:“沧澜哥,你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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