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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两败俱伤的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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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还有一个钩呢,所以对手肯定不敢低头躲的。

    史文恭的长枪很可能是“大枪”——被称为“百枪之王”,长达四米,分量也不轻,极不容易使好了。

    枪本来已经是“百兵之帅”了,如此“大枪”真乃“王中王”啊!

    林冲的丈八蛇矛,驰骋纵横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颇具“小张飞”的豪气。在迎战王焕的时候,真是惊心动魄,描写的文字,韩伯龙现在还能够背下来:

    一个屏风枪势如霹雳,

    一个水平枪勇若奔雷,

    一个朝天枪难防难躲,

    一个钻风枪怎敌怎遮。

    这个恨不得枪戳透九霄云汉,那个恨不得枪刺透九曲黄河。

    孙立的金枪,神出鬼没,虽非天罡系列,但没有人敢小觑;

    董平的双枪,勇不可挡,冲锋陷阵,博得董一撞的美誉;

    其他使枪的高人也不可胜数。

    但要说水浒之中,梁山之上,谁是风流第一枪,当数卢俊义手中的那一把点钢枪。有《临江仙》为证:

    马步军中第一,天罡数内为尊。丈二钢枪无敌手,人材武艺两超群。

    当时,此时的卢俊义还远远没有这样的实力,所以,他也只能在危急时刻,力求使用一切办法击退对手。

    只见卢俊义奔至场地边缘,突然大喝一声,双手抓住枪柄,斗然间拧腰纵臂,回身出枪,直刺韩伯龙的面门,这一枪刚猛狠疾,正是卢家枪法中临阵破敌、屡杀大将的一招“回马枪”。

    这回马枪的使法,和三国时期几位使刀的大将的拖刀计大致类似:先诈败,再反身刺出,但操作起来技巧性高了许多。

    假败者右手阴把持枪,虎口对枪头为阳,对枪尾为阴,握枪杆中端,枪头向后,待敌追近时,突然向后拧腰回头,右手锁定敌人咽喉部位,左手猛推枪杆。

    先拖着枪,做溃败无法抵抗状,然后悄悄换持枪方法,搞突然袭击,理论上说得通。而且,还具备一定的偷袭效果,成功率无形之中要高出很多。

    但是怎么找到最合适的时机?早了不行会扎空,迟了更不行自己先挨刀,还要反关节别扭地扎到敌人——实在是难为回马枪的练法了。

    与韩伯龙相似的是,卢俊义的“回马枪”也是偷偷从父亲练习之中学来的,跟韩伯龙的情形极其相似。这样反身的一枪,也不可能是韩伯龙这样的能力所能躲避得了的。

    两人的大枪可都是真家伙,而且是平时最称手的武器,具备极强的杀伤力。虽然并非后来书中所写的最强的武器,也是这些年来,两人得意的称手之兵器。

    韩伯龙的枪尖进攻的是卢俊义的胸口,而卢俊义的枪直奔韩伯龙的咽喉。

    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不,这是一个两败俱亡的局面。

    如此一来,这一段故事就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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